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
广东省汕头市辖区
龙湖区,隶属广东省汕头市。位于汕头市东北部,东北面隔外砂河澄海区交界,西北隔梅溪河潮安区为邻,西接金平区,南、东南邻海,总面积127.69平方千米。截至2025年5月,龙湖区辖10个街道。截至2024年末,龙湖区常住人口65.04万人。
社会事业
科技事业
2024年,龙湖区共组织推荐60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92家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广东正超电气有限公司的“汕头市智能电网重点实验室”获省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增3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新增数量连续3年列各区县第一;汕头市信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获得2024年第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5家企业申报第二批认定。2024年1-12月全区专利授权量2063件,同比增长4.19%,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234件,同比增长33.71%。
教育事业
2024年,龙湖区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共245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6所,十二年一贯制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4所,初级中学6所,小学60所,幼儿园15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公办中小学校75所,民办中小学校14所。全区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共135624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11116人,初中生29611人,小学生 67704人,在园幼儿27193人;全区有专任教师8930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2214人,小学专任教师3705人,初中专任教师 2149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862人。
文化事业
2024年,龙湖区图书馆新增图书1.53万册。数字化资源建设取得进展,新增电子图书2.98万册,公众号链接各类电子资源达到9种,增强了线上服务能力。全年接待读者25万人次,流通册数达到30万册次,新增办证数量3855个。总馆举办各类阅读推广活动53场,包括读书会、讲座、展览等,有效激发了公众的阅读兴趣。新增图书馆服务点5个,投放图书7818册。馆校合作模式探索取得进展,在幼儿园和龙泰小学等中小学建立的服务点达到9所。总分馆制建设方面。为鸥汀文化站(分馆)、外砂文化站和各服务点配置轮换图书约2万册,配置自助借阅机,为合胜分馆更新电子阅读机设备1台。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全年线上线下活动参与人次达10.6万人次。2024年5月,龙湖区图书馆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布的“基层公共阅读服务推广项目”名单(粤东地区唯一入选的公共图书馆)。
国家一级图书馆:汕头市龙湖区图书馆。国家一级文化馆:汕头市龙湖区文化馆。
体育事业
2024年,龙湖区推动新溪街道文化站文化展厅、龙腾街道文化站新站、龙祥街道文化站新站、金洲春联馆、蔡社东北门户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提质升级,并均已免费对外开放,其中新溪街道文化站、外砂街道文化站在第十次广东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中获评省特级文化站。实施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配合市文广旅体局为6个村居增设6件乒乓球桌。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截至目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19平方米,建成200公里以上健身步道、同时拥有每万人足球场地超过0.9块,2024年新增汕头市龙湖区篮球协会,累计共有6家体育类社会组织。积极培育特色体育品牌,形成村BA篮球赛、“龙湖杯”中小学足球比赛、中小学(幼儿园)棋类运动会、万里碧道徒步活动等体育品牌活动,其中村BA篮球赛共计吸引线下观众2000余人观赛,短视频平台全程赛事线上直播观看共计2.7万人次,小球迷图文直播平台曝光量达69.3万。
医疗卫生
2024年,龙湖区拥有公立医院3个,社区医院2个,民营医院16个,门诊部 61个、诊所及其他349个,农村卫生站34个。全区执业(助理)医师数1975 人,注册护士数2042人,床位数2632 张,每千人口占有床位4.98张。全区5家公立医院诊疗人数1045846人次,同比增加1.33%;出院人数22019例,同比增加1.08%;医疗收入36646万元,同比减少0.99%。
社会保障
2024年,龙湖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78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26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48人,促进创业871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全年就业核心指标任务。
2024年,龙湖区各险种参保人数分别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54192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444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45328人,失业保险110884人,工伤保险166515人。各险种缴费人数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23289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997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6543人,失业保险110884人,工伤保险166515人。2024年龙湖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168061人, 其中灵活就业人数18663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49398人。
历史沿革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平定南越,置象、桂林和南海3郡。其中,南海郡辖番禺、四会、中宿、博罗、龙川、揭阳等县。今之潮汕时属南海郡揭阳县辖地。
东晋咸和六年(331),撤揭阳县置东官郡,辖海阳、潮阳、绥安和海宁等4县,龙沏地域属海阳县。
隋开皇十年(590),罢义安郡。海阳县改称义安县,龙湖地域属义安县。开皇十一年(591),在义安县地置潮州(未设府),龙湖地域随义安县属潮州辖。大业三年(607),罢潮州复置义安郡,义安县复名海阳县,龙湖地域属义安郡海阳县。
唐武德四年(621),罢义安郡复称潮州,龙湖地域属潮州海阳县。天宝元年(742),潮州改称潮阳郡,龙湖地域属潮阳郡海阳县。乾元元年(758),复置潮州,龙湖地域属潮州海阳县。
五代开运二年(945),潮州辖海阳、潮阳两县,龙湖地域属海阳县。
宋宣和三年(1121),复置揭阳县,龙湖地域属揭阳县蓬洲都。绍兴二年(1132),撤揭阳、潮阳两县并入海阳县,潮州只辖海阳1县(龙湖地域属潮州海阳县)。绍兴八年(1138),龙湖地域属揭阳县。
元至元十六年(1279),置潮州路,仍领海、揭、潮“三阳”,龙湖地域属揭阳县
明洪武二年(1369),改潮州路为潮州府,领“三阳”加程乡共4县,龙湖地域属揭阳县蓬洲都。嘉靖四十二年(1563),划海阳县的上外莆、中外莆、下外莆三都与揭阳的蓬洲(含龙湖地域)、跎江、鳄浦三都及饶平县的苏湾都共7个都置澄海县,隶属潮州府。龙湖地域改隶澄海县。
清康熙元年(1662),在东南沿海施行靖边海禁政策,强迫沿海人民内迁50里,澄海县(含蓬洲都龙湖地域)建制被撤销。康熙八年(1669),取消迁界,澄海县(含蓬洲都龙湖地域)恢复建制。咸丰十年(1860),根据中美《天津条约》,“沙汕头”被确定为对外通商口岸,改称为“汕头埠”,属澄海县陀浦巡检司管辖。龙湖地域位于汕头埠东侧,属澄海县蛇浦司辖。
民国元年(1912),行政置潮汕安抚使。4月改为潮州军务督办,后再改为潮梅镇守使。民国3年(1914),广东实行官道制,置潮循道,辖潮州、惠州、兴梅地区共25县。民国8年(1919)冬,由潮梅镇守使公署牵头,仿广州市政公所做法,设立汕头市政局,仍属澄海县管辖,龙湖地域处汕头市政局东侧,隶属澄海管辖。民国9年,撤潮循道,成立潮梅善后委员公署。民国10年(1921),澄海县撤都设区,上蓬区辖外砂、新溪等乡,下蓬区辖鸡汀、官埭等乡,龙湖地域为澄海县辖。民国25年(1936)10月,改设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期间,龙湖地域随澄海县隶属上述机构管辖。民国28年(1939)6月,日本侵略军占领汕头,澄海县沦陷(含龙湖地域)。民国34年(1945)8月15日,日本投降,澄海县恢复原建置,龙湖地域为澄海县辖。
1949年10月,澄海县成立,上蓬区、下蓬区为澄海县所辖。
1953年,澄海县上蓬区改为第五区,下蓬区改为第六区。
1956年3月,澄海县撤区并乡,第五区(上蓬区)改设外砂乡和新溪乡:第六区(下蓬区)改设鸡汀乡和官埭乡。
1956年3月,汕头市郊区成立,妈屿(今龙湖区珠池街道辖地),成为汕头市郊区的9个乡之一。
1956年12月,妈屿乡与澳头乡合并为妈澳乡,属汕头市郊区管辖。
1957年11月,澄海县外砂乡和新溪乡合并为外砂乡,鸡汀乡和官埭乡合并为下蓬乡。
1958年3月,下蓬乡归汕头市郊区管辖。9月,外砂乡被编为澄海人民公社第4支队,下蓬乡为汕头市郊区红光人民公社。
1959年5月,外砂乡为澄海县外砂人民公社。汕头市郊区红光人民公社改称下蓬人民公社。
1960年9月,外砂人民公社划归汕头市郊区管辖。
1965年6月,汕头市撤销郊委和郊区人委建制,成立汕头市农业办公室,珠池、妈屿划归该办公室管理。
1974年11月,成立新的汕头市郊区,下蓬人民公社归新郊区管辖。
1975年12月,将汕头市在郊区的青年农场、工交农场、五七大队和下蓬公社的内充公、外充公、陈厝合大队与金砂公社的广兴、龙湖、龙眼大队合并成立五七人民公社。
1980年9月,五七人民公社更名为珠池人民公社,归汕头市郊区管辖。
1980年,汕头设立经济特区。
1985年11月,汕头市郊区将珠池区公所移交给汕头特区,行政上仍属郊区管理。
1986年3月,汕头特区龙湖行政管理局成立,管辖6个农村办事处(龙湖、广兴、内充公、外充公、陈厝合、辛厝寮)和2个居民办事处(珠池、妈屿岛)。
1986年10月,汕头市郊区将原珠池区公所所属的陈厝合、辛厝寮、龙湖、广兴、内充公、外充公共6个乡划入汕头特区龙湖加工区,并将其余周厝愠、夏桂埔2个乡划入下蓬区管辖。
1991年11月,以汕头经济特区龙湖片为基础组建龙湖区。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91年9月,龙湖区以原汕头特区龙湖片区为主体,划入原郊区的下蓬镇、珠池街道和原金砂区部分区域。
1992年7月,成立龙湖、金霞、新津、珠池4个街道,下蓬镇保留建制。
1996年10月,撤销下蓬镇,设置鸥汀、龙祥2个街道。是月28日,增设龙津、渔洲2个街道。从龙祥街道中分设龙津街道,从鸡汀街道中分设渔洲街道。
2001年12月,原龙湖并入金霞街道,原龙津街道并入龙祥街道。原鸿汀、渔洲街道合并为鸡汀街道。
2003年3月,澄海市的外砂、新溪2个镇划归龙湖区管辖。调整区域后的龙湖区辖珠池、金霞、新津、龙祥、鸥汀5个街道和外砂、新溪2个镇。
2019年,外砂、新溪启动并完成撤镇设街道工作。
2019年11月,外砂、新溪、珠池街道分拆并新设置龙华、新海、龙腾街道,街道总数增至10个。
区划现状
截至2025年5月,龙湖区辖10个街道:金霞街道、珠池街道、新津街道、龙祥街道、鸥汀街道、外砂街道、龙华街道、新溪街道、新海街道、龙腾街道。121个村(居)委会,其中村委会33个,社区居委会88个。区政府驻金霞街道龙湖北路1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龙湖区,位于汕头市东北部,东北面隔外砂河澄海区交界,西北隔梅溪河潮州市潮安区为邻,西接金平区,南边、东南面邻大海,位于北纬23°19′—23°28′,东经116°41′—116°49′之间,北回归线横穿鸥汀街道和外砂镇,总面积127.69平方千米(含东海岸新城填海造地)。
地形地势
龙湖区,以韩江下游三角洲冲击平原为主要地貌,妈屿岛是区内唯一的海岛地貌。平原地貌海拔1~ 3米,地形上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妈屿岛上的鸾山海拔高度39米。
气候
龙湖区,属于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阳光充足,热量丰富,雨水充沛,夏长冬暖,无霜期长,降水量多集中在夏季,四季天气变化不明显。
水文
韩江下游支流的外砂河、新津河、梅溪河均流经龙湖区。境内还有龙湖沟、三脚关沟等排水沟。
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
龙湖区,呈现沙洲地猊耳为滨海地带,有较为丰富的石黄沙、锆英石、稀土矿、钛铁矿以及海生贝壳资源、海盐资源、耐火黏土。以前的矿产以海贝壳为主,现在以玻璃用沙、建筑用沙为主。
生物资源
龙湖区,内有珠池、新津河口、外砂河口等可见港湾,现建有珠池深水港1万至5万吨级码头泊位。有大片浅海难涂和大片渔场,适宜海水养殖,近海已知鱼类有300多种,虾蟹类10多种,贝类20多种,藻类10多种。
人口民族
截至2022年11月30日,龙湖区户籍总户数141284户,总人口513987人,其中乡村人口3250人。截至2022年12月,龙湖区户籍人口出生率8.49‰,政策生育率为98.17%,死亡率为5.49‰,自然增长率为3.01‰。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龙湖区常住人口为630749人。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户籍总户数149707户,总人口534958人,其中乡村人口3231人。截至2024年12月底,户籍人口出生率10.42‰,政策生育率全区为98.69%,死亡率为5.01‰,自然增长率为5.41‰。
龙湖区散居少数民族有回、满、蒙古等17个族别,常住少数民族人口近1000人,大多数是从少数民族地区到本地区工作和因婚姻关系迁入。
政治
经济
综述
2022年,龙湖区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614.37亿元,比上年增长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0亿元,增长1.3%;第二产业增加值214.07亿元,下降3.7%,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151.27亿元,增长2.2%;第三产业增加值391.80亿元,增长2.4%。三次产业比例为1.38:34.84:63.77,与上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上升0.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0.9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0.84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5421元,下降0.9%。
2024年,龙湖区地区生产总值670.0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73亿元,同比下降0.3%;第二产业增加值167.78亿元,同比下降13.5%;第三产业增加值493.54亿元,同比增长5.8%。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1.3:25.0:73.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2596元。
第一产业
2024年,龙湖区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13亿元,增长1.8%。其中农业产值10.05亿元,同比增长3.5%;牧业产值3.24亿元,同比下降13.5%;渔业产值1.61亿元,同比下降0.5%;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3.22亿元,同比增长26.2%。
2024年,龙湖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2430亩,其中稻谷面积31525亩,玉米面积4280亩,大豆面积712亩,薯类面积5913亩。经济作物面积81846亩,其中花生面积896亩,中草药材面积135亩,蔬菜面积79441亩,瓜果类(果用瓜)228亩,其他农作物1146亩。
第二产业
工业
2024年,龙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98户,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09.53亿元,下降22.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8.03亿元,下降25.0%。在规模以上工业中,股份制企业下降22.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23.0%,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329.08亿元,下降24.1%,其中出口交货值75.53亿元,下降4.1%;工业产品销售率80.4%,下降1.9个百分点。
建筑业
2024年,龙湖区建筑企业完成施工产值72.9亿元,下降59.6%,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46.28万平方米,房屋竣工产值88.49亿元。
第三产业
2024年,龙湖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2.93亿元,下降1.3%。全年限上汽车零售额75.84亿元,下降7.9%。大型超市7个,全年零售额4.80亿元,下降19.1%。限上汽车零售、大型超市和餐饮零售额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9.9%。
交通运输
沈海高速、汕昆高速、228国道、汕汕铁路、广澳港区铁路、粤东城际铁路、广梅汕铁路穿过龙湖区。
历史文化
方言
龙湖地域古时先后由揭阳县和澄海县管辖。居民由早期的中原移民和讲闽南语的福建人迁入而构成,从而形成独特的地方方言,即汕头口音的潮语,它与潮州口音、潮阳口音、揭阳口音的潮汕话存在“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音韵,声调方面有微小差别,与金平区、澄海区等地方言语音则无明显的差别。潮汕话属于闽南语系的一个支系,与现代汉语有较大的差异,它保存着唐、宋的古汉语语音、声调、词汇及语法特点,语言学者认为它是至今尚存的罕见的古汉语“活化石”。
非物质文化遗产
截至2022年,龙湖区共有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4个,市级项目11个,省级项目4个,国家级项目1个;共有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名,市级传承人9名,省级传承人3名。
潮汕古建筑营造技艺
潮汕古建筑营造技艺,流传于广东省潮州市的传统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之一。
潮汕古建筑营造技艺,主要体现在设计、施工、装饰三方面。流布于潮汕地区,并随潮人的足迹流传至海外潮籍华侨社区。是营造师根据潮汕的人文历史、民俗、宗教信仰,结合当地高温潮湿,风灾、地震等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进行设计。通过泥瓦、石木、彩绘等工匠的构筑和装饰,形成以石木柱梁结构为主,石雕、金漆木雕、嵌瓷三大工艺特色显著,建筑形态端严、深厚稳固、装饰华丽的风格。
潮汕古建筑保留了古代中原建筑形制和古越族的遗风,该技艺对研究中国民族建筑风格、潮汕人文历史、科学艺术和“海丝”路径拓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2021年5月24日,潮汕古建筑营造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为Ⅷ-283。
风景名胜
证果寺
证果寺,位于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上社区证果寺路。1994年10月,被列为汕头市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明代永乐四年(1406),有600年的历史,是市区唯一明代敕封古寺。初名崇福庵,嘉靖四十四年(1565) 被朝廷敇封为“证果禅寺”。坐北向南,呈长方形,通进深71.7米,通面宽24.9米,占地面积达1800平方米。由中轴线从外向内依次是山门、华藏法门、天王殿、大雄宝殿、藏经楼;设有消灾堂、报恩堂、伽蓝殿、地藏殿、观音阁、客堂、五观堂、方丈室、僧舍等。
腾辉塔
腾辉塔,又称蓬洲塔、鸥汀塔,位于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上社区塔围内一横东侧。1988年11月19日,被列为汕头市文化保护单位。为贝灰砂混合夯筑的风水塔。塔门向北,现残高15.66米,占地面积20平方米,塔身为六角形,外观分为7层,塔内为空心,每层6面均开有拱形小窗,1耀3层的塔墙基座厚约1米,作为坚实底座,每层之间原铺设木板,顶层为5层空心小塔。外观形成塔上加塔形状。
鸥汀天后宫
鸥汀天后宫,位于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下社区北畔中街。初建于明天启壬戌年(1622),坐东北向西南,庙面宽13.1米,进深12.25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该庙为三进连体格局,外墙为砖石结构,内为石木柱梁屋架,举架间的金木雕饰保持原状,屋顶为潮式嵌瓷,外埕有2根船桅式旗杆,庙右侧与福德祠相连接。天后宫石匾为乾隆乙卯年(1795)的牌匾,其背面刻有重建碑记。1995年6月,列为汕头市文物保护点。
妈屿天后古庙
妈屿天后古庙,分老宫、新宫两座,位于龙湖区珠池街道妈屿社区中部北侧山坡。两座古庙均坐东北向西南,为三进连结建筑格局。老宫初建于元代,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清咸丰十一年(1861)和民国十七年(1928) 均有改建扩建,1992年重修。面宽17.4米,进深13.4米,建筑面积232平方米,老宫前设有祭台、戏台和天公拜亭。新宫位于老宫南面山坡下30米处,建于清咸丰八年(1858)。1944年,受台风袭击坍塌,1992年重修。通面宽17.65米、进深14米,建筑面积247平方米。新宫门口的两根雕龙石柱和石狮及栏杆小石狮为古庙的原物。庙东侧有石碑刻4通,其中2通为清代古石碑。1988年11月,两座天后古庙一并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妈屿龙王宫
妈屿龙王宫,位于龙湖区珠池街道妈屿社区赤埠路一横。坐西北向东南,面宽9.75米,进深11.5米,建筑面积112平方米,为一庭院一主庙二进砖木结构。庭院左右分别为龙井、虎井,屋顶有嵌瓷浮雕。庙内供奉高约1米的海龙王及夫人彩色木雕像两尊。
荣誉称号
2013年,龙湖区入选2013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科技进步先进县(市)。
2020年12月,龙湖区入选”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
2022年2月,龙湖区入选2021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
2023年2月,龙湖区入选第一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3年8月,龙湖区入选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
2023年12月,龙湖区入选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30 16:23
目录
概述
社会事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