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定
拼音
fǎ jiè dìng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fǎ的字 读音为jiè的字 读音为dìng的字 读音为fa的字 读音为jie的字 读音为ding的字基础解释
详细解释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界定-中華語文大辭典界定ㄐ丨ㄝˋ ㄉ丨ㄥˋjièdìnɡ1.劃界限;定範圍。[例]~管轄範圍|~二者區別。2.下定義。[例]~物種|~概念。
界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界定ㄐㄧㄝˋ ㄉㄧㄥˋjiè dìng限定在某種範圍之內或歸屬於某類。如:「這本書的內容廣泛,因此無法明確的界定它屬於那一類的作品。」
界定-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界定jièdìnɡ
动
①划定界限;确定所属范围:两个单位的分工要有明确的~|是优是劣自有客观标准来~。
②下定义:这一新的术语还没有~。
法界ㄈㄚˇ ㄐ丨ㄝˋfǎjiè1.大乘佛教意謂諸法的根源,即全宇宙的存在。根源不外是真理本身,因此法界與空性、真如、實際同義。2.佛教將一切存在分成十八類,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合名十八界,法界為其中一類。3.法律界的簡稱。
法界 -中国文化史辞典梵文Dharmadhātu的意譯,音譯“達摩馱多”。界為種類之意,諸法差別,各有分界,故名為“法界”。用法甚多,一是十八界中之“法界”,特指“意識”所緣慮、所理解之對象,《俱舍論》卷一:“受、想、行蘊、無表、無為總名法處,亦名法界。”二是泛指各種事物種類性質不同,如三界、十八界。三指現象的來源和本質,尤其指成佛之因,如“真如”、“空恒”、“實際”、“無相”、“實相”等。隋唐以後,中國佛教各宗對“法界”的理解不一,華嚴宗立四種法界,天台宗立觀門十法界,密宗立密教十法界。
法界-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法界ㄈㄚˇ ㄐㄧㄝˋfǎ jiè俗界俗界佛教用語:⑴構成現象的法則。和空性、真如、實際同義。《辯中邊論.卷上》:「由聖法因義,說為『法界』,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⑵十八界之一,佛教將一切存在分成十八類,法界為其中一類。謂屬於心智所覺察的對象。《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二》:「六識、意界及法界,攝屬心所法,名有所緣,能取境故。」
法界-汉语大词典法界佛教语。梵语的意译。通常泛称各种事物的现象及其本质。
●《华严经·十通品》:“入于真法界,实亦无所入。”
●宋范成大《再次喜雨诗韵以表随车之应》:“一念故应周法界,万神元不隔明庭。”
●章炳麟《建立宗教论》:“夫此圆成实自性云者,或称真如,或称法界,或称涅槃。”
【法界】佛教指整箇宇宙現象界。“界”是分界、種類的意思。梵語達磨馱都。唐釋 慧能 壇經 般若品二:“善知識,心量廣大,徧周法界。”有時又指現象的本質,義同真如、法性。
法定-中華語文大辭典法定ㄈㄚˇ ㄉ丨ㄥˋfǎdìnɡ由法律、法令規定的。[例]~程序︱~效力︱~代理人︱履行~義務。
定法-汉语大词典定法1.制定法令、法规、办法等。
●《史记·秦始皇本纪》:“除疑定法,咸知所辟。”
●《孔丛子·记问》:“若管仲之知足以定法,材非管仲而专任法,终必乱成矣。”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史传》:“周命维新,姬公定法。”
●《儿女英雄传》第三三回:“将来怎的个拨弄,怎的个分段,怎的个招佃,怎的个议租,此时定法不是法,你们再听老爷太太的吩咐。”
2.规定,成法。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造神曲并酒等》:“第四、第五、第六酘,用米多少,皆候曲势强弱加减之,亦无定法。”
●宋吴自牧《梦粱录·嫁娶》:“贫富不同,亦从其便。此无定法耳。”
●清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叙论并行例》:“古人之文无定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