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首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定,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2023年第23号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该名录认定789处重要栖息地,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保护82.36%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涉及565种国家一、二级保护物种,包含兽类127种、鸟类339种、两栖爬行类62种及昆虫37种。栖息地分为六类管理,包括极度濒危物种核心活动区、野生动物集群分布区、迁徙停歇地与生态廊道等类型。
制定背景与程序
2023年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就《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及名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69条建议,涉及栖息地界定标准、信息公开等核心议题。经修订后,2023年8月形成技术规范,同步发布《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认定暂行办法》作为实施细则。
认定流程明确要求:单位和个人可提交栖息地建议材料,经科学评估论证后按程序发布。名录内容需包含地理坐标、主要保护物种及现有保护形式等数据。2023年11月30日,国家林草局正式公告首批名录。
名录内容构成
物种保护范围
首批名录保护的565种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中,包含127种兽类、339种鸟类、62种两栖爬行类和37种昆虫。典型物种包括大熊猫、雪豹、白唇鹿、黑颈鹤及金斑喙凤蝶等。
栖息地类型划分
名录按保护需求分为六类管理:
实施管理机制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需建立栖息地动态档案,记录物种种群变动、保护措施成效及威胁因素。名录实施后,对未列入但栖息环境改善的区域将持续监测,适时增补。
地方典型案例
四川省
甘孜藏族自治州34处入选,涵盖察青松多白唇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对象包括大熊猫、雪豹等旗舰物种。
广东省
47处栖息地分布于15个地级市,包含11处穿山甲专项保护区域(如惠东乌禽嶂)及12处沿海候鸟栖息地(如海丰湿地)。
上海市
崇明东滩湿地、九段沙湿地等4处入选,均为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的关键节点。
江苏省
南京溧水石臼湖湿地与浦口老山栖息地入选,分别保护东方白鹳、中华虎凤蝶等物种。
配套保护措施
名录与《认定暂行办法》形成协同机制,要求栖息地划定需保持自然地理单元完整性,村庄、农田等人工区域原则上不纳入。对于跨省级行政区的栖息地,需确保边界连通性,避免生态廊道碎片化。2023年起,我国通过名录实施推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0 11:45
目录
概述
制定背景与程序
名录内容构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