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良,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广东东莞茶山人,致公党成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二级高级法官。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在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1991.07—1992.07,东莞市对外
经济律师事务所见习律师;
1992.07—1998.01,东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其间:1994.08定为科员);
1998.01—2002.03,东莞市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2002.03—2004.07,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
2004.07—2006.04,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主任;
2006.04—2011.09,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1.09—2012.12,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致公党东莞市委会副主委(其间:2012.11定为正处级);
2012.12—2016.06,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致公党东莞市委会副主委,致公党广东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2016.06—2017.01,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致公党东莞市委会主委,致公党广东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2017.01——,东莞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25年10月免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致公党东莞市委会主委、致公党广东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现任广东省东莞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市委会主委。
担任职务
十一、十二届东莞市政协常委,十、十三届东莞市政协委员。
职务任免
2025年10月30日,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陈树良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