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价规则是由各级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明确客货运输价格的构成、计算方式及执行标准。其核心内容包括:划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等管理形式,建立车型运价率、里程计价单位、燃油附加费等计价体系,规范运输里程确定方法及轻泡货物折算标准。规则通常包含货物运价分类表、运价率表、运价里程表等法定依据,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并接受监管部门价格检查。省级实施细则在运价形式制定、站务费标准设置等方面具有管理权限,且需与国家层面政策保持衔接。
管理权限与形式
运输主管部门实行分级管理机制:国家层面负责制定运价方针政策及协调省际运价,省级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调整辖区内运价标准,地市级机构负责执行监督与农村客运定价。在管理形式上,道路客运普遍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加浮动幅度),农村客运、战备运输等执行政府定价,包车客运、货物运输则以市场调节价为主。
运价构成体系
旅客运输票价由车型运价、站务费、通行费分摊、燃油附加费构成,计算公式为“客运票价=车型运价×计费里程+站务费+通行费+附加费”。其中车型运价按车辆等级划分,例如客车根据车长、舒适度分档设定不同运价率。
货物运输区分整批、零担、集装箱运输形式,计价单位包括吨·千米、千克·千米等。轻泡货物按体积折算重量,散装货物可选择重量或体积计费。铁路货物运输额外规定超限货物、限速运行等特殊情形需加成计费。
计价标准与执行
计费里程依据《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核定,城市市区内按固定里程计算,特殊路段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铁路运输里程计算需扣除专用线里程,但包含轮渡里程。燃油附加费根据油价波动动态调整,调整方案需提前30日向社会公示。
监督与处罚措施
经营者需在营业场所公示运价标准,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并备案运价调整方案。监管部门对越权调价、变相涨价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2021年发布的《云南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明确春运期间不得额外加价,并设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渠道。
规则组成部分
货物运价分类表用于确定不同货物的运价等级,例如普通货物与危险品分类计价。货物运价率表按运价等级和里程区段列出单位重量运价率,作为运费计算基准。运价里程表明确发送站与到达站间的计费里程,包括铁路线路、公路营运里程等数据。
地方实施细则
各省份根据《汽车运价规则》制定实施细则,例如《福建省汽车运价规则》规定计程运价为0.28元/人千米(2023年数据),《安徽省汽车运价管理细则》要求农村客运票价调整需开展成本监审。山东省2011年细则划分省级制定站务费标准、市级核定上限票价的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