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来源
诉讼法中对证据材料来源的规范性要求
证据来源是法学术语中关于证据材料获取途径及形式要求的核心概念,其核心属性包括合法性、明确性与关联性三方面。合法性要求证据获取不得通过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且需符合证人资格要求;明确性要求详细标注证据的获取时间、地点及证人信息;关联性强调证据与案件事实间的逻辑联系。根据2024年最新司法解释,证据目录需区分原始证据传来证据,并严格遵循《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来源及取证程序的规定。
法律属性要求
证据目录填录规范
法律依据体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采信需以'法律真实'为基准,司法解释明确允许对单一证据进行部分采信。2024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电子数据等新型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审查标准进一步细化。
分类标准
该分类体系在司法实践中动态调整,2024年司法解释新增区块链存证作为电子数据的子类。
参考资料
证据.weibo.com.2024-10-10
论民事诉讼证据的采信.中国法院网.2004-02-12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8 18:50
目录
概述
法律属性要求
证据目录填录规范
法律依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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