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
统制是宋朝设置的军事官职。
北宋末年出征时,临时从诸军统制中选拔一人担任都统制以统一指挥,事毕即撤。
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设
御营司,由大臣任都统制管辖诸将,始为常设官职,权位高于
安抚使。
绍兴十一年(1141年),朝廷收归大将兵权后,改设御前诸军都统制,仍驻原地且军额冠以屯驻州名。其下设
副都统制、统制、统领等职,形成层级管理体系。该职多由
节度使、
枢密副使等高官兼任。御前诸军都统制司的形成与三衙禁军体制瓦解及长期战争环境相关。
北宋出兵作战时,常于诸将中选拔一人为都统制总管诸军,系临时派遣,并非官名,兵罢即省。
后设置渐多,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收诸大将兵权,以其部将为御前
统领官,官品高者为
御前诸军都统制,仍驻原地,军额上加以屯驻州名,都统制下面有
副都统制,再下面有统制和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