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交易可转债
工商管理领域术语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上市公司发行的附认股权证公司债,由纯债和股票权证组成,两者可分离交易。该品种属于混合融资工具,债券部分到期还本付息,权证部分赋予持有人按约定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实现债券与认股权证独立流通。其募集资金规模受限于公司净资产40%的规定,但通过权证行权可再次融资,规模可达债券金额1-2倍;与普通可转债相比,无重设和赎回条款,且债券存续期不受最长期限限制。2006年《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将其列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明确发行条件包括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等。马钢股份于2006年11月发行国内首单分离交易可转债,融资规模达55亿元。
门槛高规模大
没有期限上限
分离交易可转债和普通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不过分离交易可转债“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因此在发行同等规模债券的情况下,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募集资金规模将是可转债募集资金规模的1-2倍。
条款设计独特
与普通可转债不同的是,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设重设和赎回条款,有利于发挥发行公司通过业绩增长来促成转股的正面作用,避免了普通可转债发行人往往不是通过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而是以不断向下修正转股价强制赎回方式促成转股而带给投资人的损害。而且《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募集资金用途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持有人与普通可转债持有人同样被赋予一次回售的权利,从而极大地保护了投资人利益。另外,普通可转债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6年,但分离交易可转债最短为1年,无最长期限限制。
优点
第一,投资者可以获得还本付息,由此给发行公司的经营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第二,当认股权证行使价格低于正股市价时,投资者可通过转股或转让权证在二级市场上套利,而毋须担心发行人在股票市价升高时强制赎回权证;而当认股权证行使价格高于正股市价时,投资者可选择放弃行使权证,而权证往往是发行人无偿赠予的。
已有品种
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分离交易可转债:马钢股份(已推出),中国石化(已推出),宝山钢铁(已发行),新钢钒,中化国际(获批即将推出),武钢股份(待批),民生银行(待批)。
参考资料
债券专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博物馆).2025-08-19
什么是可分离交易可转债.高顿网校.2020-07-02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3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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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门槛高规模大
条款设计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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