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
拼音
sù笔顺
丶 ㇊ 丿 丿 一 丨 丶“讠”点与横折提距离适中,竖段端正,对上点。“斥”上撇短平,横画稍长,竖画舒展;点居长竖的中上部。
同音字
读音为sù的字 读音为su的字基础解释
控告:上~。详细解释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诉-中華語文大辭典同:訴
诉-辞源3同:訴
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诉 sù
① 动诉说;诉苦。《琵琶行》:“弦弦掩抑声声,似~平生不得志。” ② 动上诉;控告。《书博鸡者事》:“以两竿夹揭之,走~行御史台。” ③ 动辞酒不饮。陆游《蝶恋花》:“鹦鹉杯深君莫~,他时相遇知何处。”
诉
诉“訴”的简化字。
同:訴
诉-诗词曲语辞辞典诉辞酒义。
▶韦庄《离筵诉酒》诗:“感君情重惜分离,送我殷勤劝酒卮。不是不能判酩酊,却忧前路醉醒时。”诉酒者,辞酒也。
▶又《菩萨蛮》词:“须愁春漏短,莫诉金杯满。”
▶欧阳修《依韵答杜相公》诗:“平生未省降诗敌,到处何尝诉酒巡。”
▶又《定风波》词:“把酒花前欲问公,对花何事诉金钟。”
▶黄庭坚《定风波》词:“且共玉人斟玉醑,休诉,笙歌一曲黛眉低。”
▶又前调:“花外黄鹏能密语,休诉,有花能得几时斟。”
▶秦观《金明池》词:“佳人唱,金衣莫惜;才子倒,玉山休诉。”
▶周邦彦《定风波》词:“休诉金尊推玉臂,从醉,明朝有酒遣谁持。”
▶赵鼎《醉桃园》词:“花下醉眠休诉,看取春归去。”
▶陆游《蝶恋花》词:“鹦鹉杯深君莫诉,他时相遇知何处。”
▶又《杏花天》词,“金杯到手君休诉,看着春光又暮。”
【读音】sù
【繁体】訴
诉<动>
(形声。本义:告状;控告)
同本义[accuse;charge;complain]
诉,告也。――《说文》
负孝公之周愬天子。――《公羊传·昭公三十一年》
必东愬于齐。――《战国策·齐策》
即连楮为巨幅,广二丈,大书一“屈”字,以两竿夹揭之,走诉行御史台。――明·高启《书博鸡者事》
又如:起诉;上诉;公诉;诉呈(诉状);诉权(起诉和诉原的权利);诉辩(申诉并辩白);诉牒(诉状);诉告(上诉;告状)
告诉,说给人听[tell;relate;inform]
正遇延平二人,诉说前事。――《三国演义》
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唐·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吾与并
诉(愬)sù
⒈叙说:叙~。~苦。详细~说。
⒉控告:~讼。上~。
诉su
ㄙㄨˋ
〔《广韵》桑故切,去暮,心。〕
1.告诉;诉说。
●《左传·僖公五年》:“晋侯使士蒍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置薪焉。夷吾诉之。公使让之。”
●唐白居易《琶琵行》:“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意。”
●《儿女英雄传》第八回:“姑娘,你若在店里就把那骡夫要谋我资财害我性命的话直捷了当的告诉了我,岂不省了你一番大事?”
●丁玲《母亲》三:“三姑太太老诉不完家里的一些怄气的事,姨太太怎样撒泼哪,丫头怎样放刁哪。”
2.引申为分辩,申辩。
●《后汉书·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有囚实不杀人而被考自诬,羸困舆见,畏吏,不敢言,将去,举头若欲自诉。”
3.控告。
●《汉书·成帝纪》:“刑罚不中,众冤失职,趋阙者告诉不绝。”
●《新唐书·王綝传》:“部中首领沓墨,民诣府诉。”
4.谗害;毁谤。
●《左传·成公十六年》:“郤犨将新军,且为公族大夫,以主东诸侯。取货于宣伯,而诉公于晋侯。晋侯不见公。”
杜预注:“诉,谮也。”
●南朝梁刘孝标《辩命论》:“夷叔毙淑媛之言,子舆困臧仓之诉,圣贤犹若此,而况庸庸者乎!”
5.谓辞酒。
●前蜀韦庄《对梨华赠皇甫秀才》诗:“且恋残阳留绮席,莫推细袖诉金卮。”
●宋周邦彦《定风波》词:“休诉金尊推玉臂,从醉,明朝有酒谁遣持。”
●张相《诗词曲语词汇释》卷五:“诉,辞酒之义。”
6.求;求助。
●巴金《家》二五:“一种渴欲诉诸正义的感情在琴的身体内发生了。”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篇第二章第一节:“各部落间利害关系有时不得不诉诸强力去解决,因为任何部落的本身习惯和传统在这里往往是无效的。”
诉
【酉集上】【言字部】 訴
★【唐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𠀤音素。【說文】吿也。【玉篇】論也,吿訴冤枉也。【廣韻】毀也。【左傳·成十六年】郤犫訴公于晉侯。【註】譖也。【史記·龜筴傳】王有德義,故來告訴。
◎又【說文】或作𧪜。亦作愬。【論語】膚受之愬。【註】愬己之冤也。【前漢·五行志】引作訴。
◎又【韻會小補】通作遡。【戰國策】衞君跣行,告遡於魏。【註】遡愬同。
★又【集韻】昌石切,音尺。亦毀也。 【說文】本作𧦡。【字彙補】譌作辨,非。辨字左从言作
◎又𧩵。
出处
引证
故事
造句
接龙
组词
sù
1、[诉说]sù shuō
带感情地陈述:他在信里~着对地质工作的热爱。
2、[如泣如诉]rú qì rú sù
好像在哭泣,又好像在诉说,形容声音凄切、悲苦。
3、[告诉]gào sù
说给人,使人知道。
4、[投诉]tóu sù
公民或单位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向有关部门请求依法处理。
5、[诉状]sù zhuàng
民事案件原告人和刑事案件公诉人、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材料。
6、[诉苦]sù kǔ
向人诉说自己所受的苦难:~叫屈。无处~。
7、[哭诉]kū sù
哭着诉说或控诉:她向大伙儿~自己的不幸遭遇。
8、[诉讼]sù sòng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或与他人发生权益纷争以及发生犯罪行为时,由公民个人或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请审判,法院依法审理并予以裁判的活动。由于内容和形式不同,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等。
9、[起诉]qǐ sù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行为。在中国,代表国家控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和刑事案件中的自诉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诉求]sù qiú
1.诉说理由并提出请求:他耐心倾听老人~。 2.愿望;要求:廉政成为广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一致~。
11、[公诉]gōng sù
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对侦查终结的案件,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自诉”相对。
12、[上诉]shàng sù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对该案再行审理的诉讼制度。上诉可以引起第二审程序。民事、行政诉讼的上诉时间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刑事诉讼的上诉时间为接到判决书后第二日起的10日内,接到裁定书后第二日起的5日内。
13、[申诉]shēn sù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党、团体成员等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 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判的诉讼制度。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14、[倾诉]qīng sù
完全说出(心里的话):~衷情。尽情~。
15、[控诉]kòng sù
向有关机关或公众陈述受害经过,请求对于加害者做出法律的或舆论的制裁:~大会。~旧礼教。
16、[胜诉]shèng sù
诉讼当事人的一方受到有利的判决。
17、[败诉]bài sù
诉讼双方当事人中一方的诉讼请求、主张或辩解被人民法院通过判决予以否定的客观结果。败诉方可以在法定期间上诉,请求上诉审法院二审。
18、[诉诸]sù zhū
按某种方式办理。
19、[抗诉]kàng sù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依法提出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从而引起第二审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的诉讼制度。民事抗诉与刑事抗诉不同,前者仅可以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后者还可以引起第二审程序。
20、[追诉]zhuī sù
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
21、[撤诉]chè sù
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回起诉的诉讼行为。是诉讼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是否准予撤诉,由法院裁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法院可注销案件不予审理。
22、[反诉]fǎn sù
在已经进行的民 事诉讼中,被告按照法定程序对原告提出的与本诉有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原告的起诉权与被告的反 诉权都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权,同样受法律保护。
23、[自诉]zì sù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虐待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案件。与“公诉”相对。
24、[主诉]zhǔ sù
医疗机构指病人看病时陈述自己的病情。
25、[诉权]sù quán
起诉和诉愿的权利。
26、[痛诉]tòng sù
很悲痛地向人诉说。
27、[陈诉]chén sù
诉说(痛苦或委屈):~冤情。
28、[泣诉]qì sù
哭着诉说:呜咽~。
29、[诉述]sù shù
诉说:~经历。
30、[诉冤]sù yuān
向人诉说自己所受的冤屈。
31、[哀诉]āi sù
悲伤地诉说。
32、[吐诉]tǔ sù
倾吐;诉说。
33、[诉愿]sù yuàn
指当事人遭受国家机关不当的处分时,依法向原处分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处分。
34、[诉语]sù yǔ
诉说。
35、[理诉]lǐ sù
1.申诉;控告。 2.审理诉讼。
36、[诉言]sù yán
诉说。
37、[诉列]sù liè
诉说,控诉。
38、[醮诉]jiào sù
祭告。旧题 唐 柳宗元《龙城录·龙城无妖邪之怪》:“柳州 旧有鬼,名五通。予始到不之信,一日因发篋易衣,尽为灰烬,予乃为文醮诉於帝。”
39、[诉辩]sù biàn
亦作“诉辨”。申诉并辩白。《红楼梦》第八六回:“生兄在禁,具呈诉辩,有干例禁;生念手足,冒死代呈。”《清史稿·文苑传一·钱谦益》:“凤阳 巡抚 陈之龙 获 黄毓祺,谦益 坐与交通,詔总督 马国柱 逮讯。谦益 诉辨,国柱 遂以 谦益、毓祺 素非相识定讞。”《新华月报》1952年第9期:“在法庭上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辩。”
40、[论诉]lùn sù
论辩申诉。《宋书·王藻传》:“前后婴此,其人虽众,然皆患彰遐邇,事隔天朝,故吞言咽理,无敢论诉。”《资治通鉴·唐僖宗光启元年》:“夏,四月,令孜 自兼两池榷盐使,收其利以赡军。重荣 上章论诉不已。”胡三省 注:“论,卢昆翻,説也,辩也。”《宋史·刑法志三》:“崇绪 特以田业为 冯 强占,亲母衣食不给,所以论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