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瑶
明代荆门州学训导
高瑶(字廷坚,闽县人),明代景泰至成化年间官员,景泰丙子年(1456年)中乡荐后授荆门州学训导。成化初年因直言敢谏上书请求恢复景泰帝庙号而闻名,虽遭黎淳等人反对,但最终促成宪宗在成化十一年(1475年)恢复郕王帝号。后升任番禺知县,任内奏罢贡献、建学立社,揭发宦官韦眷通番案。终因刚直遭诬陷谪戍永州,居家二十年仍保持寒士作风,著有《松坞集》。
早期经历与任职
高瑶于景泰丙子年(1456年)通过乡试获得举人资格,初授荆门州学训导,主管地方教育事务。后改任宜兴训导,始终恪守学官职责。
谏复景帝谥号
成化三年(1467年),高瑶任荆门州学训导期间,冒死上疏陈述十事,其中核心诉求是请求恢复景泰帝庙号。他力陈景泰帝在土木堡之变。此举遭到左春坊,但最终宪宗于成化十一年(1475年)下诏恢复景泰帝号,并重修陵寝。
仕途升迁与政绩
成化年间升任番禺知县后:
晚年经历
因得罪权贵,高瑶遭韦眷诬告,与布政使陈选同被逮捕,最终谪戍永州。获释返乡后居家二十载,侍母至孝,生活简朴'如寒士',终老于家。其诗文结集为《松坞集》,体现刚直气节。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9 14:59
目录
概述
早期经历与任职
谏复景帝谥号
仕途升迁与政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