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指标是评价矿物分选过程效率与处理能力的量化参数系统,包含分选效果和处理能力两大维度。分选效果主要通过
品位、
富矿比、回收率等指标反映矿物提纯程度,其中
精矿品位可达到原矿品位的数十倍。处理能力通过
产率、
选矿比、设备效率等指标衡量单位时间矿石处理量,选矿比可直观反映获得每吨精矿的原料消耗量。理论回收率与实际回收率的差异分析是优化工艺的核心方法,而氰化工艺中
浸出率、洗涤率、置换率的乘积效应直接决定综合回收水平。
品位指标包含
处理原矿品位、精矿品位和尾矿品位三类。处理原矿品位(克/吨)反映入选原料金属含量,计算方式为原矿含金属量除以原矿总量。精矿品位达到原矿品位的富矿比倍数,2024年研究表明该参数的理论计算存在β_m(纯矿物品位)测定误差问题,直接影响分选效率评估精度。
回收率指标分为理论与实际两种计算体系。理论回收率通过(β(α-θ))/(α(β-θ))×100%公式推导,实际回收率依据精矿与原矿金属量比值计算,二者差异反映工艺损耗程度。氰化回收率由浸出率(溶解金属比例)、洗涤率(贵液提取效率)和置换率(金属沉淀效能)三阶段乘积构成,综合回收率可达85%以上。
产率与选矿比构成基础处理能力参数。精矿产率(%)是精矿量与原矿量的百分比,直接体现选矿厂产出效率。选矿比以原矿重量与精矿重量比值表示,国际先进水平可达10:1以下,即每吨精矿消耗原矿不超过10吨。
设备效率指标包含磨矿机利用系数(吨/立方米·台时)和台班效率两类。磨矿机利用系数综合考量设备容积与作业时间,2023年数据显示国内大型选矿厂该系数可达3.5以上。台班效率指标涵盖钻机、挖掘机等设备的单位时间作业量,露天矿钻机台班效率指标需结合具体矿山条件确定。
分选效率公式存在β_m参数争议。1983年李振维研究表明,由于
选矿厂化验对象是金属而非矿物,导致理论公式中的β_m难以准确测定,最大误差可达12.5%。2024年的优化研究提出采用金属平衡替代矿物平衡的计算模型,将分选效率计算误差控制在3%以内。
金属平衡分析是验证指标有效性的核心方法。通过对比理论回收率与实际回收率的差值,可识别金属流失环节,2023年国内选矿厂平均差值约2.8个百分点。选冶总回收率(最终产品金属量/原矿金属量×100%)作为终极评价指标,先进工艺可达到92%的水平。
工艺优化依赖指标动态监测。品位波动分析可实时调整药剂用量,例如金矿浮选过程中精矿品位每下降1克/吨,需增加
捕收剂用量0.5kg/吨。设备效率指标指导维护周期制定,
磨矿机利用系数下降触发检修程序。
经济性评价通过
剥采比、
掘采比等指标实现。露天矿剥采比超过经济合理剥采比时需评估开采经济性,而地下矿掘采比达到临界值将影响生产成本。
三级矿量指标(开拓/采准/备采矿量)保障生产连续性,
开拓矿量需维持3年以上产能储备。
技术监督体系建立于指标标准化。2024年最新修订的选矿指标计算规范要求:精矿品位检测需采用X荧光光谱法,误差范围≤0.5%;回收率计算必须同步记录理论值与实际值,偏差超过5%需启动工艺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