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吉(1584.6.20~1629),字惠孺,号见一,南直隶徽州府歙县(今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人,大学士
许国之孙。以祖荫仕至大理寺正。性尤无赖,与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相勾结,在“黄山大狱”中接替吕下问被派往追讨富商吴养春“赃款”,趁机大肆搜刮。崇祯二年(1629年)定逆案,论死。
许志吉,字惠孺,号见一,万历十二年五月十三日(1584年6月20日)生于
南直隶徽州府歙县(今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为武英殿大学士
许国之孙。二十六年十二月五日(1599年1月1日),以祖荫为
中书舍人。升户部员外郎,官至大理寺右寺正。
当时徽商吴养春有巨财,天启六年(1626年)六月其兄养泽仆吴荣勾结翰林
吴孔嘉状告其“霸占黄山”,养春遂携巨资至京师打点,不料魏忠贤盯上其财富,吞没其所携巨款同时将养春父子三人下狱害死。之后忠贤仍旧不依不饶,诬陷养春有巨额赃款,先派其爪牙工部主事吕下问以“追赃”为名强行摊卖,最后激起民变,下问因此被弹劾回籍。忠贤并不因此善罢甘休,遂于七年五月初三日(1627年6月15日)又派许志吉前往“追赃”。志吉尤为无赖,蹂躏自己的乡人,比吕下问还要过分。其凭借自己当地士绅的身份豪横无理,强行摊派购买木料的价格,且重量缺斤少两。子许鸣皋,童仆林子章纳贿作奸,志吉依然声称‘尚公有令’,并许显纯、孙云鹤有催札用来恐吓乡民。株连亲属,残忍冷酷。
天启七年八月二十二日(1627年9月30日),
明熹宗驾崩,
崇祯帝即位,开始整治阉党。十二月初二日,监生王之鼎以黄山之案劾志吉残害百姓,罢官,不久下狱。崇祯二年三月十五日(1629年4月8日),定七等逆案,许志吉以“谄附拥戴”位列第三等“交结近侍”,以黄山之案的残忍行径被判处秋后斩决。
许国,字维桢,号颍阳,鈇次子。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进士,官至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累赠太傅,谥“文穆”。