不充分就业(Underemployment)指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劳动者未能获得足够有报酬、自由选择且生产性的工作机会,表现为劳动力资源利用不充分,属于隐性失业范畴。其核心特征为实际工作时间少于个人愿意工作的时长,区别于完全失业状态。
2、不充分就业又称“就业不足”,是我国在1995年就确定了不充分就业的统计定义。不充分就业是指非个人原因,在调查周内工作时间不到
标准工作时间的一半(即20小时),并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人员。
不充分就业也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不充分就业不同于失业,是指劳动力利用不饱满,而不是完全失去工作岗位。 不充分就业是劳动力资源利用不充分的表现,可以看作是隐性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