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国中尉是明代宗室爵位体系中的第六等级爵位,属于中尉序列最高位阶。《
明会典》规定,该爵位授予郡王四世孙(即亲王玄孙),俸禄标准为每年四百石。其爵位层级位于
奉国将军(第五等级)之下、
辅国中尉(第七等级)之上,形成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
奉国中尉的八级世袭体系。
明代宗室爵位制度确立于洪武三年(1370年),
礼部尚书陶凯参照历代分封制度拟定八级爵位体系,镇国中尉作为世袭递降机制的重要环节。至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颁布《宗藩条例》,明确规定镇国中尉俸禄折钞比例为本色米七成、折钞三成。
明代。该制度导致宗室人口膨胀,至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宗室成员逾15万人。崇祯十七年(1644年)
明朝灭亡后,该爵位制度随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