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拼音:biǎn),汉语一级字,繁体写作“貶”,部首为贝,左右结构,总笔画8画。五笔编码MTPY,四角号码72832,统一码U+8D2C,注音符号ㄅㄧㄢˇ。该字本义指减少、减损,《说文解字》释为“损也”,《广韵》训“减也”,《公羊传》注称“贬犹损”。引申义包括降低官职(如《三国志·诸葛亮传》“请自贬三等”)、给予负面评价(与“褒”相对)、抑制谦退等。现代汉语中多指价值降低(如贬值)或批评性评价。
《
广韵》方敛切《
集韵》《韵会》《正韵》悲检切,𠀤音疺。《说文》损也。《公羊传·隐二年》何以不氏贬。《注》贬,犹损也。《杜预·春秋序》《春秋》虽以一字为褒贬。
又
通作辩。《周礼·秋官·士师》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灋治之。《注》辩,当为贬。遭饥荒,则𠛬罚,国事有所贬损,作权时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