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惩制是事后追惩的新闻出版法律制度,规定出版物出版前不受行政机关检查或经济约束,但出版后被认定违法需承担法律责任,英美等国采用该制度。部分国家实行以追惩为主、预访为辅的注册登记制,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登记备案后可无需批准直接出版。原苏联1990年6月颁布的《苏联报刊及其他大众新闻媒介法》明确规定实施该制度。
追惩制也称事后检查,是一种事后惩治的出版制度。出版物在出版发行前不受限制,政府管理机构不作任何检查;出版物在出版发行后,通过有关机构审读样书或社会舆论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时,政府有关机构依照新闻出版法或其他法律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