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接责任制
政府热线处理投诉的责任制度
首接责任制是政府部门处理群众投诉的工作制度,旨在提高办事效率和责任落实,适用于政府热线工单。该制度要求首个接到投诉的单位或个人为责任主体,须全程跟踪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需牵头协调联办单位共同解决。
历史背景
首接责任制最初应用于2013年的举报投诉处理流程,要求首接人根据投诉内容及时分报至监管科室或监察部门,并强调信息保密。这一机制成为后续细化制度的基础。
主要内容
根据2021年三亚市制度规定:
首接责任单位需对工单事项进行全过程跟踪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办理结果;
紧急类办件需在30分钟内受理并及时联系投诉人,12小时内牵头协调联办单位提出解决意见;
对拒接转派办件的单位及个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移送纪委监委处理。
监督机制
制度明确对拒接办件的单位及个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移送纪委监委处理,确保责任落实。廉政举报投诉由监察室专项处理,同步执行保密原则。
参考资料
首接责任制.衡水市人民政府 .2013-06-03
三亚出台政府12345热线首接责任制度.三亚市人民政府网.2021-09-02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9 11:07
目录
概述
历史背景
主要内容
监督机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