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wèi qū shí zhě suǒ jì
是什么意思
这一句出自于“”、“”中的《》
全诗原文
放归田里。明年,窜于辽州,竟与温韬同制赐死。孔谦,《通鉴》作魏州人。庄宗同光初,为租庸副使。谦本州之干吏,上自天 祐十二年,帝平定魏博,会计皆委制置。谦能曲事权要,效其才力,帝委以泉货之 务,设法箕敛,七八年间,军储获济。及帝即位于鄴城,谦已当为租庸使。物议以 谦虽有经营济赡之劳,然人地尚卑,不欲骤总重任。枢密使郭崇韬举魏博观察判官 张宪为租庸使,以谦为副,谦悒然不乐者久之。帝既平梁汴,谦径自魏州驰之行在,因谓崇韬曰“魏都重地,须大臣弹压, 以谦筹之,非张宪不可”崇韬以为忠告,即奏宪为鄴都副留守,乃命宰臣豆卢革 专判租庸。谦弥失望,乃寻革过失。时革以手书便省库钱数十万,谦以手书示崇韬, 亦辞避。帝问“当委何人为可”崇韬曰“孔谦虽久掌货泉,然物议未当居大 任,以臣所见,当委张宪为便”帝促征之。宪性精辨,为趋时者所忌,人不祐之。 谦乘间诉于豆卢革曰“租庸钱谷,悉在眼前,委一小吏可办。鄴都本根之地,不 可轻付于人。兴唐尹王正言无裨益之才,徒有独行,诏书既征张宪,复以何人为代” 豆卢革言于崇韬,崇韬曰“鄴都分司列职,皆主上旧人,委王正言何虑不办” 革曰“俱是失也,设不获已,以正言掌租庸,取书于大臣,或可办矣;若付之方 面,必败人事”谦以正言非德非勋,懦而易制,曰“此议为便”然非己志。 寻掎正言之失,泣诉于崇韬,厚赂阉伶,以求进用,人知奸谄,沮之,乃上章请退。 帝怒其规避,将置于法,乐人景进于帝前解喻而止。王正言风病恍惚,不能综三司 事,景进屡言于帝,乃以正言守礼部尚书,以谦为租庸使。谦以国用不足,奏: “诸道判官员数过多,请只置节度、观察、判官、书记、支使、推官各一员。留守 置判官各一员。三京府置判官、推官,余并罢俸钱”又奏“百官俸钱虽多,折 支非实,请减半数,皆支实钱”并从之。未几,半年俸复从虚折。案:以下原阙。 《北梦琐言》:明宗即位,诛租庸使孔谦等。孔谦者,魏州孔目。庄宗图霸,以供 馈兵食,谦有力焉。既为租庸使,曲事嬖幸,夺宰相权,专以聚敛为意,剥削为端。 以犯众怒,伏诛。李鄴,魏州人也。幼事杨师厚,及庄宗入魏,渐转裨将,历数郡刺史,后迁亳 州。为政贪秽,有奴为人持金以赂鄴,奴隐其金,鄴杀之。其家上诉,因讦其阴事, 诏贬郴州司户参军,又贬崖州长流百姓,所在赐自尽。史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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