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文学的专业称谓,特指以讲述故事为职业的说书人自称。该词语最早见于宋代话本集《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中,体现了古代说唱艺术中表演者与听众的互动特征
在宋代文献《都城纪胜·瓦舍众伎》中记载的'
说话四家'分类体系下,'小说''说经''
讲史''合生'等门类从业者均使用此称谓。元代《
梦粱录》记载:'说话者谓之舌辩,虽有四家数,各有门庭',印证了该词汇在当时表演艺术界的规范用法。至明清时期,《
警世通言》《
二刻拍案惊奇》等拟话本作品延续了这一传统叙事模式。
该词语在近代汉语发展过程中发生语义收缩,清代《
红楼梦》等作品虽保留'
说话'的基本词义,但已不再用作职业称谓。现代汉语中仅存于古典文学研究领域,作为考察古代说唱艺术的重要语料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