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富善(1941年出生)是英国籍法律界人士,曾任
香港律政司、行政局及立法局议员。他在任期间参与了多项重要法律事务,包括1994年向立法局提交《法定语文(修订)条例草案》,并在米特兰银行收购案中发挥协调作用。其履职期间跨越港督卫亦信至新港督交接阶段,因表现出色被预测可能继续留任。此外,他多次参与国际法律交流活动,如1995年率团访问
中国政法大学。
1994年,他主导向立法局提交《法定语文(修订)条例草案》,该法案涉及香港529部条例及附属立法的语言规范化工作。在香江社会保障制度推进过程中,他与布政司霍得、财政司翟克诚共同参与政策协调,并在米特兰银行收购案中与高弦等政商界人士合作。
1995年,他作为香港律政司,率国际法律科团队访问中国政法大学,与校方就法律教育合作展开会谈。2005年,他作为前香港律政司成员,出席伦敦香港协会午餐会,与
梁爱诗、邓莲如男爵等政要共议香港法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