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护是中国古代边疆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始设于西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首任
西域都护郑吉统辖
西域三十六国,标志着西域正式纳入中央政权版图。
都护府是汉、唐等时代
中原王朝为防卫边境与统治周边民族而设置的军事机关。汉代在西域设有
西域都护府,魏、
西晋设有
西域长史府,唐代曾设
六都护府。都护府长官称为都护。
都护是加在其他官号上的职称,普遍由
骑都尉或
谏议大夫兼领,领二千石俸;
都护府设在乌垒城(今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策大雅南),监护西域
诸城各国,在对
匈奴的战争取得重大胜利后,尤其是在
张骞通西域、
李广利伐大宛之后,为将西域纳入朝廷军队的势力范围为以后对匈作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为保障西域通商之路的通畅,于是“自敦煌西至盐泽(今罗布泊),往往起亭。
东汉
光武帝时设
都护将军,
三国魏沿置。蜀有
中都护(
李严)、行都护之号,职权如
大都督,总领内外诸军事。吴设左右都护,尽护诸军。见于《
三国志.蜀书.刘彭廖李刘魏杨传》:“章武二年,先主征(李)严诣永安宫,拜
尚书令。三年,先主病笃,(李)严与
诸葛亮并受遗诏辅
少主;以严为中都护,统内外军事,留镇永安。”
唐自太宗至
武则天时,先后设置
安西、安北、单于、安东、安南、
北庭六个“大都府”。每府设
大都护、副大都护(或
副都护),管理辖境的边防、行政和各族事务。元代都护府设有大都护、同知、副都护,为主管畏兀儿(维吾尔)族和汉族之间诉讼事件之司法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