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配

拼音

cì pèi

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cì的字 读音为pèi的字 读音为ci的字 读音为pei的字

基础解释

古代的一种刑罚。在犯人面部刺刻标记,押送边远地方。通常编入边疆驻军服役,故又名充军。

详细解释

  1. 古代刑罚名。在犯人面部刺字,发配边远地区。

    《宋史·刑法志三》:“刺配之法二百餘条,其间情理轻者,亦可復古徒流移乡之法,俟其再犯,然后决刺充军。”《元典章·刑部七·诸奸》:“ 山南 江北道 廉访分司官先将 郑青 面刺‘犯姦二度’四字,将本人转发 金场 运司收管,配役本省,不见犯姦刺配通例。”《水浒传》第七回:“﹝ 林冲 ﹞怎敢恶了 高太尉 ?轻则刺配了他,重则害了他性命。” 吴晗 《灯下集·刺配》:“受到刺配刑罚的人,到配所后还得服劳役。”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刺配 -中国文化史辞典

古代刑罰之一。刺是在罪犯額上刺字,刺明所犯事由及發遣地名;配是配役,即發往邊遠地方服役。它是上古墨刑、流刑的兼用。元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六八:“晉天福始創刺配。”至宋代,刺配之制更加詳密。《宋史·刑法志》:“中書上刑名未安者五:……其三,刺配之法二百餘條。”宋代的刺配,多用於寬宥死罪。此外,被刺配者還要挨受一定數量的棍棒,稱作“決杖”。故《文獻通考》雲:“舜之九刑,始並用其三:黥為墨,配即流,杖乃鞭,三者始萃於一夫之身。蓋其制將以寬死罪,合三為一,猶為生刑。”

刺配-中華語文大辭典

刺配ㄘˋ ㄆㄟˋcìpèi一種古代的刑罰。在罪犯臉頰或額頭上刺字並發配到邊遠地區服役。[例]林教頭以莫須有的罪名被~滄州。

刺配-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刺配ㄘˋ ㄆㄟˋcì pèi古代在罪犯臉上刺字,並送往遠方充軍。《宋史.卷二〇一.刑法志三》:「至於劓、墨,則用刺配之法。」《金瓶梅.第一〇回》:「只把武松免死,問了個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充軍。」

刺配-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刺配cìpèi
动古代在犯人脸上刺字,并发配到边远地方。叫作刺配。

刺配-汉语大词典

刺配古代刑罚名。在犯人面部刺字,发配边远地区。
●《宋史·刑法志三》:“刺配之法二百余条,其间情理轻者,亦可复古徒流移乡之法,俟其再犯,然后决刺充军。”
●《元典章·刑部七·诸奸》:“山南江北道廉访分司官先将郑青面刺‘犯奸二度’四字,将本人转发金场运司收管,配役本省,不见犯奸刺配通例。”
●《水浒传》第七回:“﹝林冲﹞怎敢恶了高太尉?轻则刺配了他,重则害了他性命。”
●《灯下集·刺配》:“受到刺配刑罚的人,到配所后还得服劳役。”

刺配-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刺配】古代刑罚名。在犯人面部刺字,将其押送到边远的地区服役。《宋史·刑法志三》:“刺配之法二百余条, 其间情理轻者, 亦可复古徒流移乡之法, 俟其再犯, 然后决刺充军。”

刺配-辞源3

【刺配】處以黥刑,遣送到邊地服役。宋 王珪 華陽集五七 推忠佐理功臣……謚質肅唐公墓誌銘:“天下刺配人日益蕃,至死不得赦。”宋史 刑法志三:“(熙寧)三年,中書上刑名未安者五:……其三,刺配之法二百餘條。”水滸八:“林教頭刺配 滄州道。”參見“刺字㊁”。

刺配-汉语同义词反义词词典

[同]流放
充军
发配
流配

配-中華語文大辭典

配ㄆㄟˋpèi1.丈夫或妻子(多指妻子)。[例]失~︱元~︱擇~。2.成婚。[例]匹~︱才子~佳人。3.(雌雄動物)交合;使交合。[例]交~︱~種。4.(按標準、比例)調和或拼合。[例]~藥︱~色︱調(ㄊ丨ㄠˊ tiáo)~。5.分派;安排。[例]~給︱支~︱給你~個幫手。6.補足缺少的(人或物)。[例]把人員~齊︱~鑰匙。7.陪襯。[例]~角(ㄐㄩㄝˊ jué)︱紅花~綠葉︱人~衣裳馬~鞍。8.夠得上;有資格;相稱。[例]他不~當上司︱相~。9.流放;充軍。[例]發~︱刺~。

配-辞源3

【配】10画 1761·7 pèi  ㄆㄟˋ  滂佩切,去,隊韻,滂。微部。㊀匹對,媲美。書 君牙:“對揚 文 武之光命,追配於前人。”楚辭 漢 王逸 九思:“配 稷 契兮恢 唐功,嗟英俊兮未爲雙。”㊁夫婦稱配偶,故謂妻曰配。詩 大雅 皇矣:“天立厥配,受命旣固。”箋:“天旣顧 文王,又爲之生賢妃。”穀梁傳 莊二二年:“小君,非君也。其曰君,何也?以其爲公配,可以言小君也。”㊂婚配。左傳 隱八年:“陳 鍼子送女,先配而後祖。”㊃祭祀時配享。易 豫:“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㊄分發,分派。宋書 毛修之傳:“及父 瑾爲 譙縱所殺,高祖(劉裕)表爲龍驤將軍,配給兵力,遣令奔赴。”舊唐書九八 裴耀卿傳:“耀卿躬自條理,科配得所。”㊅流放。唐 杜甫 杜工部詩史補遺八 敬寄族弟唐十八使君:“除名配 清江,厥土 巫峽鄰。”五代會要九 議刑輕重:“晉 天福三年八月,大理寺奏左街 韓延嗣……徒二年半,刺面配 華州。”

出处

引证

故事

造句

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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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