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服
拼音
chī fú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chī的字 读音为fú的字 读音为chi的字 读音为fu的字基础解释
1.拷打而使屈服。 2.指用鞭打来驾驭牲畜。详细解释
拷打而使屈服。
《汉书·中山靖王刘胜传》:“有司吹毛求疵,笞服其臣。”
指用鞭打来驾驭牲畜。
明 刘元卿 《贤奕编·警喻》:“ 卫 人迎新妇,妇上车问驂马谁马也,御曰:‘借之。’新妇谓僕曰:‘坿驂无笞服。’”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笞服-汉语大词典笞服1.拷打而使屈服。
●《汉书·中山靖王刘胜传》:“有司吹毛求疵,笞服其臣。”
2.指用鞭打来驾驭牲畜。
●明刘元卿《贤奕编·警喻》:“卫人迎新妇,妇上车问骖马谁马也,御曰:‘借之。’新妇谓仆曰:‘附骖无笞服。’”
笞ㄔchī〈書〉用皮鞭、棍子或竹板抽打。[例]鞭~|~打|~刑。
笞-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笞chī
书用鞭、杖或竹板子打:鞭~。
笞竹511ㄔchī動用鞭或竹板打。如:「鞭笞」。《墨子.魯問》:「譬有人於此,其子強梁不材,故其父笞之。」名古代一種用竹板鞭打的刑罰。《新唐書.卷五六.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笞之為言恥也;凡過之小者,捶撻以恥之。」
笞-康熙字典笞
【未集上】【竹字部】 笞
★【廣韻】丑之切【韻會】【正韻】抽之切,𠀤音痴。捶擊也。【前漢·𠛬法志】景帝六年詔曰:笞者,所以敎之也。其定箠令。丞相劉舍請笞者,捶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之末薄半寸,皆平其節。當笞者笞臋,毋得更人。【註】如淳曰:然則先時笞背也。師古曰:毋更人,謂行笞者不更易人也。【唐書·𠛬法志】斷獄之𠛬有五,一曰笞。笞之爲言恥也,凡過之小者,捶撻以恥之。漢用竹,後世更以楚。《書》曰扑作敎𠛬是也。太宗甞覽《明堂針灸圖》,見人之五臟皆近背,詔罪人無得鞭背。【荀子·正論篇】捶、笞臏脚。【註】捶笞皆杖擊也。
【笞】11画 8860·3 chī ㄔ 丑之切,平,之韻,徹。之部。㊀用鞭、杖、竹板抽打。也作“抬”。墨子 魯問:“譬有人於此,其子強梁不材,故其父笞之。”㊁古代五刑之一,用竹板或荆條打人背部或臀部。漢書 刑法志:“當笞者笞臀。”參閲 唐律疏議一 笞刑。
笞-中華大字典1、笞讀音:抽之切,音痴,支韻。釋文:擊也。見《說文》。《桂注》:唐書刑法志曰。~之爲言恥也。凡過之小者。捶撻以恥之。漢用竹。後世更以楚。書曰朴作敎刑是也。
〔按~刑制於隋唐。迄於淸時行之。民國曾廢止。逮四年復行〕。
2、抬釋文:同笞。見《正字通》。
〔按俗謂兩人共舉一物曰~。讀若台〕。
3、坋釋文:同笞。見《字彙》。
4、说釋文:同笞。見《篇海》。
笞 chī
用竹板、荊條打。
《史記·陳涉世家》:
尉果~廣。(廣:吴廣。)
古代刑罰之一。
《漢書·刑法志》:
加~與重罪無異。(重罪:死刑。)
chī
①用竹板、荊條抽打。《陳涉世家》:“尉果~廣。”②比喻奴役;役使。《過秦論》:“執敲撲而鞭~天下。”③用竹板、荊條抽打的刑罰。《陳州糶米》:“現放著徒流~杖,做下嚴刑。”
【笞杖】1.以杖抽打。2.施行笞刑的刑具。
笞 chī
① 动用竹板、荆条抽打。《陈涉世家》:“尉果~广。” ② 动比喻奴役;役使。《过秦论》:“执敲扑而鞭~天下。” ③ 名用竹板、荆条抽打的刑罚。《陈州粜米》:“现放着徒流~杖,做下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