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是
语用学术语,指句子中被说明的实体,常与
主语重合但也可分离,如“这件事,我不怪他”中“这件事”为话题,与评述部分相对。其内涵包括句法结构中的特定位置、语篇概念及动态互动协商的注意中心。
话题的定义
传统意义上的话题(Topic)概念主要有两个属性:第一,它属于话语范畴,即日常谈话和各类文体的主题;第二,它属于心理范畴,除了在文体学或写作学中涉及标题和话题句外,使用者很少有意寻找其形式上的对应物。
布拉格学派和伦敦学派从功能主义的视角出发研究句子和小句,开始把话题概念带入句子和句法研究中。由于话题这个术语一方面承载着它的历史传统,这一传统不可能被人为切除;另一方面,出于不同的研究需要,它又被赋予了新的但不完全相同的内涵,从而导致了术语使用上的一些混乱。
在汉语句子和句法研究领域,话题主要有四种不同的含义:话题是句子中的某一特定成分,话题是话题句中的某一特定位置,话题是
主谓结构在语用层面上的对应物,话题是与句法表层不完全对应的语用成分。
这四种定义中,前两种侧重于形式定义法,出现最晚;最后一种侧重于意义定义法,最接近传统意义上的话题概念;第三种则是从形式与意义的对立统一性出发为话题寻找位置,在汉语句法研究中出现最早。
不同的定义代表着不同的研究取向,从不同的角度为汉语句子和句法研究带来了新的思路,只是由于术语使用上的混乱,对于学术交流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障碍。
形式定义
话题的前两种定义,都与李讷、汤普森有关。他们视汉语为“话题突出”型语言。他们使用词形与语义上的“支配”和“一致”这两个界定标准,大大缩小了汉语
主语范畴的外延,让“桌子已经擦过了”之类句子成为一个
无主句。然而依据直观,这样的句子仍是二分的,为了填补主语缺失留下的空白,话题就成为句子或句法层面上的一个重要结构单位。这个单位和主语或重叠,或并列存在。
在汉语话题突出观影响下的话题定义,虽然都强调形式标志,但也有两个不同的倾向,即语篇倾向和句法倾向。第一种定义属于前者,第二种定义属于后者。
(一)话题作为句子的特定成分
在句子层面(语篇层面)而非句法层面(
短语层面)界定话题,代表人物有
曹逢甫。
曹逢甫认为,话题(他称之为“主题”)“是一个语篇概念,它可以而且经常将其语义管辖范围扩展到多个
子句”,它是谈话双方的“注意中心”,引导受话人以它为基点接受相关的新信息。
尽管强调话题的语篇属性,但这里的语篇并不等同于语用,因为曹更关注形式:主题总是在子句句首出现,除非因同一主题链中第一个子句主题的关系而被删除或被代名词化;主题,当它出现的时候,可以用停顿或四个停顿助词之一,与句子的其他部分分隔开来。
但是,这种从语篇形式角度定义话题的方法,无法解释下面两个问题:
在“他肚子饿”这句中,第一,将“他”界定为话题而非主语,确实保证了“肚子”与“饿”之间的主谓支配与一致关系,但是,它并不能解决一个心理现实性问题,即在说汉语的人的心理感觉中,“肚子饿”是依存于实体“他”的某种属性,这一依存上的紧密联系,甚至比“饿”对“肚子”的依存感更强烈,而主谓之间的语义依存关系,正是
印欧语句法研究中被相当重视的一条标准;
第二,在适当的语境下,问中的“他”还可以成为信息中心,而与话题的功能角色即注意中心相对立。
(二)话题作为话题句中的特定位置
在小句结构中界定话题,代表人物有徐烈炯、
刘丹青。徐、刘视域中的话题,既可以指句法结构中的某个特定位置,也可以指出现在该位置上的词语。这个特定位置,就是话题短语(TP)之内除了屈折短语(IP)以外的成分,如在句子“小张啊,他不来了”中,“小张”占据着话题句中的一个特定位置,因此是话题,而“啊”是话题标记,“他不来了”是屈折短语,其中“他”是主语。
将话题定义为一种区别于主语的句法成分,面临的“个重要困难就是话题句的确定问题,因为首先要明确什么样的句子是话题句,然后才能确定话题。汉语中“啊”、“呢”之类的语气助词不是话题专用标记,在书面语中基本不用。
徐、刘将“小张不来了”这个没有话题标记的句子定义为句法上的
歧义句,即其中的“小张”既可能是主语,也可能是话题,但是,这样的句法歧义句绝非少数,甚至可以说,大多数汉语句子都存在这种歧义现象,即使是徐、刘二人视为经典的话题句如“你最喜欢吃苹果,对吗?不全对。水果里我最喜欢吃苹果”也可能不是话题句。
这样,确立汉语句法中的话题,首先要确定哪些属于话题句,而话题句的确立又需要借助语境,试图单纯从形式上界定话题句,结果就是大量歧义句的存在。
语用定义
相较于从形式方面界定话题而言,从语用角度界定话题更为普遍和流行。
从语用角度定义话题,也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强调与主谓结构的对应关系,即第三种定义法;一是强调与句法结构的对立关系,即第四种定义法。
赵元任认为,“主语和谓语在汉语句子里的语法意义是话题和述题”,他把话题“当作语义上的而非语法上的术语”。朱德熙承袭这一观点,称“说话的人选来作为主语的是他最感兴趣的话题,谓语则是对于选定了的话题的陈述。”
前文所引语料已经证明,在主语和话题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事实上,第三种定义法虽然认识到话题是一个语用概念,但由于研究取向的关系,并不关注语用层面的话题本身,因此对话题与主语的关系并未认真对待。本部分只把注意力集中在更有价值的第四种定义上。
(一)话题作为纯语用成分与线性二分模式
陆俭明将话题和述题理解为“语用学里谈论信息结构的一对概念”,“话题就是说话人所要叙述或谈论的对象…主语、主位、话题以及谓语、述位、陈述彼此并不一一对应”。
和陆持类似观点的有
范晓、
张豫峰等。范、张等人基于句法、语义和语用三个平面的划分,将主谓结构限定于句法范畴,将话题一述题结构(他称之为主题一述题)限定于语用范畴。
仔细研读,就会发现,陆俭明、范晓等人在定义话题一述题结构时,有意无意地采用着线性二分式的分析模式,即按照先后序列将句子分析为两个连续的组成单位,居前的(一般只包括第一个句法成分或第一个名称性短语)是话题,居后的是述题,如:
(1)老李的孩子//上大学了。
这种线性二分式的话题—
述题分析,可能是受传统的主谓结构语用对应物观念影响的产物。
霍凯特也持同样的分析方法:主谓结构的最一般的特点可以从它的直接成分的名称“话题”和“说明”两个术语来认识,说话人先宣布一个话题,然后对它做出说明。
依据这种分析方法,话题和
述题之间的关系是被陈述与陈述的关系。这种关系化的话题一述题结构在很多句子上可以获得直观的理解,如:
(2)今年/我不想回家了。(时间状语作话题)
(3)七里的路//就累得她上气不接下气了。(主语作话题)
(二)话题—述题线性二分存在的问题
从语用或信息结构方面界定话题一述题,就必须考虑语境因素,而不能仅仅停留于语义层面上,因为从纯粹的语义角度来考虑,句(2)我们也可以说是关于“我”的陈述,意在说明“我”的今年的意愿,句(3)也可以说是关于“她”的陈述,意在说明“她”缺乏耐力。
如果一定要把先出现的成分命名为话题,那就等于承认话题需要从句法形式上定义,这与话题属于语用范畴相矛盾,而一且考虑语境,事情就远非线性二分那么简单了,如:
(3)a:你喜欢哪只狗?b:我喜欢中间这只狗。
(4)a:哪个是你最好的朋友?b:中间那个是我最好的朋友。
(5)a:外面怎么了?b:张阿姨被人撞了。
从语用角度讲,句(3)b所关注的是“我喜欢的狗”,句(4)b所关注的是“我最好的朋友”,句(5)b所关注的是“外面(发生的事)”。这些话题或并非单一的成分,或被述题隔开而非连续体,或并不存在于句子中。
因此,我们可以说,脱离具体的语境,脱离交际双方的信息交换意图,无法对某一句子的话题述题成分实行严格准确的分析,而线性二分之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具有直观的心理现实性,那只不过是因为,这样的二分符合多数语境下的信息交换意图。
正像一个人经常用挥手来表示再见,我们就会习惯性地将他的每一次挥手解释为再见,但是脱离具体的情境来理解这种形式与功能的对应,难免会犯机械主义的错误,而忽略一个人挥手行为中所蕴含着的复杂多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