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其定义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该模式属于证券承销业务的两种法定形式之一,与
证券包销形成法律层面的区分。
在代销过程中,
承销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委托关系,承销机构不承担
销售风险,因此代销
佣金很低,
代销发行比较适合于那些信誉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业,它们的
证券容易被
社会公众所接受,用代销方式可以降低
发行成本。
(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
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