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州是中国南
北朝时期北方政权设立的行政区划,治谯县(今安徽亳州市谯城区)。
北魏至
北齐期间,谯州辖域覆盖今安徽省亳州地区,治所位于谯县(今亳州市谯城区)。北周宣帝大象元年(579年),谯州建制被废除并改置为亳州,隋大业初废该州级建制。该州的设立与变更反映了北朝时期南北政权对淮北地区的争夺态势。
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间首次设置谯州,作为管理豫东地区的重要军政机构。东魏武定七年(549年),谯州治所曾短暂迁至涡阳城(今安徽蒙城)。北齐天保元年(550年)恢复原治所建制,持续管辖
谯郡等。
北周宣帝大象元年(579年),随着北周政权对淮南地区的控制加强,将谯州更名为亳州,此次行政建制变更标志着该地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隋朝建立后,于
大业初年(605年)全国行政区划改革中正式废除谯州建制。
考古发现显示,谯州故城遗址现存夯土城墙残段约1200米,护城河遗迹呈不规则矩形分布,与《
水经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