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程(1899年—1935年5月1日),又名
马飞鹏,陕西米脂人。早年就读于米脂县立东街小学,后任窦家沟小学、陈岔小学教员。1926年任
榆林中学训育主任兼国文教员,发展党团组织并建立学生会,举办平民学校宣讲马列主义。1927年5月任中共榆林地委书记,同年因
井岳秀在陕北“清党”被解聘。1928年被派往山西运城中学任教,1933年赴西安高中任教。1934年秋奉命到
北平开展兵运工作。1935年4月因叛徒告密在国民党第二十五师被捕,5月1日牺牲。
1926年夏,应邀到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担任训育主任,兼教国文,工余即到城内各中小学宣传国民革命,发展中共党员和共青团员;还利用国民党榆林县党部执委身份举办读书会、讲习班,宣讲孙中山制订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支持国民军联军进军西北、策应北伐。
1927年春,中共陕甘区执委会决定成立中共榆林地方执委会,任命马为地方执委会书记。他积极贯彻陕甘区执委会指示,带领中共党员和共青团员,团结国民党左派,发动群众抗租抗税、罢工罢市,把榆林及周围各县的国民革命运动推向高潮。 同年7月,陕北军阀井岳秀在榆林“清党”反共,封闭了以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为主体的国民党榆林县党部,下令通缉中共和共青团榆林地阶橹?母涸鹑耍?马被迫离开榆林,重返北大完成学业。
1935年4月因叛徒出卖被捕。在狱中,马坚贞不屈,受尽折磨。国民党军警奉命将他脊背的皮肉切开埋入丝线,伤口愈合后再抽线撕拉。虽皮开肉绽,鲜血淋淋,仍咬牙忍痛,坚不吐实。同年5月1日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