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伯特·利·霍尔曼是英国电影演员
费雯·丽的第一任配偶,两人于1932年结婚。作为年长费雯·丽13岁的成熟律师,霍尔曼出身传统家庭,帮助费雯·丽融入上流社会并塑造其典雅气质。婚后两人育有一女苏珊娜,但因费雯·丽追求演艺事业与霍尔曼期望的家庭主妇角色产生矛盾,最终于1940年离婚。尽管婚姻破裂,霍尔曼始终以挚友身份关心和支持费雯·丽,直到她晚年仍给予帮助。
1931年,时年18岁的费雯·丽与霍尔曼相识。霍尔曼作为伦敦律师,因成熟稳重且年长费雯·丽13岁的外表吸引了费雯·丽。尽管霍尔曼对戏剧界人士持保留态度,两人仍于1932年12月完婚。婚后,霍尔曼为费雯·丽取了艺名“费雯·丽”。
1933年,女儿苏珊娜出生,但费雯·丽逐渐对家庭生活感到不满。霍尔曼希望她成为传统主妇,而费雯·丽则渴望重返舞台。1935年,费雯·丽观看
劳伦斯·奥利弗演出后直言‘将来会嫁给他’。
1940年,随着费雯·丽与
奥利弗恋情公开,她与霍尔曼正式离婚。尽管婚姻结束,霍尔曼仍多次在费雯·丽面临健康和精神危机时提供支持。直至费雯·丽去世前,两人始终保持挚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