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
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是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共同创立。其前身可追溯至1996年解决边界问题的“上海五国”机制,2001年扩容后正式确立。截至2025年9月,成员国增至10个(含印度、巴基斯坦、伊朗、白俄罗斯等),拥有2个观察员国和15个对话伙伴,覆盖全球25%陆地和36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总和超过23万亿美元。
发展沿革
组织诞生
中国同俄罗斯、中亚有悠久的交往历史和友谊。苏联解体后,中国同俄罗斯、中亚五国面临许多共同任务和问题。同时,在20世纪后半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中国同俄罗斯、中亚五国曾有相似的意识形态。这些都使上合组织的创始成员国在交往中比较容易找到共同语言。历史与现实的需要促使上合组织最终登上了国际政治舞台。稳定边疆,构筑欧亚大陆的安全屏障。上合组织是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构成的“上海五国”演变而来。“上海五国”的提法最早出现在1996年。
稳定边疆,构筑欧亚大陆的安全屏障,这对“上海五国”各参与方都是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俄罗斯对签署该协定的政治意义也有明确认识。1996年4月24日,叶利钦访华前在俄远东哈巴罗夫斯克发表讲话,强调指出从法律上明确远东的俄中边界具有重要意义。叶利钦表示,在俄中关系的300年历史中,首次同中国有了一个实际上彻底明确,并从法律上予以确认的边界。叶利钦还指出,远东和外贝加尔地区的发展计划需要巨额投资,俄罗斯联邦预算约占整个投资的1/4,但国家的投资应成为从其他来源包括外国引进资金的促进因素。远东拥有成为俄罗斯通往亚太地区的门户的极好条件。利用这些条件,打破俄罗斯与邻国相隔绝的局面,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任务。叶利钦强调,正因为如此,加强同俄罗斯的强大邻国——中国、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以及其他太平洋国家的关系具有特殊意义。俄罗斯的国家利益是叶利钦制定“上海五国”政策的主要动力,这也为俄罗斯支持将“上海五国”机制发展为多边组织奠定了观念基础。
1996年4月26日,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个国家的领导人在上海举行第一次会晤。这五个国家地理位置接近,领土总面积广大,人口众多。因此,其领导人开始为解决地区现实问题而定期举行会晤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根据第一次会晤结果,五国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开启了五国加强边境地区相互信任和裁军谈判进程的会晤机制。
1996年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不只是对边界调解的简单确认,而且五国共同承担起了最大限度非军事化保障边界线未来和平与安宁的责任。对中国而言,同俄罗斯等原来属于苏联的4个国家签署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对中国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这对中国形成军事现代化路线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步骤。因为中国由此就能够减轻同原来苏联接壤的边境地区的军事负担,全力以赴地投入军事现代化。也就是说,中国可以全力以赴地处理对中国国家安全有影响的其他不稳定因素。从推进同俄罗斯的军事合作来看,稳定边界也具有重要意义。总之,稳定上述边界是保障中国实现军事现代化的前提。协定的主要内容为:双方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进攻;双方不进行针对对方的军事演习;限制军事演习的规模范围和次数;相互通报边境100公里纵深地区的重要军事活动情况;彼此邀请观察实兵演习;预防危险军事活动;加强双方边境地区军事力量和边防部队之间的友好交往等。这一机制被称为“上海五国”。在随后的五国元首定期会晤中,“上海五国”签署了增进国家平等信任、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法律文件和协定,在地区安全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1997年4月24日,“上海五国”领导人在莫斯科举行的第二次峰会上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协定确定了遵守不在边境地区扩军义务的严格监督机制。《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的签署是亚太地区军事缓和道路上最初的实际步骤,为和平解决领土争端创造了先例。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尚未解决彼此边界问题而进行核试验的情况下,这一成就具有特殊意义。“上海五国”1996年和1997年两次会晤及其签署的文件表明,中、俄、哈、吉、塔五国决心成为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相互之间保持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关系。
1998年7月3日,“上海五国”国家元首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第三次会晤,五国外长在会晤结束后签署了联合声明,声明支持哈萨克斯坦提出的关于召开亚洲相互协作和信任措施会议的建议。1999年8月24日,“上海五国”领导人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例行会晤,签署了确定战略伙伴关系基本方针的宣言,讨论了打击越境犯罪和毒品走私的问题,特别提出恢复“丝绸之路”的问题。2000年7月5日,“上海五国”国家元首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会晤,讨论各成员国在确保地区稳定安全方面,在有效打击国际恐怖活动、宗教极端主义、分离主义、贩卖毒品和非法移民方面的相互协作问题。此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首次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
1998年7月、1999年8月和2000年7月分别在阿拉木图比什凯克杜尚别举行的第三次、第四次和第五次“上海五国”元首会晤,签署的《阿拉木图声明》《比什凯克声明》和《杜尚别声明》,实现了“上海五国”机制的两大根本转变:其一,将五国元首会晤由五国两方,转变为五国五方;其二,由单纯讨论边境地区军事领域信任与裁军问题,转变为讨论五国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安全等方面的全面合作问题,实现了“上海五国”由会晤机制到合作机制的重大转变。2000年的元首峰会承前启后,而且于中俄双方在全球层面紧密合作的背景下召开,对建立多极世界等问题达成广泛共识。五国元首签署的《杜尚别声明》就《反弹道导弹条约》指出,该条约是维护战略稳定的基石和进一步削减战略进攻性武器的基础,必须无条件地维护并严格遵守,强调了反对美国国家导弹防御计划。《杜尚别声明》尤其指出,世界的“多极化”将成为维护世界稳定的重要因素;没有联合国决议,国际军事组织不能擅自行使武力;世界所有国家都应加入核不扩散条约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等。此外,对于制止以宗教激进主义(激进派、激进组织)势力为依托的分离独立运动,五国确认了加强军事合作的方针。五国元首表明了对阿富汗内战的担忧,指出阿富汗的状况对地区和国际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这次峰会召开之前,中俄举行了普京就任总统后两国元首的首次会晤。两国元首一致认为,为实现世界的“多极化”,两国要在所有问题上加强合作,以取得主导权。
建立起步
进入21世纪,面对全球化趋势,世界各国都在加快区域合作步伐,以更有效地把握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机遇,抵御各种风险与挑战。与此同时,冷战结束后,本地区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日益猖獗,严重威胁各国安全与稳定。中、俄、哈、吉、塔、乌六国都面临发展自身经济、实现民族振兴的艰巨任务,也有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的共同愿望和迫切需要。
在过去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国际局势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四十余年冷战的深刻教训,回首上个世纪战乱频仍的历史沧桑,各国人民热切祈盼人类能够迈入和平与发展的新世纪。中、俄、哈、吉、塔毗邻而居,地域广袤,实现睦邻互信和友好合作,不仅有利于增进我们五国人民的福祉,也有利于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安宁。我们五国领导人登高望远,审时度势,从建立边境地区军事互信入手,把相互合作逐步扩大到维护地区安全和稳定等广泛领域,从而使“上海五国”进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上海五国”进程,是当代国际关系中一次重要的外交实践。它首倡了以相互信任、裁军与合作安全为内涵的新型安全观,丰富了由中俄两国始创的以结伴而不结盟为核心的新型国家关系,提供了以大小国共同倡导、安全先行、互利协作为特征的新型区域合作模式。它所培育出来的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不仅是五国处理相互关系的经验总结,而且对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正在加快发展,科学技术进步日新月异。人类社会大踏步地前进。国际局势总体上继续趋向缓和。但是,人类生存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威胁仍继续存在。南北的发展和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给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深层的矛盾。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破坏活动有增无减。为了共同利用机遇并共同应对挑战,各国各地区加快了区域合作的步伐。这是当今国际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正是顺应了这种历史潮流,不仅符合中、俄、哈、吉、塔、乌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必将对推进本地区乃至整个欧亚大陆的和平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001年6月14日至15日,“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2001年6月15日,六国元首举行首次会议,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乌兹别克斯坦正式加入上海合作组织。此次峰会还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为上海合作组织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2001年6月15日,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大会上发表题为《深化团结协作 共创美好世纪》的讲话。
2001年9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总理第一次会晤在阿拉木图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托卡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巴基耶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卡西亚诺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基洛夫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苏丹诺夫出席。各国总理认为,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区域经济合作,将增强本地区经济实力,提高本地区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六国将根据市场规则,遵循平等互利、相互开放、注重实效、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利用地缘和经济互补的优势,积极寻找经贸合作有前景的领域,采取措施积极发展区域经济和边境地区合作。各国总理全面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和六国经贸合作问题,并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一致认为,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长期稳定的经贸合作关系符合各国和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进一步确立新型相互关系,着眼长远,六国政府总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各方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
2002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元首在圣彼得堡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后,着重进行建章立制和机制化建设。2002年6月,圣彼得堡峰会通过《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对组织的宗旨、任务、原则、合作方向、组织架构、对外关系等做出明确法律规定,这是上海合作组织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同时,通过《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明确界定“三股势力”,确定合作的原则、方式和各方权利义务,为成员国开展有效安全合作提供法律基础。
2003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在北京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行政机构。2003年5月29日,上海合作组织莫斯科峰会的成功举行对于组织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莫斯科峰会达成的各项共识和决议,标志着该组织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时期,是上海合作组织下一步工作的重要指导。2003年9月2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晤在北京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艾哈迈托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塔纳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理卡西亚诺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基洛夫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苏丹诺夫出席。六国总理在友好、相互理解和建设性的气氛中讨论了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建设和深化经贸等各领域合作问题,达成广泛共识。六国总理通过了关于《上海合作组织2004年度预算》及《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编内工作人员工资、保障和补贴条例》的决议。六国总理强调,在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仍对本地区安全构成严峻威胁的形势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将积极致力于落实2001年6月15日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完成上海合作组织反毒合作文件的制定工作。
 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第四次元首会晤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六个成员国的元首就上海合作组织的机制建设和地区形势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签署和批准了《塔什干宣言》和包括反毒品合作协议在内的多份重要合作文件,决定采取一系列推进安全、经济等领域合作的具体步骤。这是上海合作组织一次承前启后的重要会议。
2004年9月23日,在比什凯克举行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例行会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艾哈迈托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塔纳耶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弗拉德科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古洛莫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苏丹诺夫出席会议。六国总理批准了2003年9月23日北京总理会议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的落实措施计划。该计划涵盖了六国经济、科技、人文合作等重要领域,涉及100多个具体项目、课题和合作方向,并根据分阶段原则确定了落实机制。本组织成员国将主要致力于逐步为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动提供条件,并为此制定必要的法律文件、协调相关立法。六国总理指出,要继续推进六国在油气开发、油气管道建设、石油化工、水电开发、矿产勘探开发以及其他领域的合作。将重视发展农业和食品工业,开展信息和电信领域的高新技术合作。
成长壮大
这一阶段,上海合作组织内部能力建设和对外扩大同时开展。首先是成员不断扩大。在2004年6月塔什干峰会上,蒙古获得观察员国地位,上海合作组织开启扩大进程。
 2005年1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发表声明,2004年12月26日,在印度洋苏门答腊岛附近发生了近四十年不遇的强烈地震,破坏力巨大的海啸随之而来,侵袭了东南亚和南亚的广大地区。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泰国、印度等国家的沿海地区居民死难者愈十万之众,数十万人因此流离失所。这些地区所遭受的破坏可谓是一场空前的劫难。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向在这场自然灾害中的死难者家属和亲友致以深切慰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灾难发生后就立即投入到了受灾地区的紧急救助工作,相互协调救灾行动,并准备在这方面付出更大努力,以尽快消除这场灾害的后果,帮助受灾人民早日恢复正常生活。2005年6月2日,在阿斯塔纳举行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例行会议,会议由哈萨克斯坦主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安全会议秘书乌捷穆拉托夫、吉尔吉斯共和国安全会议秘书尼亚佐夫、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秘书伊万诺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安全会议秘书阿齐莫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安全会议秘书米尔扎耶夫出席。与会各方广泛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活动问题,并着重研究了如何加强本组织应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和稳定所面临的挑战与威胁的能力问题。在就中亚局势交换看法时,各方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分子加紧渗透表示关注。这些势力的目的是破坏本地区国家的稳定并将本地区变为国际紧张局势的新热点。2005年7月5日,第五次峰会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2005年10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中方国家协调员、李辉部长助理在京主持召开上海合作组织大使俱乐部会议,就准备莫斯科总理会议、纪念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五周年、加强秘书处作用等问题非正式交换看法。
2006年3月31日,应中国驻塔吉克斯坦大使李惠来的倡议和邀请,塔吉克斯坦第一副外长、上海合作组织塔国家协调员亚济莫夫、俄罗斯驻塔大使阿卜杜拉季波夫、哈萨克斯坦驻塔大使阿比尔达耶夫、乌兹别克斯坦驻塔大使绍伊斯拉莫夫和吉尔吉斯驻塔大使朱努沙利耶夫在中国驻塔使馆举行会晤,共同商定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驻塔吉克斯坦使节俱乐部。2006年6月15日,第六次峰会在上海举行。成员国元首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提出了上合组织发展的远景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2006年9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例行会议(以下简称本组织总理会议)在杜尚别举行。六国总理结合2006年6月15日上海峰会的共识,研究了本组织成员国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提出了六国在经贸、科技、社会、文化和其他领域合作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六国总理指出,2005年10月莫斯科总理会议以来,各方为拓展经贸、人文等领域合作做了大量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本组织成员国在上述领域的合作创造了必要前提。
2007年6月10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出席了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会议并发表讲话。吴仪表示,中方愿通过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区域繁荣与发展。2007年8月16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例行会议在比什凯克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巴基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与会。六国元首签署了《比什凯克宣言》,批准了为落实2006年6月15日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国际信息安全的声明》而制定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行动计划》。2007年9月28日,国务院决定核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
2008年6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2007年8月16日由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08年8月28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巴基耶夫、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胡锦涛在峰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2009年2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协定》发布,致力于共同保障上海合作组织有效应对上海合作组织范围内威胁和平、安全以及稳定的局势,包括通过各国国防部门的相互协调行动,为此愿意举行联合军事演习并确定准备和举行演习的法律和组织基础。2009年3月2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的声明》发布,呼吁所有相关国家,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的框架下,全面落实现有的打击阿富汗毒品走私国际战略,其中规定严格遵守联合国安理会第1817号决议和有关国际会议通过的决议,以及建立并巩固地区“禁毒和金融安全带”的措施。2009年6月15日至16日,第九次峰会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叶卡捷琳堡宣言》和《反恐怖主义公约》等重要文件。会议给予斯里兰卡白俄罗斯对话伙伴地位。
2010年6月11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以及吉尔吉斯斯坦代表、临时政府外长卡扎克巴耶夫出席会议。胡锦涛在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成果新闻稿》。。胡锦涛就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深化合作提出6点意见。第一,巩固团结互信,夯实本组织发展的政治基础。继续加强战略对话和政策协调,在涉及成员国主权、安全、发展的核心利益问题上密切协作,及时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制定共同立场,发出共同声音,切实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第二,加大反恐力度,构筑本组织发展的安全环境。有效提高打击地区“三股势力”能力,加强情报交流、边境管控和交通运输工具安保,健全打击毒品走私等跨国犯罪合作机制,提高联合执法效率。第三,深挖合作潜力,增强本组织发展的持续后劲。扎实推进区域交通、能源、通信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落实海关、质检、交通运输等领域便利化措施,开展农业合作联合专题研究,将非资源领域合作作为本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新的重要发展方向。第四,扩大友好交流,巩固本组织发展的人文基础。确定成员国多边科技合作的基础原则、优先方向及项目实施方式,深化疫病防治、公共卫生等有利民生的合作,分享政府管理经验,提高公共治理水平。第五,完善内部建设,健全本组织发展的决策机制。加强法制和机制建设,为成员国务实合作迈向更高水平提供保障。第六,秉承透明开放,营造本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化同观察员国及伙伴国在安全、经贸、能源、交通、海关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加强同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的相互协作,在更广范围内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提高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各国人民谋求更多福祉。
201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奥通巴耶娃出席会议。胡锦涛在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结束后,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并共同会见记者。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2011年11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次会议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世界和上合组织地区经济形势的联合声明》,上合组织面临着在扩大区域内及与国际市场的互联互通、发展民生工程、建立现代化国际物流、贸易和旅游中心、建设新型企业、使用创新和节能技术、发展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实施大型合作项目的任务。进一步加强经济潜力,巩固金融货币体系,增加国家信贷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确保生产多元化和提高竞争力,在保持上合组织成员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增长中将发挥关键作用。
2012年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结束后,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关于《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决议、关于《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应对威胁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事态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机制条例》的决议、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年至2015年合作纲要》的决议等重要文件,并共同会见记者。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2013年9月13日,第十三次峰会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比什凯克宣言》。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成员国元首首先举行小范围会谈,随后举行大范围会谈。观察员国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伊朗总统鲁哈尼、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和印度、巴基斯坦代表以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代表参加大范围会谈。阿坦巴耶夫主持会议。会议围绕发展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关系,本组织下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会议批准《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
2014年9月11日至12日,第十四次峰会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峰会宣布继续制订《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并正式开启扩员大门。各方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牢固树立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意识,凝心聚力,精诚协作,以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为己任,以实现共同发展繁荣为目标,以促进民心相通为宗旨,以扩大对外交流合作为动力,全力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朝着机制更加完善、合作更加全面、协调更加顺畅、对外更加开放的方向发展,为本地区人民造福。
2015年7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俄罗斯乌法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快步伐,切实行动,打造本地区命运共同体,共同维护成员国安全和稳定,充实务实合作内容,巩固世代睦邻友好,保持开放互鉴,在新起点上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实现新跨越。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郑州市举行。
2016年3月22日,阿利莫夫与尼泊尔外事国务部长拜拉吉签署了《关于给予尼泊尔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国地位的备忘录》。2016年6月2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定遵循上海合作组织根本宗旨和原则,牢牢把握发展大方向,动态调整各领域合作方略,确保本组织生机活力。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以及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16-2020年落实行动计划》、批准签署《关于印度共和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批准签署《关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批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关于上海合作组织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机构2015年工作报告》等决议,见证了《关于印度共和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和《关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等文件的签署。当地时间2016年11月3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比什凯克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第十五次会议期间,就上合组织应对当前国际形势变化,携手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和地区长治久安提出六大倡议。
2017年6月,印度和巴基斯坦成为正式成员国,上海合作组织成为拥有包括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共18个国家的欧亚地区最大的国际性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在能力和机制完善上也做了大量工作。2007年8月,比什凯克峰会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从法律上明确成员国在安全、经济、立法、环保、应对自然灾害和人为突发重大事件、人文等领域开展合作的原则、权利和义务。
2009年、2017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签署《反恐怖主义公约》《反极端主义公约》,进一步夯实安全合作的法律基础。2012年,上海合作组织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2012~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等一系列文件,标志着成员国的合作开始进入更高水平、更为务实的阶段。2014年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批准《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为正式扩员打开了窗口。2015年7月,乌法峰会通过《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确立未来十年组织的基本战略和合作方向。这一时期,还陆续建立了安全会议秘书、外交、国防、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定期会议机制。同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乌法峰会通过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程序的决议,上海合作组织扩员的大门正式打开。上海合作组织的地域范围从中亚、东亚进一步扩展到南亚、西亚广大地区,在这些地区形成了地区性安全合作整体态势,使地区集体安全机制更为成熟。这也是上合组织继2001年后首次扩容。此外,本次峰会也决定给予白俄罗斯观察员国地位,给予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对话伙伴国地位。
2017年6月9日,上合组织完成首次扩员,印度和巴基斯坦正式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同年11月3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俄罗斯索契开幕。2017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接纳印度和巴基斯坦后,影响力和辐射力大大增强,开启了中亚、南亚两大区域融合发展的新征程。
新时代
2018年6月9日至10日,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会上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青岛宣言》,赋予上海合作组织新的崇高使命和历史担当。首先是突出“上海精神”,确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其次是提出全球治理的上海合作组织主张,强调建立更加公正、平衡的国际秩序,明确推动建立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再次是规划未来合作蓝图,通过《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未来5年实施纲要和未来3年合作纲要,发表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提出一系列重大合作举措。经过18年的建设和发展,上海合作组织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各领域合作基本上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外,也不断加强和推进组织机制建设,形成了涵盖不同层次、涉及众多领域的机构体系。面向未来,“上合”号巨轮将从青岛再度启航,驶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征程,开启共促团结、共筑安全、共谋发展、共建家园新时代。
2019年6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
202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迎来成立20周年华诞,截止当前,上合组织的经济总量接近20万亿美元,比成立之初增加了13倍多,对外贸易总额达到6.6万亿美元,比20年前增加了100倍。2021年8月11日,据伊朗主流报纸《德黑兰时报》报道,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阿里·沙姆哈尼(Ali Shamkhani)与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秘书尼古拉·帕特鲁舍夫(Nikolai Patrushev)通话后发推表示,“伊朗加入上合组织的政治障碍已经扫除,在走完技术程序之后,伊朗将成为上合组织的正式成员”。2021年9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通过关于启动接收伊朗成为正式成员国的程序,并吸收沙特阿拉伯埃及卡塔尔为对话伙伴国。
2022年6月14日,据俄新社报道,俄罗斯总统上合组织事务特别代表哈基莫夫称,白俄罗斯准备申请加入上合组织,相关提案已获得白俄罗斯部长会议的批准。2022年7月12日,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消息,乌兹别克斯坦代理外交部长弗拉基米尔·诺罗夫表示,伊朗2022年将被接纳为上海合作组织(SCO)成员,在撒马尔罕峰会上将签署伊朗作为上合组织成员国的义务的备忘录。2022年7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张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已收到白俄罗斯成为上合组织正式成员的正式申请。2022年9月,上合组织峰会在乌兹别克斯坦城市撒马尔罕举行。2022年9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撒马尔罕国际会议中心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签字仪式。仪式上,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撒马尔罕宣言》。会议还签署关于伊朗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启动接收白俄罗斯为成员国的程序,批准埃及、沙特、卡塔尔、同意巴林、马尔代夫、阿联酋、科威特、缅甸为新的对话伙伴,批准成员国睦邻友好长期合作条约未来5年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决议。会议决定,由印度接任2022年至2023年度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当地时间2022年11月27日,伊朗议会高票通过伊朗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法案。
2023年1月28日,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发言人哈迪·塔汉·纳齐夫表示,该委员会已经批准此前议会通过的伊朗成为上海合作组织(上合组织)成员国法案。2023年2月9日,白俄罗斯总统办公室新闻处表示,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当天签署总统令,批准关于白俄罗斯获得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义务的备忘录草案。2023年3月9日,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在首都明斯克表示,白俄罗斯计划2023年6月前完成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上合组织)的手续。2023年3月29日,沙特阿拉伯内阁批准了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的决定,承认该国在上海合作组织(SCO)的对话伙伴地位。2023年4月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第二十次会晤以线上形式召开,会议由印度文化部长基山·雷迪主持。当地时间2023年5月6日,阿联酋宣布,该国正式获得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地位。2023年5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大数据合作中心正式启用。 自7月4日起,伊朗将获得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全部权益。2023年7月,据新华社,白俄罗斯国民会议代表院6月30日通过白俄罗斯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的法律草案。草案包含加入上合组织的章程及加入上合组织后双方主要合作方向等内容。同7月4日,伊朗作为新成员加入上合组织。上合组织正式成员国增至9个。同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由哈萨克斯坦接任2023至2024年度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
2024年7月2日至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出席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应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托卡耶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邀请对两国进行国事访问。2024年7月1日,阿斯塔纳峰会后,中国将接任上合组织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这是时隔7年中国再次担任主席国。7月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成员国领导人签署接收白俄罗斯为成员国的决议。当地时间7月4日上午,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由中国接任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这是时隔7年中国再次担任主席国。
2024年7月4日,巴基斯坦总理夏巴兹·谢里夫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上表示,巴方将于2024年10月在伊斯兰堡主持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2024年7月6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在北京举行白俄罗斯国旗升旗仪式,欢迎白俄罗斯成为上合组织第10个正式成员国。
2025年1月2日,中国担任上海合作组织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徽标发布。
2025年1月,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批准该国参与上海合作组织的战略,战略期限为5年,直至2030年,可视特定情况对其进行扩展、更新和修订。2025年4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发表声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支持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开放、透明、公正、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致力于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成员国坚定维护和加强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以有效应对贸易挑战。成员国重申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加强发展议题讨论的重要意义,强调支持开放、包容、可持续、稳定、多元化和可靠的全球供应链的必要性。2025年6月25日至26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在青岛举行。军事科学院研究员李抒音表示,短短的二十多年间,上合组织就经历了三次的扩员。在复杂的国际局势下,上合组织越发彰显了它的凝聚力、感召力。
2025年7月16日,亚美尼亚总理帕希尼扬证实,亚美尼亚已申请加入上合组织。2025年7月23日至27日,上海合作组织媒体智库峰会在郑州举行,论坛由今日俄罗斯国际媒体集团和新华社联合举办。
2025年8月31日至9月1日,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天津举行。9月1日上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行。会议一致同意接收老挝为对话伙伴,决定由吉尔吉斯斯坦接任2025至2026年度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领导人批准《上合组织未来10年(2026—2035年)发展战略》,发表关于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声明,通过加强安全、经济、人文合作和组织建设等24份成果文件,共同见证上海合作组织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中心、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中心、信息安全中心、禁毒中心揭牌,签署并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当地时间2025年9月5日,第7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加强联合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合作的决议。决议草案由中国等国共同提出。
当地时间2025年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莫斯科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领导人和代表,东道国客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负责人与会,俄罗斯总理米舒斯京主持会议。与会各方表示,上合组织为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多极世界发挥日益重要作用。各方应携手落实天津峰会成果,完善组织机制,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未来10年发展战略,促进互联互通、经贸、安全、人文等领域合作,践行全球治理倡议,维护多边主义和联合国中心作用。2025 年 12 月 12 日,应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主席库尔班古力·别尔德穆哈梅多夫邀请,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叶尔梅克巴耶夫赴阿什哈巴德出席 “国际和平与信任年论坛” 论坛。本次论坛契合联合国大会关于宣布 2025 年为 “国际和平与信任年” 的决议,恰逢土库曼斯坦获得永久中立地位 30 周年,有 16 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10 余名国际及地区组织负责人参会。
2025年12月17日,中国(山东)—上合组织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介交流会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举行,活动旨在搭建山东省与上合组织国家产业链供应链资源合作对接平台,推动山东省与上合组织国家地方经贸合作走深走实。
组织机构
组织宗旨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机构设置
上海合作组织已建立国家元首总理、总检察长、安全会议秘书、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经贸部长、文化部长、交通部长、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国家协调员等会议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秘书处是本组织主要常设执行机构,设在北京,2004年1月正式启动。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由国家元首理事会会议根据外交部长理事会会议的推荐任命。秘书长由各成员国公民按其国名俄文字母排序轮流担任,任期三年,不得连任。副秘书长由外交部长理事会会议根据国家协调员理事会的推荐任命。秘书处官员以定额原则为基础,由雇佣的成员国公民但任。秘书处主要职能有:为本组织的活动提供协调、信息分析、法律和组织技术保障;秘书处根据上合组织条约法规文件协调本组织同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合作,就涉及本组织活动的问题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联系,以及经成员国同意,就上述目标缔结相关文件;秘书处还可根据规范其活动的条约法规文件,同上合组织框架下的非政府机构开展合作;组织和协调上合组织观察员团观察总统和/或议会选举以及全民公决的活动;秘书处定期为平面和电子媒体代表举行吹风会;制作和发行秘书处通讯;维持秘书处网站运作;经商成员国同意,在预算拨款范围内签订一次性合同,招聘学术专家完成本组织感兴趣的课题研究工作,并举办学术研讨会议;秘书处为本组织框架内制定的条约和法规文件提供前期法律及财务评估;行使保存本组织框架内通过的文件的职能,核对并向成员国及本组织反恐机构(如文件涉及该机构)提交核对无误的文件副本;秘书处根据本组织机构细则,并与会议举办国合作,为本组织各机构会议提供组织技术保障。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2004年1月启动。主要职能是:准备有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建议和意见;收集并分析反恐机构从成员国获取的信息,建立及补充反恐机构资料库;加强成员国在应有关成员国请求准备和举行反恐演习、以及准备和举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缉捕和其他行动中进行协作;参与准备涉及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件草案;协助培训反恐专家及相关人员、准备及举行学术会议、研讨会、协助就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问题交换信息。地区反恐怖机构下设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理事会是地区反恐怖机构协商决策机关,由成员国反恐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关,执行委员会主任任期3年。
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2005年10月26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上合组织总理会议期间,国家开发银行与俄罗斯开发与外经银行等银行签署了关于成立“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的协议,标志着上合银联体正式成立。经过多年发展,银联体在促进成员国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上合组织框架下最重要的投资融资合作机制和平台。
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于2006年6月14日在上海正式成立。委员会主要由各成员国实业家委员会组成,主要任务是推动成员国在经贸、金融信贷、科技、能源、交通、通信、农业等领域的合作。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秘书处是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受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领导,秘书处所在地为莫斯科市。
成员国
截至2024年7月6日,上合组织有十个成员国:印度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
轮值主席国
秘书长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由上合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会议根据上合组织外交部长理事会会议的推荐任命。秘书长由各成员国公民按其国名俄文字母排序轮流担任,任期3年,不得连任。
参考资料来源
管理集体
秘书处
地区反恐怖机构
组织宣言
成立宣言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
高度评价“上海五国”成立五年在促进并深化各成员国之间睦邻互信与友好关系、巩固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一致认为“上海五国”的建立和发展顺应了冷战结束后人类要求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潮流,展示了不同文明背景、传统文化各异的国家通过互尊互信实现和睦共处、团结合作的巨大潜力;
特别指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五国元首1996年和1997年分别在上海和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两个协定以及在阿拉木图(1998年)、比什凯克(1999年)、杜尚别(2000年)会晤期间签署的总结性文件,为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大大丰富了当代外交和地区合作的实践,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
确信在二十一世纪政治多极化、经济和信息全球化进程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将“上海五国”机制提升到更高的合作层次,有利于各成员国更有效地共同利用机遇和应对新的挑战与威胁;
兹郑重宣布:
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立“上海合作组织”。
二、“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各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三、“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元首正式会晤,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晤,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为扩大和加强各领域合作,除业已形成的相应部门领导人会晤机制外,可视情组建新的会晤机制,并建立常设和临时专家工作组研究进一步开展合作的方案和建议。
四、“上海五国”进程中形成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 “上海精神”,是本地区国家几年来合作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应继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新世纪“上海合作组织” 成员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
五、“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将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谋求在相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
六、“上海合作组织”是在1996年和1997年分别于上海和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两个协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合作现已扩大到政治、经贸、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上述协定所体现的原则确定“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相互关系的基础。
七、“上海合作组织”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及对外开放的原则,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吸收认同该组织框架内合作宗旨和任务、本宣言第六条阐述的原则及其他各项条款,其加入能促进实现这一合作的国家为该组织新成员。
八、“上海合作组织”尤其重视并尽一切必要努力保障地区安全。各成员国将为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而紧密协作,包括在比什凯克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中心”。此外,为遏制非法贩卖武器、毒品、非法移民和其它犯罪活动,将制定相应的多边合作文件。
九、“上海合作组织”将利用各成员国之间在经贸领域互利合作的巨大潜力和广泛机遇,努力促进各成员国之间双边和多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合作的多元化。为此,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谈判进程,制定长期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并签署有关文件。
十、“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将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协调行动,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相互支持和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和巩固本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十一、为协调“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部门的合作并组织其相互协作,兹建立该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并由外长批准该理事会暂行条例来规范其活动。
责成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在本宣言和“上海五国”元首已签署文件的基础上着手制定《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其中要明确阐明“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合作的宗旨、目标、任务,吸收新成员的原则和程序,作出决定的法律效力和与其他国际组织相互协作的方式等规定,供2002年元首会晤时签署。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各国元首坚信,“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各成员国合作进程开始迈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这符合当今时代潮流,符合本地区的现实,符合各成员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努·纳扎尔巴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阿·阿卡耶夫
  俄罗斯联邦总统 弗·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埃·拉赫莫诺夫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伊·卡里莫夫
                          2001年6月15日于上海
元首宣言
今天,我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元首隆重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或组织)的基本章程性文件《宪章》。这一事件意味着2001年6月我们在上海宣布成立的崭新国际组织的法律基础的建立。
我们认为,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符合地区和世界的现状,符合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
本组织是上海五国事业的继承者。上海五国是在亚洲大陆关于军事领域信任和裁减武装力量这两个开拓性协定的基础上诞生的。
建立本组织的目的是加强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加强多领域协作,以维护和巩固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共同应对新的挑战和威胁,鼓励不同领域开展有效的互利合作,促进组织成员国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本组织建立于下列原则基础上,即:相互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及边界不可破坏,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
                       二
尽快完成本组织宪章和本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协定的批准程序,将有助于尽快启动本组织的所有机制,以保障组织有效运作。
我们授权本组织国家协调员,在为本组织宪章生效所需的所有国内程序完成之前,开始进行确定本组织各机构工作方式及其他方面的一整套条约文件的准备工作。
在本组织框架内将采取切实步骤,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制定关于多边合作打击非法贩卖毒品、武器和其它形式的跨国犯罪活动、以及非法移民等相关文件。
在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各国际组织和国际论坛框架内,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相互通报信息和寻求共识具有迫切意义。
我们满意地指出,在解决组织建设问题的同时,成员国间各领域具体协作的发展和制度化进程也在推进。我们高度评价2001年9月14日本组织各国政府首脑阿拉木图首次会晤和2002年1月7日外长北京会议及4月26日外长莫斯科会议的成果,支持国防、外交、边防、执法安全比什凯克小组、文化、紧急救灾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间开展交流。我们商定继续不断拓展本组织成员国间在其它领域的合作。
我们认为,发展经济关系是本组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任务。为此将根据2001年9月14日签署的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备忘录加快建立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及制定多边经贸合作长期纲要的谈判进程。在近期内确定在交通和能源设施建设、水利、能源开采和运输以及其它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具体协作的优先项目。
                       三
本组织成员国是在逐步形成的国际关系多极化体系框架内建立起彼此关系,认为21世纪的国际秩序应以重大问题集体解决机制为依托,视法律至高无上,使国际关系不断民主化。
本组织成员国将恪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努力防止并和平调解因族际、不同信仰、领土、政治和其它矛盾而引发的国际冲突。
本组织成员国希望加强内部及同别国的合作,探索驾驭全球化进程,化解全球化进程中的负面因素和可能的风险,保持经济、社会、文化领域发展的多样化形式。全球化和各国的国家利益不是相互排斥,而是正在发展的世界格局中的相互补充的因素。国际社会需建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和相互协作为基础的新型安全观。这有利于彻底消除安全破坏因素和新威胁的根源。
本组织成员国决心积极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有组织犯罪、非法走私毒品、麻醉品和贩卖武器,视其为跨国危害,国际社会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应对。
本组织成员国坚决反对一切恐怖主义行为、方法和活动。打击恐怖主义应在国际法准则和原则基础上进行,不能混同于反对某种宗教、个别国家和民族,不能有倾向性,不能搞双重标准。
本组织成员国认为有必要在联合国和安理会的核心协调作用下建立应对新威胁和挑战的全球体系,包括建立早期预报、防止可能的威胁并对其作出坚决一致反应的有关多边协作机制。为就此采取行动,在联合国框架内制定反恐原则,奠定明确的、各方都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律基础尤为重要,以免产生双重解释,并被用作干涉他国内政和侵犯别国主权的借口。
2001年6月15日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和2002年6月7日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为上述努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为我们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务实合作制定了明确的法律框架。
本组织成员国坚信,消除滋生恐怖主义的社会基础,包括消除贫困、失业、愚昧和种族、民族、宗教歧视是全球反恐斗争的一个重要方向。
本组织成员国支持彼此为肃清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所作的努力,以及国际社会切断恐怖活动融资渠道的努力,并将加大自己本国的打击力度,不允许在本国境内培训恐怖分子,给恐怖活动提供资助,拒绝向恐怖分子提供庇护所。
本组织成员国重申愿全力支持加强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主要使命的联合国安理会的权威和效能。
本组织成员国认为,遵守国际核不扩散制度是保障亚洲及全球和平与安全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让所有尚未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或签署与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国家尽快履行上述程序,将有利于加强各层次的战略稳定。
本组织成员国支持建立无核武器区,包括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在中亚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倡议。
本组织成员国强调尊重和支持蒙古的无核地位。
本组织成员国欢迎俄美就进一步大幅度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签署的新条约,认为这是对核裁军做出的一个积极贡献。
本组织成员国呼吁尽早开始多边谈判,以制定关于不在外空部署武器,不针对外空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全面协议。
本组织成员国本着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之义务,确认所有人权的普遍性、不可分割性、相互依存性和相互关联性,重申本国均有义务尊重人权和人的基本自由。本组织成员国认为,和平与发展是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基本保证,反对在人权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和以人权为由干涉他国内政。
                     四
本组织成员国在自主选择保障本国安全的方式和方法,包括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方面有不可剥夺的权利,避免给地区稳定与安全带来消极后果。
本组织成员国认为,中亚安全与阿富汗和平进程的前景紧密相联。为此将加强相互合作,促进阿富汗战后政治经济的重建。
本组织成员国欢迎建立一个没有恐怖、战争、毒品和贫穷的新的、稳定的阿富汗,尊重阿各族人民的文化和传统,愿促进建立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阿全体人民利益的政府。
本组织成员国希望亚太地区成为一个和平、稳定和共同繁荣的地区,愿与所有国家及本地区组织开展建设性合作,以在亚太地区建立一个在《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框架内运作、平等兼顾各参与国利益和立场的全地区集体安全体系。加强东盟地区论坛及其他业已形成的多边合作机制将有助于建立这样一个体系。
本组织成员国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组织成员国支持朝韩两国本着2000年6月南北首脑会晤精神,努力发展和扩大对话合作,并认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为实现朝鲜半岛牢固的和平与稳定而开展对话与建设性合作是有益的。
本组织成员国呼吁印度和巴基斯坦恢复政治对话,以消除紧张,发展两国合作。
本组织成员国对中东持续冲突局势深表忧虑,认为这一局势给地区和世界安全与稳定带来消极影响。本组织成员国呼吁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尽快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积极响应国际社会促和努力,回到寻求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上来。
本组织成员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为保证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关于伊拉克问题的所有相关决议,继续进行政治外交努力。
本组织成员国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的倡议,认为该论坛与亚洲现有机构和机制一起,在提高亚洲国家相互信任水平和发展多边合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
我们重申,本组织并非集团或封闭性联盟,不针对个别国家或国家集团,基于彼此利益,从解决地区和世界性问题的共同立场出发,将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及国际法准则,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广泛合作。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阿斯卡尔·阿卡耶夫
  俄罗斯联邦总统 弗拉基米尔·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埃莫马利·拉赫莫诺夫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伊斯兰·卡里莫夫   
  2002年6月7日于圣彼得堡
活动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已涉及安全、经济、交通、文化、救灾、执法等广泛领域。安全与经济合作是两个优先方向。
政治
上海合作组织解决边界问题,巩固成员国政治互信睦邻友好;在成员国关切的问题上以上海合作组织名义表示支持,成员国多次阐述对阿富汗巴以冲突伊拉克朝核问题等问题的共同立场,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上,阿斯塔纳峰会宣言强调改革应遵循最广泛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应为改革设立时限和强行表决尚有重大分歧的方案。
安全
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核心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当天,成员国即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在国际上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作了明确定义,并提出成员国合作打击的具体方向、方式及原则。上海合作组织由此成为最早打出反恐旗帜的国际组织之一。
上海合作组织在共同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走私、网络和跨国有组织犯罪以及有效应对数据安全、生物安全、外空安全等领域开展高效合作,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国际形势深刻变化、百年变局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上海合作组织在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和促进各国发展繁荣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展望未来,成员国将进一步加强团结合作,加大相互支持,推动务实合作,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
经济
经济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是组织顺利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2001年9月14日,六国总理在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议,讨论区域经济合作问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2002年,六国先后建立起经贸部长和交通部长会议机制,开始探讨在贸易、投资、交通、能源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的途径。2003年9月23日,六国总理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其中明确规定了六国经贸合作的优先领域、主要任务及实施机制,为六国在今后较长时期内开展经济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2025年7月2日,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间贸易额为5125.4亿美元,较上一年增长2.7%。
教育
截至2014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院校由来自上海合作组织5个成员国的74所院校组成,其中哈萨克斯坦14所、中国20所、吉尔吉斯斯坦9所、俄罗斯21所、塔吉克斯坦10所,涵盖7个专业方向(区域学、生态学、能源学、IT技术、纳米技术、经济学和教育学)。
2022年1月18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举行理事会成立大会暨学院挂牌仪式。
2023年7月4-5日,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主办的第十六届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术共同体年会“大变局下的全球发展与安全秩序”在北京辽宁大厦隆重召开。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校长办公室组织“区域学”项目院校32名师生参加会议。
2024年3月12日,2024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项目院校工作会议在北京首都师范大学举行。
司法
军事
农业
2019年6月14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中方愿在陕西省设立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加强同地区国家现代农业领域合作”的倡议。
物流
2013年11月29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二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中国愿在新亚欧大陆桥东端的在连云港为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提供物流、仓储服务。
2015年7月,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正式成立;2016年6月24日,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发展基金正式设立运作;2021年10月28日,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专用铁路正式开通。
科技
2023年9月14日,上合组织国家数字科技平台在北京揭牌,首批入驻企业就相关地区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等发展展开交流,为后续各方在数字科技领域深度合作奠定基础。
文化
2014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平号角”国际军乐节创办。迄今已举办6届,现已成为上海合作组织的一项重要文化名片和连接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友谊的桥梁纽带。
2022年8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六届“和平号角”国际军乐节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办。
2025年7月16日,第二届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电视节在陕西西安开幕。本届电视节以“汇文明·创视听·共未来”为主题。来自19个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的广电主管部门、电视媒体和相关企业、高校智库、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的300名代表参加开幕式。
交通
2024年6月2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十一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由哈萨克斯坦交通运输部部长卡拉巴耶夫主持,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李扬、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凯恩·贾内什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围绕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发展互联互通和建立高效交通走廊、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多式联运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李扬在会上指出,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积极提升交通互联互通水平,推进基础设施“硬联通”、标准规则“软联通”,全力推动可持续交通发展,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人员交往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交通运输部愿与各成员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道,秉承“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进一步密切沟通协作,落实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全面深化国际道路运输合作,提升运输通道保障能力,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李扬介绍了全球可持续交通高峰论坛(2024)的有关情况并邀请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届时出席,共同推进全球可持续交通合作。与会代表积极回应。与会各方代表共同签署了会议纪要。国家铁路局有关司局、部机关有关司局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能源
上合组织国家能源资源禀赋各异,互补性强。上合组织国家地域涵盖中东、中亚-俄罗斯两大油气主产区,石油储量约占全球的50%,天然气储量约占全球的65%。从石油探明储量看,沙特阿拉伯、伊朗、阿联酋、科威特、俄罗斯位列全球前10位。沙特阿拉伯和俄罗斯是居全球前两位的石油出口国,其石油出口量占全球石油出口总量的26%。从天然气探明储量看,俄罗斯、伊朗、卡塔尔是全球前三大天然气资源国,中国、沙特阿拉伯、阿联酋排名也居全球前10位。俄罗斯、卡塔尔是全球前两大天然气出口国,天然气出口量占全球天然气出口总量的24%。从油气需求看,上合组织国家石油消费量约占全球消费总量的36%,天然气消费量约占全球消费总量的42%。中国、印度居全球前三大石油消费国之列,中国也是全球最大的油气进口国。2024年中国进口原油5.5亿吨,与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原油总出口量相当;进口天然气1817亿立方米,是全球最大天然气出口国俄罗斯的出口量的1.2倍。未来上合组织国家能源需求增长迅速,预计2050年中国、印度的石油需求合计增长1000万桶/日,占全球石油需求增量的50%以上;天然气需求合计增长4520亿立方米,占全球天然气需求增量的35%。
在可再生能源方面,上合组织国家各具优势。哈萨克斯坦风能潜力达到18200亿千瓦时/年,乌兹别克斯坦太阳能资源充足,年均日照时长达到2850~3050小时,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境内河流众多,拥有丰富的水力资源。中东地区以热带沙漠气候为主,太阳能资源占地球太阳能资源的22%~26%,沙特阿拉伯年均光照强度高达2200~2400千瓦时/平方米,阿联酋年均日照时间超过3500小时。面对能源需求上升、气候变化、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等挑战,开展绿色合作日益成为上合组织国家的内在需求和共同愿望,大多数国家都在积极挖掘可再生能源潜力,以实现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中国在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等领域技术先进且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风电装机容量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均位居世界第一。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的报告指出,过去10年,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60%和80%,其中很大一部分归功于中国创新、中国制造、中国工程。基于差异化的比较优势,“中国技术装备+东道国资源”成为上合组织国家深化新能源合作的重要方式。
条约条例
条约协定
《反极端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科技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农业合作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政府间合作协定》《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等。
条例规则
《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条例》《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0年至2012年合作纲要》等。
组织标志
会徽
上海合作组织会徽呈圆形,主体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的版图、左右环抱的橄榄枝和两条飘带,象征成员国为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并寓意上海合作组织广阔的合作领域和巨大的发展前景。会徽上部和下部分别用中文、俄文标注“上海合作组织”字样。会徽选用绿色和蓝色,象征该组织和平、友谊、进步、发展的宗旨。
上海精神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集中体现于上海精神上,即“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上海精神已写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语言
上海合作组织工作语言为汉语俄语
组织意义
尽管上海合作组织一再宣称他不针对任何第三国,但由于其影响力不断扩大,并成为一个重要的地区性的国际组织,北约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对其提防,并认为是与北约的对抗,在上海合作组织举行反恐演习时,经常同期在亚太地区举行军事演习,以示对抗。
国际变局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影响有积极的一面:成员国希望借助地区合作成为更加强大的国际力量,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现实为此创造了可能;地区行为体联合自强的主观意愿在提升,利益基础在扩大;传统霸权国家内部的问题增多,对外干预能力下降,为上合组织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有消极的一面:成员国承受的国际压力增大,变量增多、各方对多极化进程中自身的角色定位也有不同的理解,在地区内部甚至形成了某种竞争、对抗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另外,传统的区域合作模式在当前形势下难以维系,自由贸易安排受到“关税战”的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的重构、也使仅靠经济互补关系充实地区治理机制的物质基础更为松动,要开展有效的区域合作,不得不寻找新的合作方式与实践路径。
总结成立2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上合组织的成功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确定了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宗旨,提出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等体现鲜明时代特征的“上海精神”,积极倡导新安全观、新合作观;二是通过一系列涉及政治、安全、经济和人文等各个合作领域的重要政治声明和法律文件,阐明成员国对国际局势的看法;三是努力维护成员国的团结,维护多边体制和国际法的权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以消除一系列危机隐患;四是提升了多边合作的水平,每年举行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就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顺利完成扩员,广泛吸收对话伙伴,使多边合作的领域和空间不断扩大;五是启动和发展多层次、多部门的一整套合作范式,建立数十个针对不同领域合作的部长级机制及框架,并开始尝试建立有效的工作和保障机制;六是成立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等常设机构,获得国际法地位,与多边组织、国际社会建立起广泛的联系,已成为联合国大会观察员。
上合组织在功能定位上非常注重实效。在经济领域,两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先后得到签署,确定了优先领域和具体项目。同时,相关实施计划和保障机制得到落实,上合组织在部长级会晤机制下成立多个工作组,推动成员国之间在能源、贸易、交通、农业、电信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近年来,合作领域不断扩大,拓展至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电子商务等方面。此外,上合组织还通过成立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不断扩大地方合作。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上合组织的多边合作更加具体和深入。2020年11月,以视频方式举行的政府首脑会议发表声明,特别强调维护成员国的经济主权,并致力于推动本币结算。在安全领域,多国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等公约和协议,将相关安全合作构想逐步落实,使反恐联合演习实现机制化。在此框架下,各国在联合执法、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近年来,上合组织更关注阿富汗问题的解决,推动各国在网络安全、生物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的互动。在人文领域,上合组织启动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旅游、环保等部长级会晤机制,建立网络型的“上合组织大学”,举办青年论坛、媒体论坛等大型交流活动。作为冷战结束后诞生的新型区域性多边机制,上合组织的发展与国际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从解决双边历史遗留问题、消除对抗开始,上合组织成员国探索出一种全新的合作理念与合作方式。从最初的经济与安全“两个轮子”到现在的政治、安全、经济、人文、对外合作等各个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上合组织日益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号召力。习近平主席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提出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确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被写入会后发表的青岛宣言,成为上合组织重要的政治共识。
组织挑战
2022年爆发的俄乌冲突和百年变局、大国博弈的多重叠加,给国际局势和全球化、区域化进程带来较大冲击,使很多国际组织受到影响。全球和地区治理“赤字”问题凸显。为此,一些国家提出了新的区域合作倡议,希望尽快走出当前的困境,却带来新的地缘政治竞争。具体到上合组织所在的欧亚地区,挑战既来自地区内部各国发展不平衡、政策差异与利益差异,也来自外部力量的渗透和影响。由于难以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下综合解决安全和经济治理等问题,只能先形成多层次、分领域的合作方式。上合组织成员国迅速增加,继中国、俄罗斯以及中亚各国之后,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西亚的伊朗,东欧的白俄罗斯先后加入。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地理范围不断向周边延展,从北冰洋到印度洋,从西太平洋到波斯湾、波罗的海,其涉及区域总面积已超过欧亚大陆的五分之三。因此,上合组织面临的情况复杂性超过已有的其他区域性组织。在新形势下,区域多边合作同时面临一系列新的障碍。
其一,全球化和区域化遭遇逆流,美国特朗普政府无视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的霸凌行径等单边主义做法、欧洲民粹主义的泛起、各类冷战思维和贸易保护主义给多边合作制造障碍。美国对中、俄进行“双重遏制”,并积极拼凑反华、反俄联盟,在中东借以色列之手打击伊朗,导致地缘政治对抗不断升级,区域合作受到负面影响。
其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权威受到损害,全球治理机制陷入“停摆”状态。少数国家为谋求自身的私利,不惜践踏联合国宪章确定的宗旨与合作原则,导致联合国和地区多边机制在解决国际热点问题方面的作用“弱化”,地区冲突在多个地区连续爆发甚至长期延宕,反映出国际组织处理地区热点问题的能力在下降,也加剧了阵营对抗的趋势。
其三,经历新冠肺炎疫情之后,各国原有的经济联系受到严重冲击,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断裂,可持续发展和多边经济合作受到拖累。俄乌冲突以后,面对西方国家对俄罗斯采取的严厉制裁措施,俄罗斯出台反制措施。这使国际经济环境进一步恶化,导致能源危机和粮食危机加剧。在俄乌冲突的影响下,多国失业率和通胀率居高不下,影响上合组织成员国对外经济合作方向的选择。
其四,各种全球挑战日益增多,发达国家不愿承担更多责任,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发展安全压力显著增大。面对新挑战,各国各行其是,难以形成必要的合力。无论在维护金融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生物安全、核安全方面,还是在应对越来越突出的国际恐怖主义、气候变化、毒品走私犯罪、生态环境问题时,各国很难在多边框架内开展密切合作。
上合组织作为致力于完善地区乃至全球治理的新型多边机制,面对的多边合作议题越来越多。然而,多种因素的制约导致上合组织决策效率和行动能力下降,需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战略定位,更好维护成员国的长远利益。在当今世界,国家在地区治理体系中是重要的主体,国家关系以及国家内部的治理状况会对地区合作产生影响。欧亚地区大国利益集中,拥有丰富的资源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与此同时,其面对的内外环境非常复杂,多种外部势力的影响相互交织、碰撞,历史遗留的矛盾分歧集中,地区国家间经常产生各种纠纷,形成影响超出地区范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上合组织可以成为维护欧亚大陆安全的“外交工具”,动摇西方占主导地位的国际秩序的根基。然而,如果成员国间的矛盾和分歧不能得到合理管控,加之外部干预的影响,组织内部的问题就会被放大,给上合组织的未来发展带来困扰。
工作清单
中方2024年7月4日至2025年9月1日任上海合作组织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其间,中方举办系列活动,同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达成系列合作共识,为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提出多项倡议。
举办活动
(一)主席国主要活动(共110项)
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上海合作组织+”会议
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
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会议
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二十次会议
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第二十次会议
7.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负责人第十次会议
9.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联合反恐演习
1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负责人第十五次会议
1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高官会
1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缉毒执法专家工作组会议
1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管制专家工作组会议
1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法律基础专家工作组会议
1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减少毒品需求专家工作组会议
16.上海合作组织“蛛网”禁毒行动
17.上海合作组织与联合国毒罪办高级别边会
1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际军事合作部门会议
1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
2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通信和信息技术发展部门负责人第四次会议
2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农业部长第十次会议
2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财长和央行行长第六次会议
2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财政部门高官会
2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十二次会议
25.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第五次会议
2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科技部长第九次会议
27.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协调员会暨高官会
28.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9.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3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合作工作组第四十次会议
3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植物检疫部门负责人第二次会议
3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环境部长第六次会议
3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第二十二次会晤
3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五届“教育无国界”教育周活动
3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旅游部门领导人会议
3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境地区紧急救灾部门负责人第八次会议
3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卫生部长第八次会议
3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体育部长第四次会议
39.上海合作组织青年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4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常驻秘书处代表会议
4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财务预算问题专家工作组会议
4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扩员问题专家会议
4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干部问题专家会议
4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法律问题磋商
4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完善上海合作组织运作机制的磋商
4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新闻部门磋商
47.上海合作组织工会领导人会议
4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投资促进工作组第九次会议
4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电子商务工作组第八次会议
50.上海合作组织标准化合作会议
51.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产业合作大会
52.2025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投资贸易博览会
53.上海合作组织医院合作大会
5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单一窗口”合作交流会
55.上海合作组织军事医学研讨会
56.上海合作组织环保信息共享平台研讨会
57.上海合作组织政党论坛
58.2025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论坛
59.202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人工智能合作论坛
60.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
61.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减贫和可持续发展论坛
62.2025年国际医学创新合作论坛
63.上海合作组织工商论坛
64.上海合作组织仲裁法律论坛
6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应急医学国际论坛
66.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农业大学校长论坛
67.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论坛
68.上海合作组织经贸法律服务论坛
69.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媒体合作论坛
70.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民间友好论坛暨友好城市论坛
71.上海合作组织青年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论坛
72.上海合作组织青年发展论坛
73.上海合作组织智库论坛2024
74.上海合作组织妇女论坛
75.上海合作组织媒体智库峰会
76.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电子商务产业对接活动
77.“世界市长对话·上合峰会城市”活动
78.202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文明对话系列活动
79.上海合作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系列活动
80.“一起看中国·和合之旅”媒体活动
81.“和合共生 共创未来”——202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人文交流活动
82.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媒体代表访华活动
83.健康快车国际光明行和防盲交流活动
84.出版《新时代的上合故事》
85.上海合作组织青年精英“感知共富路”活动
86.上海合作组织中青年军官交流活动
87.上海合作组织青年交流营
88.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青年文化交流营
89.“上海合作组织+”青年智库沙龙
90.“女性视角下的上海合作组织研究”研讨会
91.上海合作组织世界遗产影像展
92.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出版产业大会
93.2024上海合作组织昆明国际马拉松
94.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博物馆馆藏精品展
9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优秀影视作品展映周
9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97.2024上海合作组织冰球邀请赛
98.2025第二届上海合作组织雪地足球赛
99.上海合作组织雪地自行车赛
100.第六届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国际象棋团体赛
101.第三届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职工技能大赛
10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艺术节
103.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电视节
104.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电影节
10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议员研讨班
106.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
10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审计官员研修班
108.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部长级研讨班
10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宫颈癌与乳腺癌预防与控制国际培训班
110.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减贫与发展研修班
(二)中方举办的其他活动(共77项)
11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二十次专家会
112.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法律专家会
11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专家会
11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专家工作组会议
11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植物检疫部门专家会议
116.上海合作组织大学2025年年会
117.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国)数字教育成果展
118.“邂逅上合·大美新疆”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青少年践学活动
119.“上合青年·邂逅青岛”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青少年践学活动
120.第七届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能源会议暨双碳战略智库签约仪式
121.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技术合作发展论坛
122.“丝路电商”云上大讲堂上海合作组织专场
123.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专题推介会
124.202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大会
125.“2025上合云品 好品山东”电商直播活动
126.2025上海合作组织产业链供应链青岛会议
12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艺术节开幕式暨青年歌会
128.“你好!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旅行商来华踩线活动
12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人才培养学术交流
130.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应急少年”青少年应急医学训练营
131.“上合时间”视听栏目共建交流活动
132.“视听融情 和合共行”视听节目展播互播活动
133.2025丝绸之路万里行·上合之路
134.《习近平的文化情缘》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展播
135.《美美与共·上合之夜》——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经典音乐联演
136.“上合青春正当时”媒体行动
137.《上合之约》系列圆桌会
138.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高校联盟成立仪式
139.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智库联盟成立仪式
140.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研讨会
141.上海合作组织儿童新年音乐会
142.上合大家庭青少年友谊林植树活动
143.“同一片蓝天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儿童画展
144.上合书架(面向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捐赠图书)
145.“喜迎上合峰会 共绘津彩画卷”青少年绘画比赛活动
146.“上合之约 津彩国际”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文艺展演暨天津大学第十五届国际文化节
147.“津通上合”音乐汇(回家篇和团聚篇)——2025天津音乐学院民族管弦乐专场音乐会
148.202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国际冰壶邀请赛
149.2024“上合之夏”人文交流活动
150.“2024-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旅游文化季启动仪式暨哈萨克斯坦旅游推介周活动
151.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旅游“首发团”暨上海合作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启动仪式
152.“2024-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文旅交流周暨“国际友人@Qingdao”活动
153.人工智能+医疗及创新医药器械专题展
154.国际医疗保障政策交流互鉴圆桌会议
155.医疗健康与产业创新发展论坛
156.药用资源保护与利用圆桌会议
157.营养健康食品国际标准研讨会
158.2024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青年昆明文化交流活动
159.2024上海合作组织现代农业发展圆桌会议
160.“上合之树”数字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
161.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废弃物管理能力建设培训活动
162.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国有企业高管人员领导力提升研修班
16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隶属关长行政能力提升研修班
164.上海合作组织农业现代化与经济发展研修班
165.上海合作组织中小企业发展研修班
166.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农产品推广及贸易发展研修班
167.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提升口岸通关能力研修班
16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亚信国家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研修班
16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能源合作领军人才研修班
170.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协同开展全球安全治理共同提升海关监管环节反恐怖防范技能培训班
17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反恐合作研修班
17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公共行政管理研修班
173.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公共行政管理研修班
174.上海合作组织应急医学管理研修班
17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跨境电商合作发展研修班
176.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公共卫生管理及疾病控制研修班
177.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学校类管理研修班
178.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媒体从业人员研修班
179.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贸易便利化合作海关高级官员研修班
180.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研修班
181.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地质灾害防治研修班
182.上海合作组织人工智能发展研修班
183.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农产品市场发展与贸易研修班
184.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能源资源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研修班
18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清洁能源标准化官员研修班
186.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人道援助工作能力建设研修班
187.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酒类流通管理及推广研修班
成果文件
(一)峰会成果文件(共24份)
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
2.上海合作组织未来10年(2026-2035年)发展战略
3.关于给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地位的决议
4.关于“上海合作组织伙伴”地位的决议
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极端主义意识形态2026年至2030年合作纲要
6.《上海合作组织2030年前能源合作发展战略》实施路线图
7.关于签署《关于修订二〇〇四年六月十七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上海合作组织关于秘书处的东道国协定〉的议定书》的决议
8.关于宣布吉尔吉斯共和国乔蓬阿塔市为2025-2026年上海合作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的决议
9.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关于上海合作组织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
10.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2024年工作的报告
11.关于上海合作组织获得独立国家联合体观察员地位的决议
12.关于签署《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俄罗斯会展基金会谅解备忘录》的决议
1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中心的协定
1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上海合作组织禁毒中心的协定
1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的声明
1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声明
1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1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绿色产业合作的声明
1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工智能国际合作的声明
2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声明
2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有效处理和应对世界毒品问题的声明
2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的声明
2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相关部门关于加强可持续发展领域投资合作的声明
24.关于修订二〇〇四年六月十七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上海合作组织关于秘书处的东道国协定》的议定书
(二)机制性会议成果文件(共25份)
2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26.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2024年工作的报告
2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第二十次会议联合声明
2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
2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农业部长第十次会议联合声明
3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财长和央行行长第六次会议纪要
3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3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丝路驿站”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3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能源部长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3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2030年前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
35.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成员行关于上合组织银联体成立二十周年的联合声明
36.关于白俄罗斯(储蓄)银行股份公司加入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合作)协议的议定书
3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植物检疫部门负责人第二次会议联合声明
3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环境部长第六次会议联合声明
3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加强可持续发展合作的倡议
4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第二十二次会晤纪要
4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旅游部门领导人会议纪要
42.上海合作组织2025年文化交流项目清单
4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第九次会议乌鲁木齐倡议
4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第九次会议联合公报
4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第九次会议纪要
46.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数字教育发展计划
47.第十五届“教育无国界”教育周工作方案
4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卫生部长第八次会议纪要
4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体育部长第四次会议纪要
(三)中方主办活动成果文件(共41份)
50.共建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共促可持续发展倡议
51.“应急医学合作发展”倡议
52.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标准化机构加强标准化合作青岛倡议
53.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电视节共同宣言
54.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电视节成果清单
55.上海合作组织媒体智库峰会郑州共识
56.全球南方媒体智库合作谅解备忘录
57.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华通讯社与伊斯兰合作组织新闻通讯社联盟新闻合作谅解备忘录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华通讯社与土耳其共和国德米罗兰通讯社合作协议
59.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媒体合作机制倡议
60.202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数字经济合作典型案例
61.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与实践(20个)
62.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高校联盟倡议
63.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智库联盟倡议
64.上海合作组织工会领导人会议共识
65.上海合作组织供应链发展研究报告
66.上海合作组织仲裁法律论坛国际合作倡议
67.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民间交往可持续发展行动共识
68.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民间友好论坛暨友好城市论坛沈阳倡议
69.2025年国际医学创新合作论坛倡议
70.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大会青岛倡议
71.共同的家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发展愿景民意调查报告
72.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博士生培养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73.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校长办公室与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院校校长委员会谅解备忘录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数字发展与技术创新部关于共同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吉尔吉斯斯坦)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的谅解备忘录
75.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全俄地方自治发展协会合作备忘录
76.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乌兹别克斯坦上海合作组织民间外交中心合作备忘录
77.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与缅甸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所合作备忘录
78.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与蒙古和平友好组织合作备忘录
79.中国中亚友好协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友好城市联盟合作备忘录
80.天津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俄中友协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分会关于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协议
81.河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俄中友协萨拉托夫州分会关于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协议
82.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友好城市联盟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协议
83.沈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埃及-中国友好协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协议
84.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特劳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意向书
85.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州建立友好区州关系协议书
86.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榆林市与俄罗斯联邦阿尔汉格尔斯克州阿尔汉格尔斯克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
87.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和俄罗斯联邦北奥塞梯-阿兰共和国弗拉季高加索市友好交流与合作意向书
88.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布哈拉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谅解备忘录
89.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市和哈萨克斯坦阿特劳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意向书
90.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市和白俄罗斯共和国莫吉廖夫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意向书
合作倡议
(一)中方在天津峰会上提出的倡议(共23项)
1.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平台
2.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绿色产业合作平台
3.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合作平台
4.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高等教育合作中心
5.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职业技术教育合作中心
6.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科技创新合作中心
7.中方在有需要的成员国实施100个“小而美”民生项目
8.中方2025年向成员国提供20亿元人民币无偿援助
9.中方未来3年对银行联合体成员行新增发放100亿元人民币贷款
10.中方从2026年开始,在现有基础上将上海合作组织专项奖学金名额翻一番,实施上海合作组织博士生创新培养计划,共育学术科研卓越人才
11.未来5年,中方在成员国建设10所“鲁班工坊”
12.未来5年,中方提供1万个人力资源研修培训名额
13.未来5年,中方将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一道实施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
14.中方持续实施面向上海合作组织大家庭的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15.中方愿同各方共同建设好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
16.中方欢迎各方使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17.中方邀请有条件的国家参与国际月球科研站建设
18.中方将办好上海合作组织政党论坛
19.中方将办好上海合作组织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论坛
20.中方将办好上海合作组织传统医学论坛
21.未来5年,中方将为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治疗500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22.未来5年,中方将为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实施5000例白内障手术
23.未来5年,中方将为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开展1万例癌症筛查
(二)中方其他倡议(共13项)
24.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信息通信技术发展部门负责人会议”更名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数字和信息通信技术部长会议”
25.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数字教育联盟
26.设立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科研合作项目
27.建设上海合作组织国际道路运输“丝路驿站”
28.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多边协作应急信息共享系统
29.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媒体合作机制
30.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产业合作与职业教育多边合作网络
31.设立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二期
32.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研究中心
33.面向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开展传统医学医疗技术合作交流培训
34.组建上海合作组织职业教育发展智库
35.开展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训
36.推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组织能力
上海合作组织的包容理念与灵活结构使其具备长久存续的韧性特质。在此基础上,制度从与外部环境的互动中获取资源,进而注入到其灵活统合的结构中,在持续进程中不断强化制度的韧性能力,为组织发展供给动能。这其中既包括上海合作组织不断纳入新发展资源的能力,也包括其在对外交往中发挥的协调能力。
纳入能力
上海合作组织持续纳入创新议题与多元化成员的实践,体现了其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制度韧性的外源性能力。国际组织议题规模的扩大,符合其良性运转的客观规律。随着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日益成熟,其合作议题领域的拓展既是对成员国不断提升的发展需求的回应,也是对全球科技进步加速、国际秩序转型的现实环境的适应。2018年在中国首倡下确立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目标,各方在原有安全、政治、经济、人文传统议题领域合作深化的同时,不断纳入诸如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生态环保与绿色经济、气候变化与能源安全等顺应时代变化与成员需求的重点合作议题。2024 年至2025 年中国接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围绕“可持续发展年”主题,联动全球发展倡议的八大重点领域,聚焦减贫、粮食安全、公共卫生、发展筹资、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工业化、数字经济、互联互通等议题,开展了一系列合作与活动。除此之外,上海合作组织还会根据技术发展趋势与成员国发展需求,针对性调整合作议题的重点,如上海合作组织最初于 2019 年纳入并于此后得到迅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领域合作议题。
新成员的加入也促进了组织资源禀赋的多元化、扩大了组织的影响力,这为上海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另一种韧性能力保障。截至2024年底,上海合作组织先后吸收印度、巴基斯坦、伊朗、白俄罗斯,完成三轮扩员。进入 2025 年,上海合作组织开启了对新一轮观察员国与对话伙伴国的审议工作。 纳入新成员并对其发展需求予以整合的制度发展实践,在扩大制度影响力、增强制度代表性、争取更多话语权的同时,也为上海合作组织在制度性权力塑造、资源结构布局、扩大合作发展空间等方面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面对美国对中、俄的战略打压,传统国际合作机制的持续“空转”,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代表非西方、发展中国家、全球南方的合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得到提升。组织扩员本身在客观上起到了对旧的规则制定者进行权力制衡的效果,为上海合作组织制度性权力的塑造提供了直接资源。同时,新成员的加入使组织涵盖的市场空间与消费体量大大增加,更多优势资源的汇聚为区域经济合作带来更多可能。随着组织扩员的持续,地区经济合作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印度对中亚的强烈投资意向、伊朗的能源贸易需求,均有望推动地区经贸、能源具体项目落地。符合制度发展需要的成员扩容与议题扩展,作为一种过程性能力,既放大了制度功能的施展空间,也夯实了制度合法性,为组织发展持续供给韧性能力。当然,在组织纳入新资源、持续发展的进程中,机遇与挑战并存。如前所述,尽管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整合异质性资源的优势和经验,但新资源的纳入无疑会带来新问题。例如,印度的加入尽管在塑造组织整体影响力、为中亚国家提供发展选项上有所助益,但其出于塑造自身大国身份的诉求,对组织内部权力结构、地区定位、议题重点都提出了挑战。2022 年撒马尔罕峰会期间,印度是唯一没有参与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在维护能源、粮食以及供应链安全领域三份核心文件的成员国。 在未完成应对性改革的情况下,尽管资源纳入有可能倒逼制度韧性发展,但也存在阶段性合作迟滞的风险。在获取新资源的过程中,为破解具体实践中不断生发的新问题,除不断维护前述包容性合作规范与灵活性制度结构基础以外,还需要成员国贡献更多的协调智慧,提升制度韧性发展能力。
协调能力
上海合作组织获取共享资源的协调功能,体现在其从建立之初就积极构建的对外关系,以及后期尝试塑造的“对接平台”身份。上海合作组织在成立之初就确立了“对外开放”原则,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其《宪章》第十四条指出,“上海合作组织可以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协作与对话关系,包括在某些合作方向”。在上述原则及条例指导下,2002 年组织发布《上海合作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及国家相互关系临时方案》,2008 年颁布《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条例》。2015 年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中,明确提出“加强同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以及独联体、集安条约组织、东盟、经合组织、亚信及其他国际组织和机构的联系”之必要。与此同时,多次峰会倡议“逐步建立起多边组织伙伴网络”“开展广泛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对外合作成为组织的发展战略内容之一。 上海合作组织的对外关系网络,主要分为与国家的关系和与国际组织的关系两个方面。前者是指通过给予观察员国、对话伙伴身份来维护的与相关国家的关系,后者是指通过确立伙伴关系身份来维持的与国际组织的关系。在协调与国际组织的关系上,除强调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的规则追随以外,目前上海合作组织与独立国家联合体、东南亚国家联盟、集安条约组织、中西亚经济合作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旅游组织、欧亚经济委员会、阿拉伯国家联盟等国际组织都建立了伙伴关系。在此关系框架下,秘书处每年年初向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发送一份上海合作组织活动清单,适时邀请相关国家及国际组织代表以客人身份参与会议或多边磋商。2024 年上海合作组织确立了“组织+”合作模式,并成功举办“上海合作组织+”元首峰会,进一步扩大了该组织的对外关系网络。
上海合作组织进行制度功能协调的另一渠道,是其在“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过程中被首次赋予的“对接平台”定位,并在此后发展成为欧亚空间内相关机制对接的重要枢纽。 “对接”并非不同规则的彼此兼并,而是基于共同点与合作点,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制定共同规则。2015年5月,中俄两国就“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签署联合声明,提出欧亚地区“各种一体化机制相互补充”原则和“向亚洲和欧洲各有关方开放”原则,尤其强调要“通过双边和多边机制,特别是上海合作组织平台开展合作”。这使得上海合作组织的制度间协调能力被极大释放,在实现区域经济合作更大范围整合的同时,激发合作潜力。通过相关制度间良性互动,上海合作组织“多边协调、小多边及双边落实”的韧性合作模式也拥有了更广阔的实践空间,灵活的次区域、小多边合作方式也使其吸引力进一步增强。① 上海合作组织以“对接”为主要形式的协调功能,既为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机会与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相对滞后的瓶颈。
组织评价
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它进一步加强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中国经济网 评)
上海合作组织合作机制堪称不同政治制度、不同文化国家和谐共处的典范,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加强地区经贸以及人文合作,为地区间睦邻友好合作带来新机遇与新可能。(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拉希德·阿利莫夫 评)
上海合作组织具备成为新型国际关系典范的所有必要条件,能够成为更公平、更包容、更注重可持续未来的新型国际关系典范)。(哈萨克斯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沙伊梅尔格诺娃 评)
上合组织是中国与邻国探索建立新型安全模式、新型国家关系和新型区域合作模式的重要成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精神”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念的鲜明体现。青岛峰会后,“上海精神”与时俱进,在发展观、安全观、合作观、文明观和全球治理观的指引下,上合组织开启发展新征程。上合组织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建立合作关系的重要平台和机制,多边合作中充分体现了中国睦邻友好的周边外交政策。上合组织以“上海精神”为指导,全面充分地考虑各成员国利益诉求,探索并开创了崭新的区域合作模式。这种模式致力于丰富成员国在政治、经济、安全、人文等各个领域的合作,并在各个层次上深化多边合作,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人民日报》 评)
上合组织诞生于中国,以上海命名,对中国有着特殊意义。作为轮值主席国,中方提出2025年“上合组织可持续发展年”主题和“弘扬‘上海精神’:上合组织在行动”口号,着力推进上合组织各领域深化务实合作,用行动诠释责任,用行动成就繁荣。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必将成为一届友好、团结、成果丰硕的盛会,上合组织必将进入更加团结、更重协作、更富活力、更有作为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贡献“上合力量”。(新华社 评)
上合组织在和平与稳定的共同愿望中孕育而生,互信是上合组织的有力支撑。中方通过一系列活动和举措,进一步提升上合组织凝聚力,增强上合组织对全球南方的凝聚力以及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期待上合组织天津峰会为上合组织擘画发展新蓝图。(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亚洲科学创新研究所副所长玛丽娜·德米特里耶娃 评)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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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发展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