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transfer payment)是一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和解决贫富差距的财务手段,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规模从2012年的4.5万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10.2万亿元,2025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10.34万亿元。
主要特点
中国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下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具体构成分为均衡性转移支付、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基本养老金和低保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移支付等多项转移支付,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主体。这些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并且按因素分配,具有一般性转移支付特征。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的资金补助,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政策,重点用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领域。
在改革方向上,为从根本上提振居民预期、增强长期消费能力,中国正着力推动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制度的现代化改革,改革重点包括逐步缩小乃至消除城乡差异,推动社保和转移支付制度全面覆盖所有领域,打破身份壁垒,实现社会保障与转移支付的无差别适用,强化公共服务投入保障,建立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和转移支付政策。同时,财税体制正加速向公共财政全面转型,核心是调整政府收支结构,通过减少经济建设领域“投资于物”支出,增加社会福利、民生保障等“投资于人”支出,并将新增财源更多向消费提振、人力资本投入等民生领域倾斜,以形成“投资于人—能力提升—收入增加—消费增长—经济提质”的良性循环。
转移支付力度
2025年3月,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今年转移支付力度更加给力,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10.34万亿元,同口径增长8.4%,重点是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强地方政府财力。
2025年9月12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国新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十四五”时期,中央财政五年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近50万亿元,最大力度下沉财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地方财政总体运行平稳。
美国
美国政体为联邦制,分为联邦、州、地方三个层次,各级政府都有明确的事权、财权,实行以分别立法、财源共享、自上而下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为特征的分税制。美国的政府间转移支付或拨款按照使用条件的不同分成有条件拨款和无条件拨款。专项拨款约占总拨款额的87%,又可分为公式拨款和项目拨款。由于美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且区域间差别不大,因此转移支付以专项转移支付为主,且重点是对卫生保健、收入保障和教育的支持。
德国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其财政体制分联邦、州、市政三个层次,联邦、州拥有独立的财政权,州属下的市政不是独立的一级政府,但具有独立的财权。横纵结合的转移支付是德国转移支付制度的一大特色。横向财政平衡即通过财政收入在各州之间以及州内各市镇之间的横向转移,提高贫困州或市镇的财政收入,缩小贫困地区与富裕地区之间的财政收入差距,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地区间财力平衡的作用。纵向财政平衡则是指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具体可以分为联邦对州的补助或州对地方的补助两个层次。
日本
日本是单一制国家,政府组织由中央、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三级组成,实行中央集中领导下的地方自治体制。日本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不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另一类是中央限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主要形式是地方交付税、国库支出金和地方让与税,其基本目的是在不损害地方行政自主权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各个地方政府的财源均衡。日本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和义务教育等方面,同时交叉运用多种补助方式,不仅维护了地方政府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也有效保证了中央对地方政府行为的调节和引导,在缓解地区间财源多寡差异、均衡地方政府间财政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国
法国政府分为中央、大区、省和市镇四级,相应地财政体制也由四级组成,大区、省和市镇列入地方政府,共同构成地方财政。法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按照是否目的明确可以分为一般性补助和专项补助。其中一般性补助,即一般转移支付,也就是无条件补助,不限定使用范围和要求。这种补助金一般按照市镇人口的比例进行分配。专项补助也称为分类补助,即只规定某一类支出的补助总额,而不规定具体的用途和要求。地方修建的专项工程,如市镇修建学校、铁路、托儿所等,都可以得到国家的专项补助。
社会影响
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促进地区间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例,在中国中央转移支付之前,2014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为54:25:21;通过转移支付实施再分配后,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为39:31:30。
推动中央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以推动中央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为例,为推动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国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极大激发了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热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连年高速增长,至2013年末参保总人数达49750万人。
全球范围内,教育领域的学生营养餐计划、义务教育免学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也都是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下强力推进的。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激活经济内生动力
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均衡区域间基本财力配置为目标,结合财政状况增加规模,并向中西部财力薄弱地区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以及担负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等职责的功能区域倾斜,促进财力分布更加均衡。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相关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比五年前增长66.8%。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1770亿元、增长8%。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建立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主要煤炭调出省份的转移支付力度。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彰显绿色生态魅力
截至2023年,中国建成了世界范围内受益人口最多、覆盖领域最广、投入力度最大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近五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年均增长12.4%,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年均增长9.6%。森林覆盖率达到2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湿地保护率均达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绿色日益成为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补齐民生领域短板 凝聚社会强大合力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增强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2023年,财政继续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68亿元、增加50亿元,支持各地落实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1567亿元,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2025年12月,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财政局联合印发《
上海市育儿补贴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市对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对户籍在沪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以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
强化转移支付管理 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2025年12月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2026年财政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设计和完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明确各自定位,强化引导调节,有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主要形式
政府的转移支付
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由于政府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有的经济学家称之为负税收。通常在经济萧条时,总收入下降,失业增加,政府拨付的社会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这样通过增强购买力,提高社会总体需求,从而抑制或缓解萧条。当经济中出现过度需求时,政府可以通过减少转移支付量,抑制总需求水平的升高。
企业的转移支付
通常是指企业对非营利组织的赠款或捐款,以及非企业雇员的人身伤害赔偿等等。转移支付在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对保持总需求水平稳定,减轻总需求摆动的幅度和强度,稳定社会经济有积极的作用。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一般是上一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一般是根据一些社会经济指标,如人口、面积等,以及一些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经济活动,如教育、治安等的统一单位开支标准计算的。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为了平衡各地区由于地理环境不同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产生的政府收入的差距,以保证各地区的政府能够有效地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为社会提供服务。
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目标是促进各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革命老区、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
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中国2023年为止仍实行的不是很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主要制约因素:一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事权尚未明确划分,财政支出的划分与事权是紧密联系的,难以确定标准的收支概念;二是中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三是既得利益调整的力度过大,困难很大;四是由于体制、经济结构、自然环境和人口状况等因素影响,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发展能力存在极大差别,致使通过转移支付实现地区均衡难以在短期内实现;五是基础性数据统计、收集有很大难度。
财力性转移支付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应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形式。
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税收返还的设计合理与否决定了整个制度的合理程度。但是,中国的税收返还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并且,税收返还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央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
其他转移支付
有时,政府的某些支付不是从一些居民收入中征收上来的,如用增发货币、出卖债券所得来支付福利、救济金,它不带有从一些居民转移到另一些居民手中的特点。但在西方经济学家看来,尽管它与前述支付款项的来源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它同样不是政府直接用来购买商品和劳务,这种支付仍然被看做是转移支付。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是指用于保障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事项的转移支付。2019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履行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基本民生领域的中央财政支出责任。
该类转移支付需由相关财政层级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例如,根据《上海市育儿补贴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育儿补贴所需资金除中央承担部分外,由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资金通过市对区转移支付下达,并通过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结算。
主要功能
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为目的,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用于办理特定事项。2019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履行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基本民生领域的中央财政支出责任,为与预算法规定衔接,编制预算时暂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保障地方政府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
辖区之间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的差异会影响资源配置。如教育和基础设施。辖区之间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的差异会影响收入分配。如卫生保健。
调节辖区之间的财政净收益
自然环境、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不同会引起供给成本的差异,从而使居民的财政净收益有差别。
矫正地方政府活动在辖区之间的外部效应
比如,为防止江河污染,对上游地区保护森林的行为提供补助。再如,对外界医院的建设与营运提供一定的补贴。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中央政府通过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来实现纵向财力再分配,将财政资金向中西部和较不发达地区转移,有效促进了各地区人均财政支出均等化。从基本公共服务角度,转移支付能提高地方政府公共品供给能力,而加大不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有助于促进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规模的提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推进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转移支付向中西部倾斜,会增加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要求配套资金,因此专项补助越多的地方,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越多,从而促进东中西部基础设施均衡发展。
促进地区均衡发展
转移支付的效果也取决于转移支付分配规则。通过嵌入激励和问责机制的转移支付制度能有效规范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激励”型的转移支付制度和“扶弱”型的转移支付制度有着不同的效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更能引导地方政府合理安排公共支出。其次,转移支付受到外部调节的影响,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等外部力量能有效激励地方政府提供居民所需要的公共产品。最后,转移支付效果受到上级政府的考核,通过制定转移支付目标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监督,并要求各级政府开展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等方式,规范省以下政府财政支出行为。
存在问题
体制性特征削弱转移支付均衡效应
纵向转移支付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财政缺口,但受限于其结构与机制设计,难以彻底解决区域经济差距及财政资源配置的横向集中问题,尤其无法有效平衡地区间财政需求与供给能力的差异。当前体系的突出短板在于:对横向转移支付的构建重视不足,且纵向与横向转移支付之间缺乏明确的分工协调机制,这直接制约了
横向转移支付在促进地区财力均衡方面的潜力与实际效能。
中央政府建立税收返还体系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其返还额度根据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确定,并与基层政府的纳税额度直接挂钩。这一机制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基层政府增加税收的积极性,但未能从根本上改善欠发达地区省级财政薄弱的状况。由于该机制完全以纳税额为基准,既未充分考虑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也缺乏激励地方政府提升税收征管效率的有效设计,导致欠发达地区因纳税基数低而获得的返还额较少,进一步加剧了财政资源在区域间的配置失衡。
当前以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模式主要在中央与省级政府间运作,这一执行路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层政府的财政自主权。省级政府在保障自身财力的过程中,可能对基层政府的财政需求及公共服务责任关注不足,导致转移支付难以有效实现各级政府间纵向财力的均衡。特别是对于资源有限的基层政府而言,往往难以获得足以满足公共服务需求的转移支付资金规模。
地方财政对转移支付存在过度依赖
地方财政对转移支付的过度依赖,可能使地方政府陷入“庞氏游戏”式的恶性循环。在此循环中:财政自给能力较强的地区可能采取“放水养鱼”策略,将当年应收税款延迟至下一财年征收,这不仅降低了当期税收努力程度,还造成税收收入流失和全国税制执行不统一;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滞后的地区则易出现税收努力不足,将转移支付视为稳定的额外收入而形成“搭便车”行为,加之中央为缩小地区财力差距而对其提供更高比例的转移支付,可能进一步强化欠发达地区对中央资金的依赖。
绩效考核评估和管理监督机制薄弱
地方政府在政策目标与优先级上可能与中央存在差异:一方面,地方政府往往更关注短期利益或地方特定需求,而非中央强调的长期或全局发展目标,导致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偏离中央预期。这不仅削弱了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中的主动性与责任意识,还影响了财政管理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资金投入环节较为重视,但对资金使用效果的监测评估不足,加之绩效评价缺乏明确的主体、范围和依据,难以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全面追踪和科学衡量。
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缺乏统一科学的评价标准,现有评估体系合理性与科学性不足,难以确保评估过程的客观一致,既制约了地方财政绩效的自我评估,也增加了监管部门的工作复杂度;二是绩效信息不透明且监督机制不健全,相关数据和信息公开度不足,导致公众及上级政府难以有效监督评估资金使用情况,既加大了资金挪用或偏离预期目标的风险,也削弱了转移支付计划的整体效果与效率。
针对这些问题,2026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并将“绩效要硬”作为资金精准投放的关键,强调要把每一笔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做大,推动投资逻辑从“拼规模”转向“拼质量、拼效率、拼可持续”。
短期应急与常态化调控协调性不足
在短期应急层面,转移支付体系需具备快速响应全球性卫生危机等突发事件的能力,以保障地方政府有效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及经济冲击。但现有机制存在程序繁琐、响应滞后等问题,导致对地方紧急支持力度不足。
在常态化调控层面,由于体系刚性较强且调控机制缺乏灵活性,转移支付在资源分配的标准化、一致性与地方经济结构、发展阶段、社会需求的多样性之间难以平衡,使其常态化支持难以充分适配各地差异化的财政需求和区域发展实际。
此外,近期经济社会挑战进一步暴露了中国财政体系的深层问题,包括地方财政自主性薄弱、财政资源分配失衡,以及财政政策工具应用效率和效果欠佳等。这些问题加剧了转移支付体系在短期应急与常态化调控中的缺陷,严重制约了特定时期中央政府通过资源分配推动区域发展的调控能力。
发展历史
过渡阶段
中国实行分税制之后,开始着手建立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于1995年制订了《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1995)》。在纵向转移支付方面,1995年过渡期转移支付指导思想是:不调整地方既得利益,适度向民族地区和财力薄弱地区倾斜。1996、1997年完善了转移支付计算方法,增加激励机制。1999年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同时配合实施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2000年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同时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01年单独设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
完善阶段
区域发展不平衡推动了一系列制度改革。2002年,中国进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规定2002年所得税收入中央和地方按照50∶50比例分享;2003年,中央和地方按照60∶40分享,明确中央因改革集中的收入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永久性地提高了转移支付的规模。
2002年,财政部出台了《关于2002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02]第616号),将“过渡期转移支付”概念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并对过渡期间的转移支付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同年1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2005年,实行“三奖一补”为主的激励约束机制,并推进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的试点,不断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管理。2006年,取消农业税并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实施了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转移支付;2007年,设立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2008年,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09年,将财力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将一般性转移支付改为均衡性转移支付。2011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超过专项转移支付,提高转移支付的协调性和均衡性。
成熟阶段
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提出了“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2015年,财政部重新制订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此后陆续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现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大幅压减。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直达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下达速度,2020年仅用20天就将90%以上的资金输送到市县基层政府。建立特殊转移支付,例如用于对抗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的特殊转移支付项目。
国际发展
美国
美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于19世纪初建立,分为专项拨款(categorical grants)、一般项目拨款(general fiscal grants)和分类拨款(block grants)三种类型。1947年,财产性收入和政府转移支付占美国家庭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9%、6.62%。1972年,美国通过《联邦政府对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援助法案》,标志着一般项目拨款制度的建立,这种制度类似于中国的一般转移支付,对于拨款的使用方向没有具体的规定,州和地方政府可以统筹安排。但是州和地方政府需要定期向财政部长汇报资金的使用情况,再由财政部长向国会汇报。
日本
从2010年开始,日本人口持续负增长;且人口继续向大城市流动,东京、大阪、名古屋三大城市圈聚集了日本过半数人口。总人口数量下降,人口流向中心城市,造成了地方凋敝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刺激地方经济,日本政府创造了一种新的税收制度“故乡税”。“故乡税”是一种地方税收的转移支付,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将一部分“住民税”转移给人口流出地区,以增加后者的财政能力。日本人除了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外,还要向居住地政府缴纳一笔“住民税”。自愿参与“故乡税”者,向居住地的地方税务机构捐赠一笔钱给居住地以外的其他地方政府,并支付2000日元的手续费。
模式类型
按转移方向划分,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包括纵向转移支付和横向转移支付。
纵向转移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称为纵向转移支付,纵向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由于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不对称所造成的上下级政府之间财政收入能力与支出责任不对称的问题。
横向转移
同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称为横向转移支付,横向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由于各地区之间的财政收入能力差异以及提供相同的公共服务所存在的成本差异而造成的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均衡问题,比如上海等发达地区对西藏的转移支付。
纵横交错转移
纵横交错转移支付方式在西方国家更为流行。这种方式以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两者相互配套。中国选择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方式也具有理论和现实依据。从理论上讲,在实行转移支付时,对于不同地区问财政能力的差额,要按照财力均等化原则,首先由中央政府通过特定的手段进行纵向的转移支付,然后由中央政府组织各地区政府间进行直接的横向转移支付。其中纵向转移支付由中央政府直接安排,资金的使用侧重于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实现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横向转移支付由不同地区政府直接进行。由财力富裕地区向财力贫困地区转移,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落后地区的财政开支不足,缩小地区财政差距,实现财力均等化。这种方式综合了以上两种单向转移支付方式的优点,能够发挥中央、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
规范原则
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法治原则。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一套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的、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为主的且具有中国特色的转移支付制度。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前,中国做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才从西方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中国中央财政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政府转移支付有两个层次,一是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跨国组织缴纳会费;二是国内的转移支付,既有政府对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又有政府对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还有政府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一般大家称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预算收入。在西方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分类就是分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影响因素
财政
在财政能力方面,财政来源于经济,因此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差异、人均财政收入反映了地区间的财政能力高低。在财政支出方面,各省份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不仅需要考虑财政收入上的差异,也需要考虑公共服务支出的成本差异。即使财政收入上完全一致,但基本公共服务的成本不同,也会导致公共服务水平上的较大差异。人口密度是基本公共服务单位成本的决定因素之一,人口密度越低,公共服务的成本就越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应越多。如果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旨在平衡地区间财力,那么财政供养人口越多的地区,其财力会相对匮乏,因此获得的转移支付数量也应该越大。
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发展存在一定差距,过大的差距容易培育分裂情绪,不利于国家统一。中央政府可能从增加国家向心力出发,以转移支付为手段增加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投入,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政治力量
政治力量包括各省、直辖市的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席、省政协主席等。政治力量强的省份比政治力量弱的省份获得的人均均等转移支付相对较少。一般来说,富裕省份的政治力量相对较强,贫穷省份的政治力量相对较弱,这表明均等性质转移支付的分配能够很好地规避政治力量的影响,实现对贫穷省份的财力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