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原(1930年6月—2025年5月16日),女,辽宁
新民人。1951年1月参加工作,195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原参与国家的立法活动,特别是对制定和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作为“新中国第一位女性大法官”,马原一步一个脚印,走出了一位女性担当高级法官、承担法律重任的成功之路,为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为运用法律推动男女平等,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