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应荣(1905~1978)是
新加坡著名教育家与原
南洋大学代理校长。早年留学中国与美国,获
法学学士及法理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在
上海从事法律工作并任教多所大学。1949年返新加坡,1955年参与南洋大学筹建并任经政系教授兼系主任。1965年至1969年出任副校长兼代理校长,主持校务期间推动学校发展。同时担任多项社会公职,1966年获总统颁公共服务星勋章(BBM)。
黄应荣1905年生于新加坡,祖籍广东梅县。少时就读莱佛士学院,后赴华求学,先后于
持志大学、
燕京大学及
东吴大学学习,获东吴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后赴美国
乔治华盛顿大学深造,获法理学博士学位。1920至1940年代在上海执行律师业务,并任教于东吴大学、
中央大学、
暨南大学、
光华大学。
1949年返回新加坡,1955年南洋大学创立后,出任经济政治系教授兼
系主任,1965年至1969年出任南洋大学
副校长兼代理校长。1965年至1969年任副校长兼代理校长,主持校务期间推动学术建设与行政管理改革,为南洋大学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除教育职务外,曾担任新加坡学校上诉局局员、成人教育局局员、所得税审查局局员及林溪茂教育调查委员会委员。1966年获新加坡总统颁公共服务星勋章(BBM),以表彰其对社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