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绅録的録是什么意思
録拼音:lù
释义:
组词
板録 督録 符録 骨録 點將録 登科録 量才録用 量材録用拼音
lù笔顺
丿 丶 一 一 丨 丶 丿 ㇀ 𠃍 一 一 亅 丶 ㇀ 丿 ㇏同音字
读音为lù的字 读音为lu的字基础解释
见“录”。详细解释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録-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同:录
録-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録 lù
❶記載,登記。
《韓非子·外儲説左下》:
~功而與官。
又記載言行和事物的册籍。
如歐陽修《集古録》。今有熟語「備忘録」。
引録取,任用。
《論衡·别通》:
或觀讀采取,或棄捐不~。
柳宗元《爲裴中丞賀克東平赦表》:
無不甄(zhēn)~。(甄:審查,鑒别。)
引收集,收納。
《世説新語·政事》:
官用竹,皆令~厚頭,積之如山。
❷抄録,寫(後起意義)。
《宋史·選舉志一》:
八年始置謄~院,令封印官封試卷,付之集書吏~本。(置:設立。集書吏:文書。)
❸lǜ。審查記録囚犯的罪狀。
《漢書·何武傳》:
及武爲刺史,行部~囚徒。
❹逮捕。
《世説新語·政事》:
王安期作東海郡,吏~一犯夜人來。(吏:差役。犯夜人:觸犯夜行禁令的人。)
❺總領。
《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
亮以丞相~尚書事。(尚書:官名。)
❻次第。
《國語·吴語》:
今大國越~,而造於敝邑之軍垒。
録
〔录〕
《説文》:“録,金色也。从金,录聲。”
(一)lù 《廣韻》力玉切,入燭來。屋部。
(1)金色,青黄之间。《説文·金部》:“録,金色也。”段玉裁注:“録與緑同音。金色,在青黄之間也。”
(2)贝文。《玉篇·金部》:“録,貝文也。”
(3)记载;登记。《廣雅·釋詁三》:“録,具也。”《公羊傳·隱公十年》:“《春秋》録内而略外。”《三國志·魏志·明帝紀》:“録諸將功。”清鄭觀應《盛世危言·日報下》:“凡有益於國計民生,日用行為,性命身心者,則無不録,録無不詳。”
(4)簿籍。《周禮·天官·職幣》:“皆辨其物而奠其録。”鄭玄注:“定其録籍。”孫詒讓正義:“凡財物之名數,具於簿籍,故通謂之録。”唐孟郊《清東曲》:“南陽公首詞,編入新樂録。”清黄宗羲《陳定生先生墓誌銘》:“是時有百官圖,邪黨録,天鑒録,同志録,點將録。”
(5)誊写。《正字通·金部》:“録,謄寫曰録。”《宋史·選舉志一》:“八年,始置謄録院,令封印官封試卷付之,集書吏録本。”明宋濂《送東陽馬生序》:“手自筆録。”
(6)采纳;采取。《集韻·燭韻》:“録,采也。”《論衡·别通》:“或觀讀采取,或棄捐不録。”《三國志·魏志·陳矯傳》:“餘子瑣瑣,亦焉足録哉!”唐韓愈《送諸葛覺往隨州讀書》:“屢為丞相言,雖懇不見録。”又指录用。《隋書·裴仁基傳》:“時隋大亂,有功者不録。”唐柳宗元《為裴中丞賀克東平赦表》:“懷抱忠義者,無不甄録。”
(7)收藏;收集。《抱朴子·内篇·對俗》:“又服還丹金液之法,若且欲留在世間者,但服半劑而録其半。”《世説新語·政事》:“(陶侃)作荆州時,敕船官悉録鋸木屑,不限多少。”《宋書·張邵傳附張敷》:“求母遺物,而散施已盡,唯得一扇,乃緘録之。”《南史·孝義傳上·潘綜附陳遺》:“遺在役,恒帶一囊,每煮食輒録其焦以貽母。”
(8)次第。《字彙補·金部》:“録,第也。”《國語·吴語》:“今大國越録,而造於弊邑之軍壘,敢請亂故。”韋昭注:“録,第也。”
(9)逮捕;束缚。《漢書·敍傳上》:“諸所賓禮皆名豪,懷恩醉酒,共諫伯宜頗攝録盜賊,具言本謀亡匿處。”《世説新語·政事》:“王安期作東海郡,吏録一犯夜人來。”《南史·胡藩傳》:“帝怒,命左右録來,欲斬之。”
(10)总领。《直音篇·金部》:“録,緫也。”《漢書·于定國傳》:“萬方大事,大録于君。”顔師古注:“大録,總録也。”《後漢書·和帝紀》:“大司農尹睦為大尉,録尚書事。”李賢注:“録,謂總領之也。”《文心雕龍·書記》:“録者,領也。古史《世本》,編以簡策,領其名數,故曰録也。”
⑪登记以便存查。《墨子·號令》:“數録其署,同邑者勿令共所守。”《漢書·董仲舒傳》:“量材而授官,録德而定位。”顔師古注:“録,謂存視也。”
⑫检束。《字彙·金部》:“録,檢束也。”《荀子·修身》:“程役而不録。”楊倞注:“録,檢束也。”《列子·楊朱》:“拘此廢虐之主,録而不舍,戚戚然以至久生,百年、千年,萬年,非吾所謂養。”
⑬收拾。《篇海類編·珍寶類·金部》:“録,收拾也。”
⑭谈到。《篇海類編·珍寶類·金部》:“録,齒也。”清陳文菘《李延公詩序》:“姓名為當世所諱,不肯録之齒牙間。”
⑮剑名。《荀子·性惡》:“桓公之葱,大公之闕,文王之録……此皆古之良劍也。”楊倞注:“葱,青色也;録與緑同,二劍以色為名。”
⑯姓。《正字通·金部》:“録,顓頊師録圖。一曰緑圖。”
(二)lǜ 《集韻》良據切,去御來。
省察并记录(囚犯的罪状)。《集韻·御韻》:“録,寬省也。通作慮。”《太玄·窮》:“蹛于狴獄,三歲見録。”《漢書·雋不疑傳》:“每行縣録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顔師古注:“省録之,知其情狀有寃滯與不也。今云慮囚,本録聲之去者耳。”《晋書·世祖武帝紀》:“録囚徒,理寃枉,詳察政刑得失,知百姓所患苦。”
出处
引证
故事
造句
接龙
组词
lù
1、[跋録]bá lù
题跋收录。《四游记·八仙求文老子》:“吾今将原著经典,尽行跋録,藏之九重天外,不復与人世作舟楫矣。”
2、[雀録]què lù
见“雀籙”。
3、[録目]lù mù
目录。
4、[历録]lì lù
文采貌。
5、[大録]dà lù
1.总录、总领。 2.指国史。
6、[执録]zhí lù
逮捕。
7、[録音]lù yīn
用机械、光学或电磁等方法把声音记录下来。亦指用上述方法录制下来的音响材料。陈原《社会语言学》9.1:“由于现代录像和录音技术的发展,所有声迹和图像都能很方便地录下来给人研究。”《花城》1981年第5期:“我可以给您放段录音。”
8、[农録]nóng lù
指《神农本草经》。传说 神农氏 尝百草为医药以治疾病,并编录为书。
9、[武録]wǔ lù
武举及第人的名册。明 沉德符《野获编·礼部一·褐盖》:“今年閲武録,其人已用锦衣籍,登武进士矣。”
10、[録兰]lù lán
绿襴,下截加绿的襴衫。文士之服。
11、[録供]lù gòng
法律上指讯问时记录当事人说的供词。如:到审讯时须详细录供。
12、[録遗]lù yí
清 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生员参加科举、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名为“録遗”。经过录遗即可参加乡试。
13、[録记]lù jì
记录。
14、[録符]lù fú
即竹使符。为 汉 代分与郡国守相的符信。
15、[缮録]shàn lù
誊写。
16、[防録]fáng lù
防范和管束。
17、[録像]lù xiàng
亦作“录相”。用光学或电磁等方法把图像记录下来。亦指记录下来的图像。
18、[钧録]jūn lù
犹重用。
19、[乐録]lè lù
记载音乐的册籍。 宋 梅尧臣 《击瓯赋》:“是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以其近自然之气,况此曾何参於乐録之目乎?”
20、[録图]lù tú
即图箓。图谶符命之书。録,通“籙”。
21、[道録]dào lù
负责道教事务的官员。
22、[详録]xiáng lù
详尽记载。《公羊传·成公八年》“録 伯姬 也”汉 何休 注:“伯姬 守节,逮火而死,贤,故详録其礼,所以殊於众女。”《汉书·东方朔传赞》:“而后世好事者因取奇言怪语附著之 朔,故详録焉。”《旧唐书·职官志二》:“其十五日详録典正,辞理兼举,为文史之最。”
23、[摘録]zhāi lù
摘要抄录;选取抄录。
24、[司録]sī lù
官名。
25、[箸録]zhù lù
记载;记录。
26、[録籍]lù jí
记载官俸等级的簿册。録,通“禄”。
27、[七録]qī lù
1.书名。是继汉刘歆《七略》、南朝齐王俭《七志》之后的一部图书目录分类专著,南朝梁阮孝绪撰。它在一定程度上总结了前代目录学的成就,在中国目录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原书已失传,但序目尚完整地保存在《广弘明集》卷三中。 2.宋代福建莆田郑寅分列所收藏的图书为七录:曰经,曰史,曰子,曰艺,曰方伎,曰文,曰类。见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二》。
28、[令録]lìng lù
宋 代指县令、录事参军一级的地方官吏。
29、[逸録]yì lù
失传的记载。
30、[齿録]chǐ lù
1.收录;录用。《魏书·卢水胡沮渠蒙逊传》:“前后奉表,贡使相望……未审津涂寇险,竟不仰达,为天朝高远,未蒙齿録?”宋 王安石《辞赴阙状》:“辠逆餘生,尚蒙齿録,非臣陨首所能报称。”康有为《赠陈镇南编修兄》诗:“落魄行路隅,谁肯加齿録?” 2.科举时代,汇刻同榜者姓名、年龄、籍贯、三代等的册籍。也称同年录。清 王士禛《池北偶谈·谈故一·试录齿录》:“科场试録齿録,其来已久。”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张鸿渐》:“月餘,孝廉偕一同榜归,云是 永平 张 姓,十八九少年也。张 以乡、谱俱同,暗中疑是其子;然邑中此姓良多,姑默之。至晚解装,出齿録,急借披读,真子也。”
31、[録白]lù bái
宋 时枢密院承旨起草的文件。
32、[谶録]chèn lù
谶书的目录。
33、[要録]yào lù
录要,辑要。常用作书名。如:唐 张彦远《法书要录》;宋 汪藻《靖康要录》;宋 蒲处贯《保生要录》。
34、[譔録]zhuàn lù
编集叙录。
35、[杂録]zá lù
1.古代史学体裁之一种。 2.古人多以此为书名。如:《新唐书·艺文志二》有郑处诲《明皇杂録》二卷,房千里《投荒杂録》一卷。
36、[移録]yí lù
照原文抄写。
37、[遗録]yí lù
遗弃不取,也可指前人的语录。
38、[梅録]méi lù
见“梅禄”。
39、[旁録]páng lù
广泛抄录。
40、[参録]cān lù
参与总领。录,总领。东汉 尚书之权超过三公,自 安帝 顺帝 后,大将军及三公执政的都加录尚书事。后来帝后家专政,三公仅得参预,故称“参録”。《后汉书·安帝纪》:“夏四月丁酉,太尉 冯石 为太傅,司徒 刘熹 为太尉,参録尚书事。”《资治通鉴·晋惠帝永兴元年》:“詔以 司空越 为太傅,与 顒 夹辅帝室,王戎 参録朝政。”《三国演义》第二回:“次日,太后命 何进 参録尚书事,其餘皆封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