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
秦国通过《
厩苑律》将'隶圉'纳入官府畜牧管理体系。
睡虎地秦简显示,其身份来源包括战俘、罪犯及买卖所得。至
汉代,《二年律令·户律》规定'隶圉'及其亲属若逃亡将被处以'黥为城旦舂'的刑罚。这种法律地位的固化使该词逐步脱离具体职业指向,演变为泛指低贱身份的抽象概念。
考古发现显示,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厩苑律》记载'
隶臣妾老朽及为冗募者,令为厩圉',证明'隶圉'包含因年老退出一线劳作的刑徒。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
赵正书》提及'发隶圉以缮关隘',反映该群体被征调参与军事工程建设。这些出土文献为理解该词语的法律内涵提供了实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