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郡为秦代后期建置,因境内清河流经得名,初治清阳县(今河北清河东南),辖境涵盖今河北东南部及山东西北部,属冀州。西汉时辖14县,户20.1万,口87.5万,东汉改为清河国并迁治甘陵县,魏晋复名清河郡。北齐移治武城县,隋初隶贝州,唐天宝年间改贝州为郡,北宋庆历八年改置恩州。金代因水患迁州治后,清河郡建制废止。
中后期置清河郡(治在清阳城,即今河北省清河县地),因境内有清河流经而得名(《
水经注》记:“清河又迳清阳县故城西”)。
清河郡,汉高帝置,
新莽时曰平河,属冀州,治所在清阳县(今河北清河东南),户二十万一千七百七十四,口八十七万五千四百二十二。
县十四:清阳,
东武城,绎幕,灵,厝,鄃,贝丘,信成,莎题,东阳,信乡,缭,
枣强,复阳。
属
大名路,因清河连年大水,遂移恩州治于历亭县,自此清河仅县存,不复为州郡。
明朝
永乐癸未年《清河家乘》记载,战国时期
纵横家张仪(名策鲂),仕秦为相,“策鲂公当时,坟茔诸处,立庙清河,遂以清河公为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