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尉
中国古代郡级军事长官
郡尉是中国秦汉时期设置的官职,为郡守佐官,主管郡内军事事务。秦代郡尉与郡守、监御史共同构成郡级行政体系,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直辖于朝廷。其职责包括统辖郡内驻军、维持治安、缉捕盗贼,属官设置依地域特征有所差异,边塞地区增设都尉等职。
职官定位
郡尉作为秦汉郡级行政体系的三大核心官职之一,与郡守、监御史形成三权分立格局。其职能定位遵循'守治民,尉典兵'的基本原则,通过军事权与行政权的分离实现朝廷对地方的垂直控制。
在官秩体系中,郡尉享有银印青绶。这种设置既保证其行使职权的权威性,又形成与郡守权力的制衡机制。
职能范畴
主要职责包括:
特殊时期需配合朝廷进行兵员征调,如战时动员等。与郡守的协作主要体现在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及灾变应对等方面,但在日常事务中保持职权独立性。
属官体系
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郡尉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
郡尉掌全郡军事,直辖于朝廷,与郡守相抗礼,属官设置包括内地郡丞一人至两人、边塞百里置都尉。
历史沿革
秦始皇统一后确立郡尉制度,作为郡守的佐官,掌全郡军事。汉初沿袭不改,至文帝时期开始出现职能调整,部分郡邑试行尉守合一管理。汉景帝中二年(公元前148年)通过'更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的官制改革,实现职官称谓的规范化。
东汉时期随着刺史权力扩大,郡尉职能逐步弱化。三国时期多数割据政权保留都尉建制,但实际职权多被州牧、都督等新设官职分割。西晋正式废止郡尉体系,其军事职能转归太守兼领。
参考资料
大秦帝国官职表.红袖添香.2021-05-04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9 17:51
目录
概述
职官定位
职能范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