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是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挂鄂尔多斯市文物局牌子,现任党组书记、局长为
李芸,党组成员、副局长包括
刘玉飞等人。该局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承担统筹文旅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等职能,并负责
文物保护与
博物馆管理工作。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35名,2020年获“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该局重点推进文物保护修复工程、智慧文旅平台建设及文旅消费补贴发放,2025年预算总额增至39,014.25万元,其中文旅消费补贴资金新增7000万元。主导开发的“云游鄂尔多斯”数字平台用户突破219.79万人,年交易额达15.53亿元,累计发放政府补贴2.6亿元,获评2024年度全市改革优秀案例。2025年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统筹推进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点遗址修复及文物平安工程三年行动。下设
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文旅市场执法监管,管理全市142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14处、自治区级70处、市级58处)。主办2025年“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展、非遗义诊及传统服饰展演。2025年组织市直文旅系统网络安全培训暨应急演练,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办公地址位于鄂尔多斯国泰商务广场T6,门户网站提供政务公开、资源名录查询等服务。
内设机构
艺术科(乌兰牧骑事业科)
2025年至2026年,该局作为承办单位之一,参与了《印象》内蒙古马头琴专场音乐会的组织工作,音乐会于2025年12月28日在北京二七剧场、2026年1月17日在呼和浩特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上演,由乌审旗马头琴交响乐团与鄂尔多斯市乌兰牧骑联袂演出,指挥家
叶尔达执棒,曲目融合了马头琴经典、草原金曲及跨界改编作品。
主要职责
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鄂尔多斯市
机构改革方案》和
鄂尔多斯市印发的《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
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全市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
(十)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鄂尔多斯文化走出去。
(十一)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指导文物考古勘探工作,组织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和利用,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
(十二)负责市本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相关综合执法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编制
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设局长1名(兼任市文物局局长),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22名〔15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7副〕。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芸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磊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建军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丁晓东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飞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