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员外郎
古代官制名
都官员外郎是中国古代刑部都官司次官,始置于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年)。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称承务郎。唐代恢复旧称,定为从六品上,主要职能为管理官奴、记录在册囚犯,并负责其医疗与食物供应。该职在隋、唐、宋、元、明各朝沿置。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年)一度改称司仆员外郎,咸亨元年(670年)恢复旧称。北宋初期作为正六品寄禄官不预实务,神宗元丰改制后成为正七品职事官。明初复置,洪武十三年(1380年)升为从五品。唐代员外郎分为三个等级,吏部与兵部为第一等级,户部、刑部次之,礼部、工部居末,后期常兼任知制诰、翰林学士等中央文职。
沿革
刑部都官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置承务郎。
品级
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从六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仆员外郎,咸亨元年(670)复旧。五代沿置。北宋初为正六品寄禄官,不预司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为职事官,正七品。或有省并。明初复置,员一人,正六品,洪武十三年(1380)升从五品,二十三年罢。参见“都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02 01:58
目录
概述
沿革
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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