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昌
中共代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城关区委书记、抗日英烈
金方昌(1921年—1940年12月03日) ,中共代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城关区委书记。2014年9月1日,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人物生平
金方昌,回族,1921年6月11日生于聊城县城内南步云阁一个小商贩家庭。金方昌的父亲以经营食品为业,一直希望儿子通过读书改变命运。1927年,入聊城山东省立第三师范附属小学读书。幼年的金方昌,不断听到济南五三惨案的逃亡难民和学生在街头痛述日本强盗的血腥罪行,也看到一些日寇残杀中国同胞的图片,特别是爱国学生演出的话剧《济南惨案》,使他受到了爱国主义的启蒙教育。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聊城山东省立第三师范、山东省立第二中学的爱国学生们也组织起来,要求到南京请愿。聊城全城又掀起了一次激烈的反日爱国高潮。1932年上海爆发了“淞沪抗战”,全国人民积极声援。这两次事件,使少年的金方昌进一步受到了爱国思潮的激荡。
1935年,金方昌考入聊城省立第三中学。这年冬天,“一二·九”运动爆发。金方昌和聊城的爱国学生们奋起响应,不久他离开聊城来到济南,开展抗日救国宣传工作。
1936年“西安事变”后,全国形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形势,在地下党领导的“山东各界救国会”的推动下,济南山东省立中学等校和山东在上海读书的进步学生,为团结抗日爱国青年,先后在济南组成了“山东博文学会”和“山东文艺青年协会”等进步文艺团体,并在济南的《山东日报》上出版了《时代文艺》周刊和《文艺俱乐部》月刊等,宣传党的抗日政策,积极从事抗日救亡活动。但他们经常受到特务的跟踪和密报。金方昌的一个哥哥金默生同志,曾于1937年七月被国民党特务逮捕入狱,这更加激起了金方昌的无比义愤。
1937年九月九日,聊城因徒骇河决口洪水成灾,全城被大水淹浸,东关大街可以通船,四关房屋倒塌,城内居民纷纷搬到城墙顶上露宿,广大群众生活无着,濒于死亡。在这紧急时刻,金方昌响应了聊城地下党组织的号召,也参加了堵口截洪和募集干粮救济灾民的工作。
1937年11月,金方昌跟哥哥来到山西运城,在运城考入民族革命大学二分校。1938年2月,金方昌在民族革命大学二分校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他向党组织强烈要求到抗日最前线工作。同年8月,金方昌从民族革命大学毕业,被派往晋察冀边区,分配到代县“牺牲救国同盟会”工作。
不久,中共代县县委进行改组,金方昌任代县赵家湾区区委书记。在金方昌的领导下,经过减租减息斗争,赵家湾区人民群众的抗日热情日益高涨,各村都建立了农会、青救会、妇救会、民兵自卫队等,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赵家湾区成为代县抗日斗争的一个坚强堡垒。
1939年冬,金方昌被调到地处日伪统治中心地带、抗日工作基础薄弱的代县城关区任区委书记,领导群众开展减租减息斗争。他率领武装模范队的战士们和各村民兵,割电线,挖公路,伏击敌人的巡逻队,打得日军惊魂不定,龟缩在炮楼里不敢出来。日军和代县伪政权悬赏重金,捉拿金方昌。
1940年初又任中共代县县委委员、宣传部长,仍兼任一区区委书记。当时,哪里工作环境艰苦,组织就派他到哪里去。1940年春天,日寇又疯狂“扫荡”代县周围的抗日根据地。当时中共代县县委在南山赵家湾一带,抗日政府在北山。金方昌同志在城关区区委,也经常到北山工作,在山沟里打游击,和敌人周旋。他曾领导群众掀起“反良民证”的运动,还经常带领民兵破坏公路、埋地雷、割电线。他们多半在夜间活动,白天则和群众一起干农活。他平时爱说爱笑,和群众关系很好,但开会、工作时,却是十分严肃的。
牺牲经过
11月23日,金方昌在代县城东北赤土沟一带顺利完成督送公粮任务后,夜宿大白庄西山洞,被敌探告密,遭敌包围,突围时子弹用尽,因寡不敌众被捕。
在狱中,金方昌遭到残酷拷打,被敌人打断一条胳膊,挖掉一只眼睛,但他没有屈服,仍蘸着自己的鲜血在墙壁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14个大字,鼓励战友继续斗争。
1940年12月3日,金方昌被押上刑场。他昂然挺立,从容就义,年仅20岁。
后世纪念
金方昌同志英勇牺牲的第二天,在代县日寇宪兵队和伪县政府的大门上,都被贴上了万言控诉状,愤怒痛斥日伪屠杀中国人民的残暴罪行,高度赞扬金方昌为祖国为人民的自由解放而不怕牺牲的精神。
金方昌同志被杀害的消息传出后,中共代县县委当晚即组织力量,去北关武装抢尸,但大家到达其牺牲地点时,忠骸已不知去向。几天之后,才发现早有人把他埋葬在雁门关附近的一个村庄上。在那山明水秀的地方,为他修建了石墓,并树立起“抗日小英雄金方昌之墓”的纪念碑。
他的英雄事迹很快传遍了晋察冀抗日根据地。1941年四月,《晋察冀日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金方昌烈士的牺牲》的报道;晋察冀边区出版的《战线》、《新长城》等期刊上,也都登载过金方昌同志的英雄事迹;晋察冀边区政府为纪念金方昌同志,曾将褒扬状发给金方昌烈士的家属,并通报全区军民向他学习。
1954年十月应金方昌烈士家属之请,经华北军区政治部批准,于1955年清明节日,将金方昌烈士的遗榇,由山西代县移葬邯郸“晋冀鲁豫烈士陵园”。1956年清明节树立了“金方昌烈士之墓”的纪念碑。
最新修订时间:2025-06-1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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