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蕃是汉语词汇,拼音为zhū fān(注音:ㄓㄨㄈㄢ),其核心语义为“指边疆各少数民族”。该词最早见于《新唐书·吐蕃传上》的记载:“且莫贺延磧袤二千里,无水草,若北接虏,唐兵不可度而北,则伊西、北庭、安西诸蕃悉亡”,展现了词源文献中的具体用例。作为历史术语,该词在唐代文献中频繁出现,如《陈员外奉使西域周寺副席中道别长句》有“兹行骑从历诸蕃”之句,印证了其指代边疆民族群体的使用场景。隋炀帝时期曾以“诸蕃”指代来洛阳朝贡的少数民族首领,反映出该词在政治外交中的实际应用。其繁体写法为“諸蕃”,属于汉语语言学研究中收录的传统词语。
“诸蕃”由“诸”与“蕃”复合构成,“诸”表多数,“蕃”通“藩”,原指藩篱屏障,后指边疆少数民族政权。《南史·范晔传》中“诸蕃王政以妖诅幸灾”的用例,表明该词可修饰边疆民族首领。在唐代岑参诗句中,“蕃王”作为独立称谓出现,印证了“诸蕃”所指群体的特殊社会形态。
《新唐书·吐蕃传上》的原始引文完整呈现了该词的历史语境:“且莫贺延磧袤二千里,无水草,若北接虏,唐兵不可度而北,则伊西、
北庭、
安西诸蕃悉亡”,此处“诸蕃”特指唐朝西部边疆的少数民族政权。该典籍记载证明了该词在唐代军政文书中的正式地位。
唐代无名氏《送薛大夫和蕃》有“澄波望四海,入贡伫诸蕃”之句,展现该词在诗歌中的韵律应用。明代曾棨《
陈员外奉使西域周寺副席中道别长句》中“兹行骑从历诸蕃”,则延续了该词指代西域民族的语义传统。
唐代设立
同文寺作为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其职能包括'掌诸蕃朝见、献纳'等外交事务。该制度印证了“诸蕃”作为官方术语在唐代官僚体系中的规范性使用,与《
新唐书》记载形成互证。
隋炀帝大业六年(610年)曾在洛阳举办盛大外交活动,“帝以诸蕃酋长毕集洛阳,丁丑,于端门街盛陈百戏……终月而罢,所费巨万”,此处的“诸蕃”指代西域诸国及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活动期间“诸蕃请入丰都市交易,帝许之”的记载,反映了边疆民族与中原的经济交往实况。
在构词方面,'诸蕃'属于以'蕃'为核心语素的双音节复合词,与之相关的还有'
蕃长'(少数民族首领)、'
蕃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词语。这种构词规律体现了汉语对边疆事务表述的语义系统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