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专区是
华北人民政府于1949年8月1日恢复
河北省建制时设立的行政专区,由原太行一专区部分辖域与冀南四专区合并组建。专区初期辖邢台市及15个县,专员公署驻邢台市,首任专员为
孙光瑞。1958年4月该专区曾撤销并入
邯郸专区,1961年5月恢复建制后辖域多次调整,至1970年改为邢台地区前辖1市17县。1993年7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为地级邢台市,专区建制正式终结。
1949年5月华北人民政府调整
太行区行政区划时,原太行一专区已驻
邢台并管辖
冀西9县(市)。同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撤销太行行政区并恢复河北省建制,原太行一专区正式改称邢台专区。随着同年8月1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专区公安处同期成立,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1949年建置初期辖邢台市及邢台、
沙河、
临城、
内丘、
柏乡、
隆尧、
任县、
南和、
宁晋、
巨鹿、
新河、
广宗、
平乡、
南宫、
威县等15县。1952年11月,
清河县由
衡水专区划入,辖县增至17个。1964年12月设立
临西县后形成1市17县的格局,包含今邢台市全境及邯郸市临西县。
1958年4月专区建制首次撤销,原辖15县(市)并入邯郸专区。1961年5月恢复专区建制后,辖域调整为邢台市及
邢台县等15县。1964年12月设立临西县,形成最终行政区划框架。
作为省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专区设置专员公署及公安处等职能部门。1949年8月设立的邢台专区公安处,管辖范围涵盖专员公署驻地(今邢台市桥东区、桥西区)及辖县治安事务。该机构在镇压反革命、维护新生政权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970年专区改称
邢台地区,延续原有行政职能至1993年。根据
国务院批复,邢台地区与邢台市于1993年7月1日正式合并,组建地级邢台市,原专区所辖17县由新设立的地级市管辖。此次调整标志着实行44年的专区建制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