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清算体系一种航空客运销售管理和结算的计算机标准化系统。通过计算机处理中心连接航空公司、代理人和清算银行,具有运作快捷、节约、安全和全面获取市场信息、防止行业欺诈行为等特点。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成员依据三个业务区创立,1972年首先在日本实施。
建立该体系需具备三个基本条件:①有能适应该体系要求且信誉高的银行。②每年通过国际航协(OATA)代理人销售的客票达到一定数量。③有能进行大容量信息处理的电子信息设备。至1994年底止,全世界已有54个银行清算体系在运行。中国正在创造条件建立自己的银行清算体系。各国民用航空运输企业之间,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同其他企业之间通过货币收付行为清理双方的债权债务。结算规则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统一制定。有关企业实现收入、国家创汇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其工作质量的好坏决定着航空运输企业的地位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