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物价指数
度量一定时期内居民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总体变动的宏观经济指标
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CPI),也称消费者价格指数,中国一般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一个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是度量一定时期内居民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总体变动情况的相对数,可综合反映居民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计算公式为CPI=(一组固定商品按当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一组固定商品按基期价格计算的价值)×100。
基本定义
CPI
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CPI),中国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一个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是度量一定时期内居民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总体变动情况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交纳所得税,购置土地、住宅及人寿保险等支出不属于查价范围。多数国家都编制CPI。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按城乡分别编制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可按全社会编制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的是社会产品服务项目的最终价格,其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同时在整个国民经济价格体系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对监测价格总水平、反映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经济分析决策预测、核算国民经济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变动是反映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讲,物价全面地持续上涨就认为是发生了通货膨胀。
衍生含义
核心CPI:是指将受气候和季节因素影响较大的产品价格剔除之后的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美国是将燃料和食品价格剔除后的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定为核心CPI。
美国1974-1975年受到第一次石油危机的影响而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消费物价指数上升,即通货膨胀,并且当时消费价格的上涨主要是受食品价格和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当时有不少经济学家认为美国发生的食品价格和能源价格上涨,主要是受供给因素的影响,受需求拉动的影响较小。因此1975年,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J·戈登最早提出这种方法,从CPI中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变化来衡量价格水平变化的方法,也就是核心CPI。
历史沿革
CPI在世界的发展
1675年,英国经济学家赖斯·沃汉在其所著的《铸货币及货币铸造论》一书中,为了测定当时劳资双方对于货币交换的比例,采用谷物、家畜、鱼类、布帛与皮革等当时的重要商品为样本,将1650年的价格与1352年的价格进行比较,这就是计算物价指数的开端。
1707年,英国主教佛里特伍德(Bishop Fleetwood)在其所著的《行情表》一书中亦编制了39种物品的价格指数,属于广义的指数范畴。此时的物价指数只限于观察单个商品的价格变动,也就是现代的个体价格指数。
1738年,法国学者杜托(Dutot)将商品集团的两个时期各自的单价简单加总进行对比,综合反映商品集团的价格变化情况,此乃简单综合指数法的出端。
1764年,意大利卡里(Giovanni Rinaldo Carli)在其《铸币金属的价值与比例》一书中首先用简单算术平均公式计算3类商品(粮食、葡萄酒、植物油)的物价指数,为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物价指数之首创。
1812年,英国政治算术学家杨格(Arthur Young)在其《英国币值递增的研究》一书中首次提出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物价指数。
1864年,德国经济学家拉斯贝尔在他发表的论文中“1851至1863年汉堡物价”中提出拉氏指数概念。
1874年,德国经济学家派许(Hermann Paasche)在他的论文中提出派氏指数概念。
1911年,美国经济学家欧文费雪提出理想价格指数概念。1921年起,美国官方开始计算消费者物价指数。1924年,由前苏联统计学家Alexandrovich在一篇论文中提出的,生活费用指数用来反映给定生活标准下的维持费用的变化。
1925年,为了促进编制国际可比的统计数据,国际劳工组织召开了第二届国际劳工统计学家会议,制定了第一个《国际劳工组织关于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决议》,以“生活费用指数”为对象。此后,分别于1947年、1962年和1987年召开的国际劳动统计学家大会对之进行了三次修订,并在1989年出版了一个方法论手册《消费者价格指数:国际劳工组织手册》(Consumer Price Indices: An ILO Manual)。
1977年,联合国出版了《价格与数量统计体系原理指导方针》。1979年,联合国出版了一个PPI手册——《工业货物生产者价格指数手册》。1981年,联合国出版了《外贸中价格与数量测度的战略》,为进出口价格指数的编制提供了指导。
1994年,在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的赞助下,组建了一个价格指数专家国际小组——渥太华小组。渥太华小组侧重于开展应用研究,特别是消费者价格指数领域的应用研究,但也涉及一些理论问题。
从1995年开始,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和国际劳工组织每两年左右联合召开一次消费者价格指数会议。
1998年,在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的协调下,秘书处间价格统计工作组(IWGPS)成立。秘书处间价格统计工作组由来自国际劳工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世界银行和欧盟统计局的代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制订与其他国际标准相一致的价格指数国际标准。1999年,秘书处间价格统计工作组在成立了两个专家组:CPI技术专家组(TEG-CPI)和PPI技术专家组(TEG-PPI),分别负责修订CPI手册和PPI手册。
2004年7月,国际劳工组织出版了最新修订的CPI手册——《消费者价格指数手册:理论与实践》(Consumer Price Index Manual:Theoryand Practice)。
CPI在中国的发展
1926年,中国开始在天津上海与北平三大城市开展针对不同类型工人的调查,主要围绕食物、衣着、房租、燃料与杂项类等生活支出项的价格展开调查,据此编制并形成工人生活费用指数。
1949年以后,商业部物价局采用固定数量加权综合法,编制了北京、天津和上海的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1953年,又编制了其他7个城市的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1956年,中国采用统一的方法对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及各省会城市在内的29个城市历年(自1951年以来)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零售物价指数进行了编制或补编,并根据各城市的指数汇总,按照一定原则编制了全国城市零售价格指数,根据各县的指数汇总编制了全国农村零售物价指数。
1957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包括110个城市和103个县的零售物价指数季报。通过汇总全国各城市有关指数,编制了涵盖范围更广的全国城市零售物价指数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与此同时,通过合并编制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与城 市零售价格指数,将城市价格指数与城市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加权平均,计算出了新的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1985年,开始实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此后,CPI和零售物价指数 (PRI)成为中国度量价格总水平变动的两个重要指标。
1990年,国家统计局确立了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查目录,并编制出全国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和零售价格总指数。在此价格调查目录中,必报商品共434种,其中消费品352种、服务项目30种、农业生产资料52种。
1994年,中国开始单独编制CPI,正式取消了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和零售商品物价总指数的编制,此后,分别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进行单独编制。在此阶段,国家测度价格变动的主要指数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居民消费价格处于从属地位,并且该时期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主要是通过城乡零售商品价格变化来反映全社会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
然而在此阶段,中国市场经济虽然逐步发展,但是CPI的编制理论、计算方法等受计划经济时期统计核算和传统习惯的影响,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方面的需要;并且在此阶段中,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势头迅猛,居民的服务消费在其家庭支出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已无法准确地反映社会总体消费品价格变动。因此,对CPI的编制进行完善,不仅是工作的迫切需要,而且具有较强的现实可行性。
基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现状,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CPI编制方法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设计了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CPI的编报制度。自2001年起,中国价格指数的统计、公布和使用均由曾经的“以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主”改为“以CPI为主”,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比基期固定在2000年,每5年或10年变换一次对比基期,每年调整一次权数。开始逐月编制并公布以2000年价格水平为基期的居民消费价格定基指数,作为反映中国通货膨胀(或紧缩)程度的主要指标。
指数计算
计算公式
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公式:
CPI=(一组固定商品按当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一组固定商品按基期价格计算的价值)×100。
指数说明
CPI等于100,表明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综合物价没有变化;CPI大于100,说明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综合物价上升,价格指数越高,反映物价上涨得越多;CPI小于100,说明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综合物价下降。
高速经济增长率会拉高CPI,但物价指数增长速度快过人民平均收入的增长速度就会受影响,一般平均的增长速度很难超越3%~5%。一般定义超过3%为通货膨胀,超过5%为严重的通货膨胀。
计算方法
编制方法
国家统计局负责全国CPI的编制及相关工作,组织全国集中采集网络交易价格工作,并组织、指导省(区、市)调查总队开展CPI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省(区、市)调查总队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省(区、市)范围内的CPI调查工作。全国各调查市、县按照统一的调查制度开展CPI调查工作。
调查分类目录
编制CPI,首先要确定调查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与国际上做法一样,中国统计部门抽选一组居民经常消费的、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有代表性的商品和服务。抽选时参照了联合国《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支出分类(COICOP)2018》和中国《居民消费支出分类2013》,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确定调查分类。
截至2025年,CPI的调查内容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8个大类,下设268个基本分类。基本分类是指数计算和权数设置的最小分类。
调查范围
CPI调查在中国31个省(区、市)中抽取约500个市县开展,在这些市县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价格调查网点。截至2025年,全国有近10万家价格调查网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代表规格品
每个基本分类下设置的包含品牌、产地、规格、等级、花色、型号等特征的具体商品或服务,就是代表规格品。在CPI调查中,采集的基础数据就是每个代表规格品的价格。选取代表规格品遵循以下原则:
考虑到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消费习惯不尽相同,为体现地域代表性,代表规格品主要由每个调查市(县)根据该地消费习惯及消费结构等情况选取,选取出的代表规格品必须确保有足够的代表性。例如,粮食制品这一基本分类下,北京选择的是馒头、火烧和大饼等代表规格品,贵阳选择的是米粉、卷粉等代表规格品。
价格调查方法
通过手持数据采集器,采用定人、定点、定时的方法直接调查。在保证价格准确的前提下,经国家统计局审定,可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等文件,以及部分企业、单位公开发布的收费信息资料和被调查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采价,也可从互联网采集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选中的调查对象应协助做好价格数据填报工作,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在采价日,采价员前往各个价格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企业电子经营记录中采集价格。全国各地采价员使用数据采集器,登录统一的电子平台,即时数据全部及时传送至国家统计局服务器中,各省、市县工作人员可以同时审核原始价格。
价格调查频率
为准确反映当月的价格变动情况,一般性商品(服务)每月调查2次价格;部分服务项目每月调查3次价格;对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商品(主要是鲜活食品),每5天调查1次价格;由国家或地方统一定价的一些商品(服务)或价格相对稳定的商品(服务),每月调查1次价格。
权数设置
在实际生活中,居民在一些商品上的消费支出较多,在另一些商品上的支出相对较少,因此,在计算价格指数时,引入“权数”。权数显示出每一类商品或服务在居民消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一般用百分比来表示。通过权数能够计算某类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变动对指数变动的影响程度。
CPI的权数主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中居民消费支出资料计算,同时用其他部门的行政资料、部分专项调查资料加以补充,并辅以专家评估进行完善,编制工作流程如下。
CPI的计算
实践中,各国统计部门认为拉氏价格指数是一种较好的指数编制方法,并广泛使用该公式编制重要价格指数。拉氏公式是将同度量因素(权数)固定在基期,来衡量报告期价格综合变动水平,中国CPI也采用拉氏价格指数进行编制。
CPI计算的价格指数包括:环比价格指数,是指报告月以上月价格为对比基期的月度价格指数;同比价格指数,是指报告月以上年同月价格为对比基期的月度价格指数;定基价格指数,是指对比基期固定不变的价格指数。
计算原理如下:
基本分类以下的价格指数计算,首先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规格品在一个调查点的平均价格,再根据各个调查点的价格算出月度平均价,即两次简单平均计算出规格品月度平均价格;然后将各代表规格品的报告期价格除以上期价格,得到每个规格品价格变动相对数;再根据各基本分类所属代表规格品的价格变动相对数,采用几何平均法计算基本分类的环比价格指数。
接下来通过链式拉氏公式,将基本分类的环比价格指数汇总为更高级别的环比指数和定基指数。基本分类以上各类及总的定基指数通过逐级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L为定基指数,W为权重,P为价格,t为报告期,t-1为报告期的上一期(基期),为本期环比指数。
各类指数可以通过当月的定基指数推导换算:
主要作用
CPI是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价格总水平监测和调控以及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指标,能够反映全国各地消费价格变动的基本情况,其数据的高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的是社会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最终价格,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在整个国民经济价格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反映通货膨胀程度
反映通货膨胀(紧缩)的程度。通货膨胀是指流通中的货币数量超过经济实际需要而引起的货币贬值和物价水平全面而持续上涨的现象。测定一定时期通货膨胀程度有不同的指标,应用最普遍的就是物价指数(CPI),即以物价上涨率(物价指数减去基数100%的结果)作为通货膨胀率。严格地说,CPI并不等于通货膨胀率,因为CPI只反映了居民消费领域的价格变化,而不能代表全社会总的价格变化,但从CPI的变化中,可以看出价格变动的趋势。从中国CPI的数据来看,最高涨幅出现在1994年,年度涨幅为24.1%。在2000年至2022年的CPI年度走势,除了2002年、2009年CPI分别比上年下降0.8%和0.7%,其他年份CPI涨幅从0.4%~5.9%不等。
用于国民经济核算
CPI是政府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在GDP核算中,通常使用CPI及分类指数对相关现价总量指标进行缩减,剔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实现不同时期经济指标之间的可比,从而计算不变价增长速度。CPI是进行经济分析和决策、价格总水平监测和调控及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指标,一般市场经济国家认为CPI增长率在2%~3%属于可接受范围内。
各级人民政府调整最低工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标准等也将CPI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这与人们的利益和保障直接相关。
计算货币购买力
CPI直接反映了物价涨跌对居民生活中的吃、穿、住、用、行、医等各方面的影响程度,也就是人们的生活成本是上升了还是下降了。CPI可用于衡量居民消费领域中的货币购买力。通常CPI的倒数视为货币购买力指数,货币购买力是指单位货币能够购买到的消费品和服务的数量。也就是今天的1块钱相当于往年的多少钱,可以衡量人们口袋里的钱是增值了还是贬值了。CPI上升意味着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居民花同样的钱所能买的货物和服务数量减少;CPI下降意味着物价下跌、货币增值,居民花同样的钱能买到更多的货物和服务。
同时,CPI还可以反映对职工实际工资的影响,消费者物价指数的提高意味着实际工资的减少,消费者物价指数的下降意味着实际工资的提高。因此,可利用消费者物价指数将名义工资转化为实际工资。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人们往往参考CPI来调整补偿、救助和补贴标准,消除货币购买力下降的影响。如工资、利息、租金、养老金和社会保障金、合同支付等货币存量的指数化。
与就业形势报告(非农)结合
消费物价指数与就业形势报告(非农)结合在一起,成为金融市场上被仔细研究的另一个热门的经济指标。通货膨胀影响的是每一个人,它决定着消费者花费多少来购买商品和服务,影响着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左右着商业经营的成本,极大地破坏着个人或企业的投资。并且,对通货膨胀的展望有助于订立劳动合同和制定政府的财政政策。
其他作用
CPI还有很多其他用途,比如:在编制CPI的过程中,可用于编制其他的经济指数;将CPI用于横向比较不同国家的实际购买力、研究CPI与股市的关系等。
同时,CPI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作用,具体如下:
主要影响
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对于投资股票、债券等金融领域的人来说,CPI数据直接关系着他们的资金。由于CPI的高低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币汇率、国债、期货和股票市场价格走势有一定联系,CPI上涨或下降会导致市场对于后期宏观调控预期的变动。
CPI与股票价格是两个不同的价格体系。它们之间又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相互影响。一般情况下,物价上涨,股价上涨;物价下跌,股价也下跌。
CPI的持续上涨将引发股市结构性调整。中国以往的通货膨胀大多主要由于货币过多引起的,但过多的货币并非平均或同时流向各个行业,而是先流入强势部门或强势行业。因此,一个时期内一些比较活跃的板块将可能保持稳定或向上的强势;国家政策鼓励或者保护的行业板块将有可能进入新的增长周期;而对于国家限制的传统产业,及受到CPI的持续上涨和调控政策影响可能出现利润下降的行业板块,股票价格将下跌。
CPI的持续上涨也提示股市投资者警惕资产价格风险。一般而言,当CPI持续上升时,投资方向会转向股市这样高回报的投资市场。CPI的持续上涨还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资金成本增加(企业贷款的成本增加),使得企业的盈利减少,使股票的市盈率升高。同时CPI的持续上涨,股票价格下降对资金的吸引力会逐渐下降,股民对股票投资欲望逐步减小,退出股市中流通的资金。由此,难以保持股价在高位稳定,导致股指下跌。
对经济影响
CPI对经济的主要影响是:虽然CPI是一个滞后性的数据,但它往往是市场经济活动与政府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CPI稳定、就业充分及GDP增长往往是最重要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就中国现实情况来看,CPI的稳定及其重要性并不像发达国家所认为的那样“有一定的权威性,市场的经济活动会根据CPI的变化来调整”。
如果消费者物价指数升幅过大,表明通货膨胀已经成为经济不稳定因素,国家会有紧缩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风险,从而造成经济前景不明朗。同时,中国的经济处在高速增长和经济结构快速转化时期,较低的CPI并不利于经济的增长。如果为了稳定物价,控制CPI的增长,容易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也会对社会总供给产生抑制作用。
对汇率的影响
CPI对汇率的影响:以美元为例,CPI的上升对美元的影响不太明确。一个健康的经济扩张中,通常提高美元的利率能使美元更具吸引力。但是,如果利率的上升主要来自通货膨胀的上升,它将损害美元。也就是说,当更高的通货膨胀率出现时,将损害外国人持有的美元投资的价值,所以说CPI的持续上升对美元有负面影响。同时货币交易者对其他细微差别也十分敏感。例如,外汇市场的交易者认为美联储已经迅速行动并灵活控制了通货膨胀的压力,美元可能保持它的价值甚至升值。
CPI的局限性
替代偏向
出现了商品价格的相对变化之后,人们购买两种商品的数量是会发生变化的,会用变得相对比较便宜的商品去替代相对比较贵的商品,减少价格上涨比较大从而变得相对更贵的商品的购买,增加价格上涨比较少从而变得相对比较便宜的商品。当价格出现不均衡上涨的时候,替代偏向会使得实际的消费支出比按照原来CPI市场篮子中的数量计算出来的支出低,这样CPI运用不变的市场篮子计算出来的CPI和通货膨胀率就会高于实际的数值。
没有考虑新产品引进的影响
随着经济发展,经常会有新的产品和服务投入到市场中,这些新产品的出现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不管是增加了全新的产品还是增加了新的花色品种,或者是增加了新的产品功能,这些都会使消费者选择的机会更多、范围更广,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使其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这些无疑会使消费者的福利水平得到提高,可以花同样的钱买到更多的满足,也就是说达到原来的福利水平花的钱更少了,每一块钱更值钱了。但CPI是以一篮子固定的产品与劳务来衡量物价水平的,并没有把新产品的引入所导致的货币价值增加的情况考虑在内。
新产品通常功能较强,在编入物价指数时,有高估物价上涨的现象。
不反映质量变化
“同质可比”是编制价格指数的基本要求,当商品质量相同时,进行价格比较才能反映其纯价格变化。例如,一辆汽车的价格原来是10万元,由于马力增大,电子系统升级,增加了1万元的成本,售价提高到11万元。在计算价格指数时,因质量提高而增加的1万元不计入纯价格变动中,价格指数为100。
反映实际生活成本变化有局限
当消费商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不变时,由于价格的变化,会相应引起生活成本的变化。而当消费商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发生变化时,即使价格不变,生活成本也会发生变化。例如,中小学兴趣班的收费标准未变,但由于家长为孩子报的兴趣班数量增加了,原来仅仅上钢琴班和围棋班,现在增加了跆拳道班和游泳班,支出项目增加了,生活成本相应增加了,但兴趣班的价格实际上没有变化。
综合变化与个体变化存在差异
全国CPI综合反映中国城乡居民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平均变化,与某一地区或城市、某一人群或个体、某类商品和服务或某个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化往往存在差异。
不同收入阶层在消费结构上存在差异,但CPI不能反映出这种差异。同时,消费品毕竟只是社会最终产品的一部分,因而CPI不足以反映整个物价变动的情况。
房屋价格没有纳入CPI
作为居民,不管是花钱买房子还是买粮食都是用来消费用的,以此来思量,买房子应该纳入CPI。但从价格统计工作来讲,计算CPI不能把房屋价格归纳进来。理由为:
调整措施
权数调整
计算价格指数有“拉氏”和“派氏”两种加权公式,区别在于把“一篮子”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数量固定在对比期还是报告期。固定在对比期的是拉氏公式,固定在报告期的是派氏公式。两种公式各有利弊,计算出的结果也略有差异。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编制CPI时均选择了拉氏公式,一是计算价格指数时通常无法及时取得报告期的消费数量,难以编制派氏指数。二是拉氏指数是假定消费数量不变,以观察和比较消费价格的变动情况,更具经济学意义。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欧盟统计局等六大机构联合编制的《消费者价格指数手册:理论与实践》是世界各国统计机构编制CPI时的基本遵循,也是最权威的理论指导。手册里明确指出,拉氏公式被广泛用作编制CPI是有较好的理论基础的。中国与绝大多数国家一样,也是采用拉氏公式编制CPI,每5年调整一次基期。计算中,使用环比链接的拉氏公式,计算以定基指数为基础的价格指数。
按照拉氏公式理论,计算定基指数时,对比期为基期年,权数即为基期年购买固定篮子内各类商品或服务所支出金额占购买整个篮子所支出总金额的比重。这个权数是固定不变的,在《消费者价格指数手册:理论与实践》里,它被称为原权数。而在计算月度环比指数时,对比期为上月,权数即为上月购买固定篮子内各类商品或服务的支出金额占总支出的比重;计算同比指数时,对比期为上年同月,权数即为上年同月购买固定篮子内各类商品或服务的支出金额占总支出的比重。
很显然,环比和同比指数的权数是随着每月价格变化自动调整的,在《消费者价格指数手册:理论与实践》里,它被称为按价格调整的权数。权数虽然在变化,但权数所代表的“一篮子”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数量却是相同的、固定的,也就是“固定篮子”。
价格指数基期轮换
对各类价格指数开展基期轮换遵循了价格统计调查的技术性要求,也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应对新形势新变化、确保价格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如下以CPI基期轮换为例解释价格指数开展基期轮换的原因和做法。
CPI是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消费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总体变动情况的相对数。由于居民消费的类别和品种成千上万,不计其数,为观察其总体价格变动情况,通常选取一组消费量较大、最能代表多数人日常消费行为的商品和服务,用它们的价格变化情况来代表全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化情况,选出的这一组商品和服务,被形象地称为“一篮子”商品和服务。为保证价格指数的连续性和可比性,通常把“一篮子”商品和服务固定,俗称“固定篮子”。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消费结构也在相应发生变化,CPI调查的“固定篮子”也需要及时调整,否则就会失去代表性,无法反映居民最新的消费情况。因此,CPI基期轮换关系到价格统计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价格统计调查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国际通行惯例,可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
2003年国际劳工组织建议,每五年调整一次基期,以兼顾指数的连续可比与消费结构变动的及时反映。中国也是每五年进行一次CPI基期轮换,将逢“5”“0”的年份作为基期,在基期年选择“一篮子”商品和服务,五年保持不变。基期轮换时,需根据最新的居民消费结构调整调查目录、更新权数等。截至2025年,国家统计局编制的是以2020年为基期的CPI。
CPI与公众感受的差异
在衡量通胀的多种指标中,CPI是国际公认的最重要的也是最常用的指标。而“感受通胀”(perceived inflation)与“统计通胀”之间持续存在的差距问题,成为了国际经济学界有关通胀研究的热门议题之一。大多数国家的居民也都会抱怨统计结果与自身感受不一致。产生差异的原因很多,就CPI而言,可能有以下三个方面:
个体与总体、部分与全部的差异
CPI是一个综合统计指标,从影响人群看,既包括城镇居民,也包括农村居民;既包括高收入者,也包括低收入者;既包括东部地区居民,也包括西部地区居民。每个人的消费结构不同,所处地区不同,对反映总体的CPI的感受也会有差异。例如,低收入家庭的支出大部分集中在食品和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上,当食品价格涨幅相对较大时,低收入家庭的消费支出必然增加较快,对价格上涨的感受也会相对更为明显,这种感受与反映总体的CPI的变动就会存在差异。
从统计内容看,CPI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等分类,其中既有价格上涨的商品,也有价格下降的商品。每个消费者感受到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通常为这268个基本分类的一部分,如果仅拿这种个体对部分商品价格的感受,与反映综合水平的CPI比较,必然会感觉到差异。例如,2020年4月,全国蛋类和鲜果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7%和10.5%,但CPI同比上涨3.3%。此时,蛋类和鲜果价格走势就与CPI走势存在差异,购买蛋类和鲜果的人群可能也会认为CPI与自身感受不一致。
感知度的差异
消费频率会影响人们的感知度。一般来说,人们对于自己经常消费的商品或一些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感受较为明显,如更易于感觉到猪肉、鸡蛋、鲜菜、鲜果等商品的价格变动;而对于不经常消费的商品和服务,如汽车、手机、家用电器、飞机票等,即使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个人感受也并不明显。
对比时间的差异
日常生活中,人们感受到的价格变化,往往用时点价格进行比较,如今天与昨天相比,这次与上次相比。CPI是用时期均价进行比较,如同比指数是本月均价与上年同月均价对比,环比指数是本月均价与上月均价对比。实际中,常常会出现时点价格与时期均价走势相反的情况。例如,今天猪肉价格比昨天或上周下降,但由于上月猪肉价格较低,本月前期价格上涨较多,本月均价仍可能高于上月。如果此时把今天与昨天或上周的价格对比感受同月度环比指数进行比较,自然会出现差异。
CPI数据发布
美国
在美国,消费者物价指数由劳工统计局每月公布,发布时间在报告当月的第二周或第三周美国东部时间上午。主要公布的有两种不同的居民消费物价指数:一是工人和职员的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简称CPI-W。二是城市消费者的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简称CPI-U。在美国,构成CPI指标的主要商品共分八大类,其中包括:食品酒和饮品、住宅、衣着、教育和通信、交通、医药健康、娱乐、其他商品及服务。
2022年7月,相继公布的美国6月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和6月生产者价格指数PPI)全部大幅高于预期,市场对美联储在本月底大幅加息100个基点的预期明显增加,美国股市三大股指上周全部承压累计下跌。
美国劳工部2023年10月1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9月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7%,涨幅与8月持平。数据显示,美国9月CPI环比涨幅为0.4%,较8月0.6%的涨幅略有放缓。剔除波动较大的食品和能源价格后,当月核心CPI同比上涨4.1%,环比上涨0.3%。
2025年1月,美国消费者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3%,这是CPI环比数据自2024年11月以来连续第三个月出现反弹。
2025年11月,美国CPI同比增长2.7%,预估为增长3.1%。美国11月核心CPI同比增长2.6%,预估为增长3%。
英国
英国消费者物价指数由英国国家统计局发布。
2023年8月16日,英国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英国7月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6.8%,继续处于高位。
2025年2月,英国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涨幅降至2.8%(预期3.1%),扣除食品与能源不计的核心CPI同比上涨3.5%(预期3.7%),较1月通胀反弹态势显著缓和。
日本
日本的消费者由日本总务省统计局负责制定和发布。
2025年2月,日本央行行长植田和男表示,日本央行的目标是以总体CPI衡量,在可持续的基础上实现2%的通胀水平。
2025年3月21日,日本总务省公布的报告显示,2025年2月,日本去除生鲜食品后的核心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升3.0%至109.7,连续42个月同比上升。
新西兰
新西兰的消费者由新西兰统计局负责发布。
2023年10月17日,新西兰统计局宣布,随着经济持续降温,新西兰通货膨胀率继续下降,截至9月份的年度消费者价格指数(CPI)为5.6%,与6月份的年度数据(6%)相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此前,在2022年第二季度,新西兰CPI达到了7.3%的32年高点。
2025年4月,新西兰第一季度CPI同比升2.5%,预期2.4%,前值2.20%。
中国
中国CPI数据主要分为月度、年度和季度。其中CPI月度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公布,公布形式包括国务院统一安排的新闻发布会和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的传播。国家统计局发布CPI的时间,月度一般在月后13日左右,季度、年度则延至月后20日左右。公布的内容主要有:全国及各省(区、市)CPI;36个大中城市CPI。
国家统计局CPI月度新闻稿中含有总指数、大类指数及部分中类指数(如食品类中的粮食价格、油脂价格、肉禽及制品价格、鲜蛋价格、水产品价格、鲜菜价格、鲜果价格、调味品价格等)的变化描述。
2024年1月份,全国CPI环比上涨0.3%,连续两个月上涨。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3.0%。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3.6%。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下降2.3%。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20个,持平的为2个,下降的为48个;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1个,下降的为69个。
2024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1%。其中,城市持平,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下降2.7%,非食品价格上涨0.7%;消费品价格下降0.4%,服务价格上涨0.8%。1­­-3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
2024年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下降2.1%,非食品价格上涨0.8%;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0.7%。1­­—6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1%。
2024年9月14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发布8月国民经济运行数据:CPI:8月同比上涨0.6%,环比上涨0.4%。
2024年11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3%;食品价格上涨2.9%,非食品价格下降0.3%;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0.4%。1—10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3%。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3%。其中,城市下降0.3%,农村下降0.3%;食品价格下降1.2%,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0.4%,服务价格持平。
2024年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2%;环比下降0.6%。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0.9%,衣着价格上涨1.1%,居住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3%,交通通信价格下降3.6%,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0%,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5.2%。
2024年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1%。其中,城市上涨0.1%,农村持平;食品价格下降0.5%,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下降0.2%,服务价格上涨0.5%。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持平。其中,城市持平,农村下降0.1%;食品价格下降0.6%,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0.1%。
2024年全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2%。
2023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0%。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4.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6.1%。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上涨0.4%。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16个,持平的为1个,下降的为53个;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6个,下降的为64个。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居民消费价格年均上涨2.1%。
2023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涨幅比上月回落1.1个百分点。
2023年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3%。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6%;食品价格下降1.7%,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1.3%,服务价格上涨1.2%。1-7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5%。
2023年8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1%。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下降0.2%;食品价格下降1.7%,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下降0.7%,服务价格上涨1.3%。1­­-8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5%。
国家统计局2023年10月1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由涨转平;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
2023年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3%。其中,城市下降0.3%,农村下降0.5%;食品价格下降3.7%,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下降1.1%,服务价格上涨1.0%。
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1%。其中,城市上涨0.1%,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上涨0.9%,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上涨0.1%,服务价格上涨0.1%。
2023年全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2%。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3%,衣着价格上涨1.0%,居住价格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3%,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0%,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2%。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价格下降13.6%,鲜菜价格下降2.6%,粮食价格上涨1.0%,鲜果价格上涨4.9%。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7%。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3%,环比上涨0.1%。
2022年1月17日消息,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18.3%,二季度增长7.9%,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4.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3086亿元,比上年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450904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609680亿元,增长8.2%。
2022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0.5%;食品价格下降3.9%,非食品价格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价格上涨1.2%。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9%。
2022年4月11日,国家统计局将公布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受非食品价格上升等影响,3月份CPI涨幅或有所扩大。
2022年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1%。其中,城市上涨1.2%,农村上涨0.7%。
2022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2%,农村上涨2.0%;食品价格上涨1.9%,非食品价格上涨2.2%;消费品价格上涨3.0%,服务价格上涨0.8%。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1.4%。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4%。其中,城市上涨0.4%,农村上涨0.3%;食品价格上涨0.9%,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5%,服务价格上涨0.1%。
2022年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2.1%;食品价格上涨2.3%,非食品价格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3.0%,服务价格上涨0.7%。1-5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1.5%。
2022年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6%;食品价格上涨2.9%,非食品价格上涨2.5%;消费品价格上涨3.5%,服务价格上涨1.0%。1至6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1.7%。
2022年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8%。其中,城市上涨2.7%,农村上涨3.1%;食品价格上涨8.8%,非食品价格上涨1.5%;消费品价格上涨4.3%,服务价格上涨0.5%。1­­-9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2.0%;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上涨1.9%,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下降0.1%。
2022年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7%;食品价格上涨3.7%,非食品价格上涨1.1%;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价格上涨0.5%。1­­-11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2.0%。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2%;食品价格下降0.8%,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下降0.2%。
2022年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环比持平。
2021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1%;食品价格下降0.2%,非食品价格下降0.2%;消费品价格下降0.3%,服务价格下降0.1%。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20年同期下降0.3%。
2021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其中,城市上涨0.5%,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下降0.7%,非食品价格上涨0.7%;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上涨0.2%。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与2020年同期持平。
2021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0.7%;食品价格下降0.7%,非食品价格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1.0%,服务价格上涨0.7%。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20年同期上涨0.2%。
2021年6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3%。
2021年7月9日,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1%,环比下降0.4%。
2021年8月9日,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0%,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3.7%,非食品价格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上涨1.6%。食品价格中猪肉价格下降43.5%。1­­至7月平均,CPI比2020年同期上涨0.6%。
2021年10月14日,2021年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食品价格下降5.2%,非食品价格上涨2.0%;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1.4%。食品中,猪肉和水产品供应充足,价格分别下降5.1%和2.5%,降幅比8月均有扩大。
2021年10月18日,国家统计局通报,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6%,涨幅比上半年扩大0.1个百分点。
2021年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2.2%;食品价格上涨1.6%,非食品价格上涨2.5%;消费品价格上涨2.9%,服务价格上涨1.5%。1-11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9%。
2021年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3%。其中,城市下降0.3%,农村下降0.3%;食品价格下降0.6%,非食品价格下降0.2%;消费品价格下降0.4%,服务价格持平。
2021年全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9%,涨幅比上年回落1.6个百分点,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分月看,前两个月受上年同期基数较高影响,CPI同比下降;随着高基数效应逐渐减弱,3月份同比由降转涨,5月份涨至1.3%;6月份起,在猪肉等价格下降带动下,涨幅逐月回落,9月份回落至0.7%;10月份,受特殊天气、上游价格持续上涨及低基期等因素叠加影响,CPI同比涨幅再次回升,11月份上涨2.3%;12月份回落至1.5%。
2020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5.4%,涨幅比上月扩大0.9个百分点。
2020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5.2%,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
2020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4.3%,涨幅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
2020年4月17日,2020年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9%。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1.3%。
2020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3%。其中,城市上涨3.0%,农村上涨4.0%;食品价格上涨14.8%,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4.7%,服务价格上涨0.9%。
2020年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涨幅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0.6%,非食品价格上涨0.4%;在工业方面,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3.7%,环比下降0.4%。
2020年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城市上涨2.2%,农村上涨3.2%;食品价格上涨11.1%,非食品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上涨3.5%,服务价格上涨0.7%。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19年同期上涨3.8%。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1%。其中,城市下降0.1%,农村持平;食品价格上涨0.2%,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持平,服务价格下降0.1%。
2020年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3.7%;食品价格上涨13.2%,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上涨4.3%,服务价格持平。
2020年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7%,涨幅比上月回落0.7个百分点。1至9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19年同期上涨3.3%。
2020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5%。1-10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19年同期上涨3.0%。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3%。
2020年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5%。1-11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19年同期上涨2.7%。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6%。
2020年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2%;食品价格上涨1.2%,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0.3%。
2020年全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的物价调控目标较好实现。
2019年1月CPI同比上涨1.7%,前值为1.9%,预期值为1.9%。中国1月CPI环比上涨0.5%,前值为0%,预期值为0.5%。
2019年2月份全国CPI和PPI数据。从环比看,CPI上涨1.0%,涨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从同比看,CPI上涨1.5%,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
2019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2.3%;食品价格上涨4.1%,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2.4%,服务价格上涨2.0%。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18年同期上涨1.8%。
2019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6%;食品价格上涨6.1%,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2.9%,服务价格上涨2.0%。
2019年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其中,城市上涨2.7%,农村上涨2.8%;食品价格上涨7.7%,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3.2%,服务价格上涨1.9%。1-5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18年同期上涨2.2%。
2019年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其中,城市和农村均上涨2.7%;食品价格上涨8.3%,非食品价格上涨1.4%;消费品价格上涨3.2%,服务价格上涨1.8%。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18年同期上涨2.2%。
2019年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8%。其中,城市上涨2.7%,农村上涨2.9%;食品价格上涨9.1%,非食品价格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3.4%,服务价格上涨1.8%。1-7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18年同期上涨2.3%。
2019年8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8%。其中,城市上涨2.8%,农村上涨3.1%;食品价格上涨10.0%。其中,畜肉类价格上涨30.9%,影响CPI上涨约1.3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46.7%,影响CPI上涨约1.08个百分点。
2019年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0%。其中,城市上涨2.8%,农村上涨3.6%;食品价格上涨11.2%,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4.0%,服务价格上涨1.3%。1­­~9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18年同期上涨2.5%。
2019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8%,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
2019年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5%。
2019年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5%。其中,城市上涨4.2%,农村上涨5.3%;食品价格上涨17.4%,非食品价格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6.4%,服务价格上涨1.2%。
2018年8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1%,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CPI同比涨幅在连续3个月处于“1时代”后重新回到“2时代”。
2018年9月14日,CPI涨幅已连续两个月扩大,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价格上涨预期也较强烈,中国经济是否有可能出现滞胀?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滞胀或类滞胀是不存在的。
2018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6%;食品价格上涨3.3%,非食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2.8%,服务价格上涨2.1%。1-10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17年同期上涨2.1%。环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2%;食品价格下降0.3%,非食品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上涨0.3%,服务价格持平。
2018年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2%,涨幅较前月回落;环比则由升转降。
2017年2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30省份1月份CPI同比涨幅均较2016年12月份扩大。专家认为,2017年物价上涨压力有所上升,但缺乏大幅上涨的基础,物价上涨难成持续趋势。
2017年3月,据统计局网站消息,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8%。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下降4.3%,非食品价格上涨2.2%;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2.4%。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16年同期上涨1.7%。
2017年4月1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7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数据:CPI环比下降0.3%,同比上涨0.9%;PPI环比上涨0.3%,同比上涨7.6%。
2017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0.8%;食品价格下降3.5%,非食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2.9%。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16年同期上涨1.4%。
2017年5月,国家统计局公布31省(区、市)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23个省份4月CPI同比涨幅较3月份有所扩大,12个省份CPI涨幅高于全国水平。同时,多数省份的物价涨幅都停留在“1”时代,仅海南、天津两地的涨幅超过2%。
2016年1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3%。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环比上涨0.5%。
2016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3%。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2.2%;食品价格上涨7.6%,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2.5%,服务价格上涨1.9%。1-3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15年同期上涨2.1%。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4%。其中,城市下降0.4%,农村下降0.4%;食品价格下降1.8%,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下降0.6%,服务价格下降0.2%。
2016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0%,涨幅与前三季度持平。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1.9%。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8%,衣着上涨1.4%,居住上涨1.6%,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5%,交通和通信下降1.3%,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6%,医疗保健上涨3.8%,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2.8%。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0.5%,猪肉价格上涨16.9%,鲜菜价格上涨11.7%。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环比上涨0.2%。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1.4%,自9月份起结束连续54个月同比下降后,同比涨幅不断扩大,12月份同比上涨5.5%,环比上涨1.6%。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降2.0%,12月份同比上涨6.3%,环比上涨1.9%。
2015上半年全国CPI同比上涨1.3%,上半年31省区中CPI涨幅超过全国水平的有18个。在31省区排行榜中,青海CPI同比上涨2.93%居于榜首,新疆仅涨0.21%垫底。上半年各地价格水平持续低位运行,涨势乏力,未达2%的足有9成。
2015年31省区中CPI涨幅超过全国水平的有17个。在31省区排行榜中,青海CPI同比上涨2.62%居于榜首,新疆仅涨0.57垫底。CPI处于“2时代”的仅剩青海、上海、西藏三地。
2015年9月1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0%,但同时公布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却同比下降5.9%,跌幅超出预期,创六年新低,毫无悬念地第42个月处于负增长区间。CPI与PPI差值达到7.9个百分点,为1994年以来最大差值。CPI与PPI的背离走势,考验着宏观调控的智慧。业界一个基本判断是,中国经济面临的通缩风险比通胀风险更大,需要货币等调控手段导向上继续放松。且央行等部门也已经表态,不会因为单一商品价格走势影响对于整体价格水平的判断。
2014年2月1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5%,涨幅与上月持平。调查显示,1月份全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3.7%,影响CPI同比上涨约1.23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同比上涨23.0%,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上涨11.9%,鲜菜价格上涨2.1%,猪肉价格下降4.3%。
2014年6月26日,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发布数据,京津沪渝穗深苏7个城市的调查数据显示,1~5月深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均同比上涨2.9%,涨幅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7城市中深圳仍排第一。
2014年6月CPI同比上涨2.3%。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2.1%;食品价格上涨3.7%,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2.6%。上半年,CPI比2013年同期上涨2.3%。
2014年6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回落之时,北京CPI却迎来逆势回升。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7月1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6月北京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2.2%,较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价格呈现“七升一降”格局,其中居住价格同比上涨1.6%,较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告别2014年以来的涨幅放缓态势。
2014年7月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6月份宏观经济数据,全国居民消费指数(CPI)同比上涨2.3%,与上月基本持平,符合市场预期。
2014年7月16日,经国家统计局核算,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涨幅与一季度持平。
2014年9月CPI同比增长1.6%,低于预期,并创下56个月新低。市场预期9月CPI同比增长1.7%。8月CPI同比增长2.0%。9月PPI同比下跌1.8%,并创下5个月新低。市场预期9月PPI同比下跌1.6%。8月PPI同比下跌1.2%。
2014年12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6%,农村上涨1.3%;食品价格上涨2.9%,非食品价格上涨0.8%;消费品价格上涨1.4%,服务价格上涨1.8%。2014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0%。
2014年31省区中CPI涨幅超过全国水平的有13个,且全部告别“3时代”。在31省区CPI涨幅排行榜中,西藏CPI同比上涨2.9%居于榜首,黑龙江仅涨1.5%居榜末。
2014年CPI居于“2时代”及以上的有16个省区,最高涨幅达到2.9%。但无一省区处于“3时代”及以上。据中国经济网地方经济资料库历史数据显示,2013年涨幅最高的是青海,达到4%,随后是新疆的、宁夏等多个省区处于“3时代”,且无一省区涨幅低于2%。而在2014年,除了31省区全部告别“3时代”外,另有15个省区回归到“1时代”。在此情况下,不少机构和专家提醒,2015年需要警惕通缩风险。
相关概念
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是指在纸币流通条件下,流通中的货币量超过实际需要的货币量所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
通货膨胀的程度多以物价上涨幅度表示出来,而物价上涨幅度即物价总水平的变动则通过物价指数反映出来。消费物价指数通常可以灵敏地反映居民日常生活成本的变化,所以在衡量通货膨胀时被多数国家所采用。
PPI
生产者物价指数(Producer Price Index,PPI),主要的目的是衡量各种商品在不同的生产阶段的价格变化情形。
一般而言,当PPI增幅很大而且持续加速上升时会导致物价飞涨,居民消费指数下跌,银行利率降低,甚至本币贬值,该国央行相应的反应是采取加息对策阻止通货膨胀快速上涨,则该国货币升值的可能性增大;反之亦然。
根据价格传导规律,PPI对CPI有一定的影响。PPI反映生产环节价格水平,CPI反映消费环节的价格水平。整体价格水平的波动一般首先出现在生产领域然后通过产业链向下游产业扩散,最后波及消费品。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1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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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