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陕西省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启动《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实施工作。该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机构改革部署,重点推进省级党政机构调整、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改革明确省级层面2018年底前完成,市县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
改革背景
方案以落实“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为目标,旨在解决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同新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2018年10月24日动员大会上,省委书记胡和平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省长刘国中要求统筹改革与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
主要内容
党政机构调整
省委机构改革: 组建省监察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等8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组织部、宣传部职能。
省政府机构改革: 新设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13个部门,整合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领域职能。撤销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合并国税地税机构。
配套改革领域
人大政协改革: 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立法资源配置。
群团组织改革: 解决“机关化”倾向,增强政治性、先进性。
事业单位改革: 合并省委党校与陕西行政学院,清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行政执法改革
实施“三减少、两规范”原则,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5大领域执法队伍,构建以区县为主的执法体制。2018年市县同步组建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机构,其中退役军人事务厅于同年11月挂牌,整合民政、人社等部门职责。
实施进程
2018年10月动员大会后,省级层面完成24个党政机构的新建与调整。西安市安委办同年11月发文,明确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衔接要求。省级机构挂牌、人员转隶等任务按期完成。
后续推进
2024年1月,全省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深化落实2018年方案,部署市县机构挂牌运行、“三定”规定修订等任务。省委书记胡和平要求“稳妥做好机构职能人员融合”,同步推进乡镇(街道)机构设置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