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通知书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中的法定文书
询问通知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法定措施,用于固定言词证据。作为笔录制作的重要依据,询问通知书需与谈话、讯问等文书并列使用,其时间、地点等信息必须与笔录内容保持一致,以避免影响证明效力。笔录制作过程中,办案人员需通过拟制谈话提纲、倾听当事人陈述、记录内容、检查核对及补充完善等环节,确保笔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使用场景
询问通知书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案件查办过程中,作为法定措施之一,与谈话、讯问并列使用。其核心功能在于固定当事人的言词证据,为案件定性提供依据。
笔录制作关键环节
截至2023年12月,相关实务操作强调文书一致性及笔录准确性,最新方法在2024年资料中进一步细化。
检查过程中还需注意身份信息、语言表述的核准,确保笔录忠实于原话,避免专业术语不当使用。
最新修订时间:2025-05-21 03:33
目录
概述
使用场景
笔录制作关键环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