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建设
建成后有损宏观投资效益的建设项目
重复建设是指建成后有损宏观投资效益的建设项目,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数量上超过社会需求,质量上低于已有水平。主要表现为空间分布或时间分布的重复,包括区域内设施重复建设与同一时期内工程重复立项(时空双重重复并存的情况也存在),造成资金分散和资源浪费
案例
长三角某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收到巡察反馈后排查整治信息化平台,停用8个不再符合当前业务需求以及3个长期闲置或功能高度重复的平台,整合21个平台成6个,实现企业填报信息“一次采集、多方使用”。北京市推行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改革,减少填报数据超过925万条。广东省佛山市建设市级生态环境智慧平台,实现企业一次填报、多个平台自动获取信息。
避免重复建设的措施
为应对重复建设,中国采取制定长期计划规范审批、动态调整重点项目、强化资金统筹管理等措施。国务院发布抑制产能过剩指导意见,要求严控盲目投资,同时通过建立信息化统筹机制减少数字领域重复建设。
建议从用户数、业务属性、使用活跃度、数据重要性等维度对平台进行多维评估和精准整合;加强信息化平台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提高数据共享水平,避免重复填报;为企业提供多渠道指导帮扶,加强业务指导,降低填报技术门槛。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17 14:15
目录
概述
案例
避免重复建设的措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