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矿业权有偿取得及勘查开发成本负担机制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以矿业权有偿获取和资源勘查开发合理成本负担为核心的政策框架。该制度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配置探矿权采矿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勘查领域,并建立矿区生态恢复机制与动态税费调节体系。其政策目标涵盖理顺矿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企业成本核算、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开发等维度。
制度定义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实施的系统性政策设计,以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为制度核心。该制度通过经济杠杆调节资源开发行为,要求矿业权人承担勘查成本、生态修复费用及安全成本,确保矿产品价值真实反映市场供需关系和资源稀缺性。
实施机制
矿业权配置
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原则上需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方式取得,规范矿业权一级市场交易规则。此机制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避免行政性无偿划拨导致的资源浪费。
成本分担体系
中央财政设立地质勘查基金,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原则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勘探。基金重点支持战略性矿产勘查项目,降低企业前期投入风险,形成多元化勘查投入格局。
环境补偿制度
企业需按矿产品销售收入比例预提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专项用于矿区生态修复。截至2020年,该机制已在煤炭稀土等资源开发领域建立实施规范,要求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与审计监管。
政策演进
2008年财政部明确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包含三项政策目标:通过矿权有偿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全成本核算体系、形成资源节约导向。2020年政策框架进一步扩展,新增矿业权使用费动态调整机制,将资源回采率与企业税费负担挂钩,激励企业采用高效开采技术。
调控手段
动态调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标准,对回采率低于设计标准的企业加征补偿费。该措施推动企业改进开采工艺。同时探索土地储备制度在矿业权管理中的应用,完善二级市场交易规则。
参考资料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营口市财政局.2020-09-07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www.gov.cn.2008-03-26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9 20:55
目录
概述
制度定义
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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