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石书指刻在碣石上的书体,早期代表为西汉《霍去病墓刻石》(约前117年以后)。其名称最早见于
羊欣《
采古来能书人名》,记载
钟繇三体中以“铭石之书”为首。刘有定注《古学篇》称铭刻必用正书,故钟繇正书称为“铭石”,而清朝顾蔼吉在《隶辩》中认为钟繇《泰山铭》《
受禅表》实为
八分书。唐代
武则天以后始见行书、草书入碑。
对铭石书,历来有不同的解释。铭石书这个名称最早见于羊欣的《
采古来能书人名》一书中,其曰:“钟有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刘有定注元代郑杓《古学篇》说:“初,行草之书,自魏晋以来,惟用简扎,至铭刻必正书之。故钟繇正书谓之‘铭石’”。清朝顾蔼吉则在其《隶辩》中认为:“钟繇《泰山铭》、《受禅表》皆铭石书也,羲之谓之八分,今见拓本,亦是八分,而谓铭石为‘正书’乎?”说铭石书应是八分书。还有人根据钟繇当时所处的时代,凡须庄重为之者,皆用规整的汉隶,因而“铭石书”应是
隶书。 是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