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罗县
清康熙年间设立的台湾县名
诸罗县设立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隶属福建省台湾府,是台湾早期行政区划中面积最大的县级建制。雍正元年(1723年)北部分设彰化县,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因林爽文事件中军民守城有功,乾隆帝赐名'嘉义县'。该县编纂的《康熙诸罗县志》是台湾现存首部县志,详细记载了辖区内由四里十四庄四十社调整为四里四十六保十八庄三十三社的行政变革。境内茶叶等经济作物开发与汉族移民活动密切关联,乾隆年间《皇清职贡图
建置沿革
1683年清廷统一台湾后,次年划台湾为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县三县。诸罗县辖境北起基隆、南至高雄,是台湾最早的三大行政建制之一。雍正元年(1723年)北部分设彰化县后,辖区缩减至云林至嘉义地区。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因县城军民在林爽文事件。光绪十三年(1887年)台湾建省后仍保留县制。
行政区划演变
初设时采用里、庄、社三级管理体系:
康熙末年至乾隆年间调整为:
族群治理体系
经济作物开发
茶叶种植初具规模:
盐业管理方面,雍正年间设立台广盐馆,负责调配福建浔美盐场食盐供应。乾隆十二年(1747年)设立盐课司,年征盐税银六百两。
教育职官体系
县学教谕选拔具有地域特征:
县学设置体现边疆治理特点,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首建文庙,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扩建明伦堂。乾隆朝累计考取举人17名,占同期台湾府总数的21%。
职贡图记载
《皇清职贡图》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彩绘本载有: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25 18:53
目录
概述
建置沿革
行政区划演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