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县
西晋时期设置地名
长城县是西晋太康三年(282年)从乌程县分置的行政区,初置时县治位于今浙江省长兴县东南富坡乡(李家巷镇)。开皇九年(589年)并入乌程县,仁寿二年(602年)复立。五代后梁开平二年(908年)改长城县为长兴县,该名称沿用至今。
东晋咸康八年(335年),县治迁至箬溪地北(距今浙江长兴县城东2里)。
南北朝时,宋、齐、梁、陈四代均属吴兴郡
隋开皇九年(589),罢吴兴郡,长城并入乌程县,属苏州。
仁寿二年(602),复立长城县,属湖州。
大兴二年(606),州废,属吴郡,改长城县为义乡县。
唐武德元年(618),吴兴太守沈法兴起兵,割据江南,改长城为长州。
唐武德二年(619),李子通破沈法兴,尽有其地。武德四年(621),农民起义领袖杜伏威平李子通,改长州为绥州,后又更名为雉州。
其时辅公祏“僭据”在此,辇土为之,雉城名也由此而起。
唐武德七年(624),辅公祏被杀,废雉州,恢复长城县名。以安吉、原乡两县并入,县治也迁至雉城(浙江长兴县雉城镇)。
五代属吴越。梁开平四年(910),吴越王钱镠为避其父梁太祖的名讳,改长城为长兴。长兴县名自此始。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长兴县人民政府网.2025-07-30
历史沿革.长兴县人民政府网.2025-01-01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18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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